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2021年省预算内京津风沙源治理项目(五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宁满族自治县2021年省预算内京津风沙源治理项目已由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承发改招标核字(2022)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宁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丰宁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丰宁满族自治县2021年省预算内京津风沙源治理项目(五标段); 2.1.2 招标人:丰宁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1.3项目概况:节水灌溉工程设备采购; 2.1.4 实施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境内,胡麻营镇河东村,将军营镇两间房,凤山镇陶来营村,石人沟乡头道营、凌营,土城镇豪村沟门,波罗诺镇河南村,五道营乡八道沟门,大阁镇河东村、林营、达二营村,黄旗镇老窝铺、东营子,西官营乡张太河沟; 2.1.5供货周期: 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5-30 09:00至2022-06-06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fn)(注: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fn)下载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首先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网站进行市场主体注册。2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报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6-21 09:30,地点为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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