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特)执勤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金额
64.5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1/04/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1142021000094
预算金额65.8万元
招标联系人胡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028-83995998
中标公司成都警星科技有限公司64.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审核意见
一、项目编号
5101142021000094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特)执勤装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成都警星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下南大街2号1栋18层1812号
中标(成交)金额 645,00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货物类):轻量化防暴护膝护肘、强光手电、户外电源、Fast防弹头盔——头盔、网状防暴战术背心、执法记录仪、急救包、伸缩臂镜等。品牌:轻量化防暴护膝护肘:日久;强光手电:纳丽德;户外电源:电小二;Fast防弹头盔——头盔:聚盾;网状防暴战术背心:日久;执法记录仪:警翼;急救包:泰明嘉业;伸缩臂镜:龙汇达。规格型号:轻量化防暴护膝护肘:L8816A;强光手电:P80;户外电源:户外1000;Fast防弹头盔——头盔:FDK2F-CX02(ZS2)-L型;网状防暴战术背心:L8056P;执法记录仪:DSJ-JLYX8A1;急救包:TMJY-JJB-2;伸缩臂镜:LHD-II。数量:轻量化防暴护膝护肘:200套;强光手电:100个;户外电源:5个;Fast防弹头盔——头盔:50顶;网状防暴战术背心:200件;执法记录仪:40个;急救包:10个;伸缩臂镜:5套。单价:轻量化防暴护膝护肘:128.00元;强光手电:140.00元;户外电源:4800.00元;Fast防弹头盔——头盔:1800.00元;网状防暴战术背心:378.00元;执法记录仪:1880.00元;急救包:260.00元;伸缩臂镜:6200.00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魏黎明(采购人代表)、王奇、袁静。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收取。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967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情况:1.计划号:(2020)1394号。2.预算金额:658,041.00元,最高限价:655,441.00元。3.采购品目编码及名称:A032509防护防暴装备。(二)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9396791,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马超东路289号金融服务中心。(三)供应商信用融资:(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2018〕123号”)。(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成财采〔2019〕17号”)。(四)成交通知书发放地点:成都市新都区兴乐北路88号缤纷时代广场1号楼1603室,联系方式(代理机构)详见本公告。
  • 附件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
    地址: 成都市新都区金都街127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28-83956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新都区兴乐北路88号缤纷时代广场1号楼1602室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张先生;联系电话:028-83995998(报名咨询)、028-83977836(项目咨询)、028-61626823(财务咨询)。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张先生
    电话: 028-8397783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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