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不正常航班餐饮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6/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不正常航班餐饮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 |||||||||||||||||||||||||||||||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不正常航班餐饮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一、项目内容: | |||||||||||||||||||||||||||||||
(一)项目名称:不正常航班餐饮服务项目 | |||||||||||||||||||||||||||||||
(二)项目编号:CGXM-CQB-E-202407976 | |||||||||||||||||||||||||||||||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
(四)项目地点:重庆市·市辖区 | |||||||||||||||||||||||||||||||
(五)项目需求: | |||||||||||||||||||||||||||||||
1.功能目标 在重庆江北国际机场T3航站楼内为我方不正常航班旅客提供安全、可口的餐饮服务,包括饮料、早餐、正餐、夜宵及特餐。 2.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1)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质量标准、卫生标准、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 (2)符合国航《延误航班服务标准》各项标准要求。 3.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航班延误超过2个小时(含),应为旅客提供饮料。国际及地区航班,至少提供两种饮料供旅客选择;国内航班,至少提供一种饮料。每人份饮料不应少于300ml。航班延误使旅客等待超过2个小时(含),且当地时间正值以下时段(早餐:07:00-09:00、正餐:11:30-13:30/17:00-19:00、夜宵:23:00以后),应为已办理乘机登记的旅客提供餐食。餐食类别包括早餐、正餐、夜宵以及特殊餐食(素餐),具体标准如下: (1)早餐标准 A.中式(热食)早餐须包括:1种汤粥、1种蛋类、2种小菜、2种主食,每份早餐主食总量不少于100克。 B.西式早餐须包括:1种饮料(咖啡或牛奶或果汁);三明治或夹馅面包,每份早餐主食总量不少于200克。 (2)正餐标准 A.中式正餐须包括:主食为米饭或面食,每份总量不少于200克;每份应至少包含荤菜、半荤菜、素菜各一种,应至少2种搭配,其中一种不应含猪肉类菜品;酸奶或新鲜水果(宜配备整个水果)。 B.西式正餐须包括:1种饮料(咖啡或牛奶或果汁);三明治,每份总量不少于200克;1种沙拉;酸奶或新鲜水果(宜配备整个水果),提供咖啡或牛奶时须配备水果(宜配备整个水果),提供果汁时须配备酸奶。 (3)夜宵标准 夜宵可选择以下任意一款:方便面/方便粥:至少两种选择,其中一种为非辛辣口味;牛奶或酸奶或果汁配点心。 (4)特餐标准 A.中式素餐:主食为米饭或面食,每份总量不少于200克;素菜至少3种;新鲜水果(宜配备整个水果)。 B.西式素餐:1种饮料(咖啡或果汁);素三明治,每份总量不少于200克;1种素沙拉;新鲜水果(宜配备整个水果)。 (5)其他要求 每个航班配备总量中应按10%配送素餐;每份餐盒均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环保餐盒及餐具。 4.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1)在接到送餐信息后,供应商应按送餐信息要求的数量、品种、时间等准确地将餐饮送往指定位置,一般情况下供应商在接到送餐信息后60分钟内送达,航班大面积延误时需在80分钟内送达,并协助我方发放餐饮。 (2)供应商应对员工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及业务的相关培训,接受我方对供应商相关人员培训工作的检查,落实我方提出的相关监督、检查意见。 5.验收标准 符合国航《延误航班服务标准》各项标准要求。 6.建议合同期限 24个月。 |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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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要求: |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06月07日至2024年06月17日23时59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三)报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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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 |||||||||||||||||||||||||||||||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
七、谈判相关事宜 | |||||||||||||||||||||||||||||||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 |||||||||||||||||||||||||||||||
九、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
联系人:刘翔 | |||||||||||||||||||||||||||||||
联系人电话:023-67152433 | |||||||||||||||||||||||||||||||
联系人电子邮箱:cqliuxiang@airchina.com |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十、其他 | |||||||||||||||||||||||||||||||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请供应商认真阅读《“不良行为供应商”的相关管理规定》,规范参与本项目的各项采购活动。 (三)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或利益相关者认为本项目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于公告截止日前提出质疑。质疑须实名制,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联系方式,详见《质疑联系渠道》。 (四)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2.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和编号; 3.被质疑人及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全称; 4.质疑的具体事项,包括请求及主张、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5.有效、合法的证据材料及正当合法的来源渠道说明; 6.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 7.提出质疑的日期; 8.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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