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1、工程名称: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津武(挂)2020-039号地块商业项目部
2、施工地点:天津武清商务区汇海路8号中国铁路主数据中心中铁十二局工地
3、招标单位: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津武(挂)2020-039号地块商业项目部
4、 产品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相关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5、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6、招标范围:蒸压加气混凝土条板
7、供货时间 : 2024 年10月起
8、工程报价方式: 含材料费、设备费、安装费、运费、税金 、装卸费、施工费等所有费用的综合单价。
9、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之日后90日历天
10、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密封在同一包装袋内,附带电子版投标文件。
11、投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5日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铁建云采。
招标人联系方式:王春鹏,电话:18698005685。
12、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20日 15:00
开标地点: 铁建云采
13、评标办法及标准 :质量及要求满足施工需求,合理最低价中标 。
14、本次投标收取标书费1000元,投标保证金10000元。
收款户名: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99011131012000998009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二、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
1.1 合格的投标人的范围:
凡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企业单位、经销商均可参加投标。
2、 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由招标方编制。
2.2投标方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视为废标。
2.3投标方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3、招标文件的澄清:
3.1投标方可在领取完招标文件1天内以书面或电话询问方式向招标方提出。
3.2招标方视澄清问题的具体情况分别处理或以书面形式告知各投标单位。
4、 投标文件组成:
4.1投标书
投标文件由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投标函、报价表、业绩等其他材料组成。
4.2投标材料、单位、价格表、样品。
5、 投标文件说明:
5.1按投标文件构成中各文件的标明装订成册,密封于档案袋内。
5.2投标书应字迹清晰数字准确,按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代表名章。
5.3如不按要求投标,有可能导致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6、 报价:
6.1报价为本次招标清单中所有物资的真实报价。
6.2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依据。
6.3投标价格为至交货地点含运输费、装卸费等所有费用在内的含税综合单价。
6.4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以我方指定生产厂家产品进行报价。
6.5所有投标价均为人民币价格。
7、 投标文件签署及形式:
7.1组成投标文件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
7.2投标方必须填写单位全称,联系人,电话。
7.3投标文件中因质量引起的后果由投标方负责。
8、 投标截止日期:
8.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以我方要求的形式进行投标。
8.2招标方对投标文件在发送过程中所产生的丢失,遗漏不负任何责任。
8.3在投标截止日期后所发送的投标文件,招标方有权拒绝接收。
9、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9.1投标后,如果投标方提出书面修改和撤标要求,在开标前送达招标方,招标方可以接受。
9.2投标方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方。
9.3撤回投标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招标方。但开标后投标方不得撤回投标书。
10、开标:
10.1招标方按招标文件或投标规定的时间,组织相关评委进行开标。
11、初审、澄清:
11.1招标方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初审,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将视为废标。
11.2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制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11.3招标方有权对投标文件中含糊不明之处向投标方提出询问或澄清,投标方应指派专人对澄清问题做出书面答复。
11.4投标方对投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不得改变投标价格及实质内容。
12、评标:
12.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方组建,其成员由招标方技术、经济、法律专家和其他有关方面代表组成。
12.2中标条件:
12.2.1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2.2.2评标价最低或合理。
12.2.3有执行合同或协议能力。
13、 中标:
13.1在投标评标后,招标方以电子邮件或电话通讯形式向中标方发出通知。
13.2我公司不解释未中标原因。
14.投标联系人:王春鹏 电话:18698005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