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增江水利综合整治工程(初溪拦河坝~石滩大桥段)第三方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增江水利综合整治工程(初溪拦河坝~石滩大桥段)(项目名称)已由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穗增发改投批[2022]13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安排解决(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方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 招标项目名称:增江水利综合整治工程(初溪拦河坝~石滩大桥段)第三方检测服务
2.1.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整治起点为初溪拦河坝位置,终点为在建石滩大桥下游顾屋村口,整治总长度约7.13k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右岸堤防提标加固长约7.35km;左、右两岸滩地护岸整治长约10.48km;新建碧道长约7.13km(包括园路、栈道、砾石路、广场、儿童及运动场地以及相关配套设施);新建配套驿站建筑、停车场、自行车停车坞等公共服务设施;新建党建文化宣传、主题景观小品等文化设施。堤防防洪标准采用100年一遇。(招标人有权按实际设计情况微调工程建设规模或建设标准,工程具体实施规模及建设内容最终以经过招标人或政府相关部门审定的施工图为准)。
2.1.3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
2.1.4 工程投资额:项目总投资为52962.87万元,其中工程费为34980.71万元。
2.1.5 资金来源:已落实,100%区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2.2招标范围
2.2.1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 1 个标段。
2.2.2 招标范围:按国家现行的规范及规定,对项目及相关申报检测技术成果审批服务,以便为安全施工、质量评定及工程验收提供依据。
(1)增江水利综合整治工程(初溪拦河坝~石滩大桥段)工程范围内的检测监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抽样)检测、实体结构检测、基础检测、工程实体-工程监测与测量、CCTV检测等工作。实际检测项目及数量以施工图纸及满足《广东省水利工程质量对比检测实施办法》、专项试验、竣工验收的要求为准。实际检测项目及数量以施工图纸和相关规范确定并经甲方确认的检测方案为准。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与试验工作外,还包括:
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沟通协调;及时出具检测数据、成果,确保检测工作不影响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②在进行检测工作的过程中,应做好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项目建设管理等单位的协调工作。
③检测数据通过“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包含施工阶段及验收阶段的各项验收及质量评定所必须的全部质量检测工作并按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检测成果报告。
包含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等。水务工程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由业主指定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地基、基础检测项目、主体结构检测项目,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项目。
(2)工程实体-工程监测与测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水平位移、竖向位移/垂直位移/沉降、倾斜等。具体根据图纸、监测方案、工程量清单及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除以上工程监测工作外,还包括:
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工作协调,申报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工作影响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②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招标人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要求,结合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有权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对监测内容进行调整,中标人须积极配合招标人的调整工作并快速响应开展监测任务。2.2.3 服务期限: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进场日期以发包人通知时间为准。
2.2.4 检测服务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09.609053万元。
2.2.4承包方式: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包工、包料、包设备、包服务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检测、包监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或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3投标人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金属结构类和量测类)甲级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具有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招标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材料(抽样)检测、CCTV检测、工程实体-工程监测与测量,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
3.5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6投标人检测管理系统已经纳入《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并通过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备案验收(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未通过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备案的,须提交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承诺在项目中标后15个日历天内在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审核通过备案,格式自定)。
3.7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
3.8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和《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3.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名单为准。(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广州”(http://credit.gz.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有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发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5.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23年8月21日15时0分至2023年9月11日1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年8月21日15时0分;
截止时间:2023年9月11日10时00分。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系统帮助-【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电子招投标操作手册(无纸化)。
5.3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9时45分至2023年9月11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第3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光盘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
5.5 开标时间:2023年9月11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 第3开标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gz.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logi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解放南路38号
联系人:麦工 联系电话:020-82923241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8楼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20-83313605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解放南路38号
联系人:麦工 联系电话:020-82923241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书面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4号
监督电话:020-82639502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1日
本招标项目增江水利综合整治工程(初溪拦河坝~石滩大桥段)(项目名称)已由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穗增发改投批[2022]13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安排解决(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方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 招标项目名称:增江水利综合整治工程(初溪拦河坝~石滩大桥段)第三方检测服务
2.1.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整治起点为初溪拦河坝位置,终点为在建石滩大桥下游顾屋村口,整治总长度约7.13k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右岸堤防提标加固长约7.35km;左、右两岸滩地护岸整治长约10.48km;新建碧道长约7.13km(包括园路、栈道、砾石路、广场、儿童及运动场地以及相关配套设施);新建配套驿站建筑、停车场、自行车停车坞等公共服务设施;新建党建文化宣传、主题景观小品等文化设施。堤防防洪标准采用100年一遇。(招标人有权按实际设计情况微调工程建设规模或建设标准,工程具体实施规模及建设内容最终以经过招标人或政府相关部门审定的施工图为准)。
2.1.3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
2.1.4 工程投资额:项目总投资为52962.87万元,其中工程费为34980.71万元。
2.1.5 资金来源:已落实,100%区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2.2招标范围
2.2.1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 1 个标段。
2.2.2 招标范围:按国家现行的规范及规定,对项目及相关申报检测技术成果审批服务,以便为安全施工、质量评定及工程验收提供依据。
(1)增江水利综合整治工程(初溪拦河坝~石滩大桥段)工程范围内的检测监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抽样)检测、实体结构检测、基础检测、工程实体-工程监测与测量、CCTV检测等工作。实际检测项目及数量以施工图纸及满足《广东省水利工程质量对比检测实施办法》、专项试验、竣工验收的要求为准。实际检测项目及数量以施工图纸和相关规范确定并经甲方确认的检测方案为准。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与试验工作外,还包括:
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沟通协调;及时出具检测数据、成果,确保检测工作不影响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②在进行检测工作的过程中,应做好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项目建设管理等单位的协调工作。
③检测数据通过“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包含施工阶段及验收阶段的各项验收及质量评定所必须的全部质量检测工作并按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检测成果报告。
包含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等。水务工程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由业主指定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地基、基础检测项目、主体结构检测项目,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项目。
(2)工程实体-工程监测与测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水平位移、竖向位移/垂直位移/沉降、倾斜等。具体根据图纸、监测方案、工程量清单及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除以上工程监测工作外,还包括:
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工作协调,申报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工作影响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②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招标人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要求,结合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有权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对监测内容进行调整,中标人须积极配合招标人的调整工作并快速响应开展监测任务。2.2.3 服务期限: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进场日期以发包人通知时间为准。
2.2.4 检测服务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09.609053万元。
2.2.4承包方式: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包工、包料、包设备、包服务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检测、包监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或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3投标人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金属结构类和量测类)甲级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具有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招标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材料(抽样)检测、CCTV检测、工程实体-工程监测与测量,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
3.5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6投标人检测管理系统已经纳入《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并通过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备案验收(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未通过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备案的,须提交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承诺在项目中标后15个日历天内在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审核通过备案,格式自定)。
3.7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
3.8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和《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3.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名单为准。(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广州”(http://credit.gz.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有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发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5.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23年8月21日15时0分至2023年9月11日1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年8月21日15时0分;
截止时间:2023年9月11日10时00分。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系统帮助-【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电子招投标操作手册(无纸化)。
5.3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9时45分至2023年9月11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第3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光盘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
5.5 开标时间:2023年9月11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 第3开标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gz.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logi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解放南路38号
联系人:麦工 联系电话:020-82923241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8楼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20-83313605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解放南路38号
联系人:麦工 联系电话:020-82923241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书面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4号
监督电话:020-82639502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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