招标
桐城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乡镇水厂改造、乡镇供水管道改造等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5/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cgc(2023)16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TCGC(2023)1601 项目名称: 桐城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乡镇水厂改造、乡镇供水管道改造等工程
标段包编号: TCGC(2023)16-1 标段包名称: 桐城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乡镇水厂改造、乡镇供水管道改造等工程
项目类型: 市政
交易方式: 公开招标
监管单位: 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行政区域: 安庆市
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及本项目招标投标文件约定。 是否通过: 是
监管意见: 招标人发布答疑澄清公告,答疑澄清内容如下: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关于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证 3 个月内办理施工合同额 8%的工程款支付担保,未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工程建设项目视作建设资金未落实。 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期限原则上应与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保持一致。保证期限到期前 30 天,预计施工工期延期的,发包人应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单到期前办理延期手续。 审批人电子签名: 交易监督部
标段包编号: TCGC(2023)16-1 标段包名称: 桐城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乡镇水厂改造、乡镇供水管道改造等工程
项目类型: 市政
交易方式: 公开招标
监管单位: 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行政区域: 安庆市
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及本项目招标投标文件约定。 是否通过: 是
监管意见: 招标人发布答疑澄清公告,答疑澄清内容如下: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关于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证 3 个月内办理施工合同额 8%的工程款支付担保,未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工程建设项目视作建设资金未落实。 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期限原则上应与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保持一致。保证期限到期前 30 天,预计施工工期延期的,发包人应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单到期前办理延期手续。 审批人电子签名: 交易监督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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