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复合肥部办公楼厂房1#库外墙及厂房内墙修复粉刷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7/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xcf-2481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郭奇8982569272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复合肥部办公楼厂房1#库外墙及厂房内墙修复粉刷项目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富岛公司厂区围墙修缮和复合肥办公楼内外墙修复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HXCF-24815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项目类型:
服务

公告开始时间:
2024-07-11 21:24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郭奇

联系电话:
89825692726

联系地址:


公告发布媒体

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
复合肥部办公楼厂房1#库外墙及厂房内墙修复粉刷项目

标段/包编号:
HXCF-24815/02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4-07-11 00: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7-17 23:59:59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7-25 09:00:00

文件获取方式:
线上

截标/开标时间:
2024-07-25 09:00:00

开标形式:
线上开标

开标地点:
/

项目概况:
本项目在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园区三路1号海洋石油富岛有限公司厂区和复合肥装置区实施,项目具体要求见询价文件

招标范围: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3)未领取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4)其它:信誉要求:(4.1)、申请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4.2)近三年(2020年-报价截止日前)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4.3)申请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4.4)如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则存在关联关系的申请人报价均视为无效。(4.5) 申请人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申请人应答均视为无效。(4.6)询价文件中明确要求资质需要在评议阶段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权威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响应文件中已提供查询结果证明但未查询到的,可以澄清。响应文件中未明确要求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响应文件为准。 3.2资质要求及证明文件:(1)投标人具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 其他:无 3.3.业绩要求:自2021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建筑施工或装饰装修施工项目的竣工验收业绩,且均满足土建施工或装饰装修技术要求。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土建施工或装饰装修的技术要求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4.主要管理人员要求: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2)由投标人缴纳的2023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工程师资格;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社保缴纳证明文件中应包含有可供查询验证的相关信息。 3.5.财务要求(不适用): 1)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财务状况表的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 2)具体注册资本不低于投标金额5%; 3)营业收入近三年平均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投标金额(年度协议按一年测算); 4)营业利润:近三年平均营业利润为正; 5)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不高于100%; 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近三年平均现金流量净额不低于投标金额(年度协议采购按一年测算)30%。 3.6应答人或应答人所提供的第三方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事故书面认定材料出具时间为准)所承担的服务项目出现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且经过官方机构或第三方权威机构调查并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投标人承担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责任并对投标人进行处理的; 2)投标人或投标人本次招标相关业务范围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本次招标的所属单位禁用的;在处罚期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或“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3)投标人a)处于责令整顿、停业或b)财产已被接管、冻结或c)处于破产状态的;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营业执照登记状态为吊销或注销的; 6)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8)投标人与采购人、招标机构有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9)投标人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损害中海油合法权益的情形,在涉及国家机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中存在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情形。 3.7.其他注意事项: 1)系统投标报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保持一致;当报价与开标一览表价格报价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应答人如发现询价文件及其评审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内容时,请在系统澄清截止时间前提出系统澄清,未对询价文件提出异议或要求澄清的,将视为完全理解并默认询价文件所有条款,并同意放弃对询价文件有不明或误解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 3)凡参加的投标人均视作认同本次询价的各项约定事宜(包括供应商资格、技术参数、相关日期等)投标人不得以各类约定事宜提出质疑。 4)报价存在缺漏项的,除询价文件中另有明确规定,将在比价时计入其他合格报价各方的该项最高价,拉平比价。比价结果最低的供应商,可对其缺漏项进行澄清,澄清后的单项价格不应超过其他合格报价方的最高价;采购人也可进队除缺漏项以外的范围进行手表,对缺漏项可从合格报价各方中整体低价授标或选择另行采购。对于报价缺漏项数量或金额(评审价格)超过20%的,可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评议不合格。 5)如存在最低价应答人价格一致的情况,除询价文件另有约定外,将按照付款条件、交货期、质保期、注册资金等优先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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