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凤凰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项目
淮北市凤凰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GC22395
安徽鹄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淮北市相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现对淮北市凤凰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淮北市凤凰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项目;
2、建设地点:淮北市凤凰新区;
3、项目具体情况:
概念性规划、整体城市设计、核心区详细城市设计、城市设计导则、控制性详细规划。总投资约1107.4万元。
4、规划内容:本项目为淮北市凤凰新区概念性规划(48.4平方公里)、整体城市设计(21.8平方公里)、核心区详细城市设计(5平方公里)、城市设计导则(5平方公里)、控制性详细规划(5平方公里)。
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
7、资质要求:
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2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
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2、信誉:
A、投标时企业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投标人须同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B、投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出具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注:同一法人单位或者存在投资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对项目进行(参与)双重或多重投标。
3、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规划师资格或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2.招标文件价格:0元。
3.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淮北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查阅、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首次登录须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流程请参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淮北市)办事指南栏目。
(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交易中心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于2022年 12 月 9 日至2022年 12 月 30 日9:00前使用CA锁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资料。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担保金额:20万元人民币
2、投标担保形式: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由投标人自行选择。
3、投标担保提交方式:
(1)采取投标保证金形式的,通过银行转账、电汇或网银支付等方式由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
建行:6232811670000002883;
开户名: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建行淮北西城支行;
工商银行:1305016138000486587;
开户名: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工行淮北淮海路支行;
徽商银行:1331201021000146498014405;
开户名: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相阳支行;
农行:6228403177010371862;
开户名: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淮北分行营业部 ;
(2)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形式的,通过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投标保函系统开具和提交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网上招投标系统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上传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五、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北市相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 地 址:淮北市相山区桓谭路与南湖路交口 邮 编:235000 联系人:侯勤才 电 话:13866886616 |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鹄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地 址:淮北市相山区长山路西侧CZ—1幢2层 邮 编:235000 联系人:许军 电 话:0561-3276666 13856101299 |
七、特殊说明
7.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专区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操作手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相关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投标人须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7.2投标人务必提前将资格审查材料上传到网员系统对应栏目,制作资格审查文件时请插上数字证书,从诚信库中挑选相关材料。
7.3投标人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企业主锁。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咨询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400-880-4959。
7.4本项目招标的补遗、答疑等内容将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请投标人及时主动关注,因未及时关注而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