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沈阳市大东区北大营历史文化片区城市更新(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2/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101tp00202006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王法磊
公告正文

公告发布时间:2023-12-15 14:53:44原文链接地址
<span id="litPosition">中标通知书</span>
沈阳市大东区北大营历史文化片区城市更新(一期)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210101TP002020065 工程名称 沈阳市大东区北大营历史文化片区城市更新(一期)项目
标段编号 210101TP002020065001001 标段名称 沈阳市大东区北大营历史文化片区城市更新(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建设单位 沈阳东拓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填报单位 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其他项目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3年12月15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3年12月18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 建设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西至望花南街、北至观泉路以北、东至东贸路、南至北海街、珠林路。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王法磊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沪1312017201891841 0.020000% 2023年12月21日-2026年12月21日(1096日天)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质量和深度应满足要求,并通过工程主管部门组织的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统一标准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质量评定结论为合格。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 81.26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王法磊 徐辉 房祥坤
施工项目负责人 张立国 徐辉 房祥坤
设计项目负责人 任真 刘永蔚 何苗
施工负责人资质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负责人资质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 高级工程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资格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沪1312017201891841 京1212020202100092 津1122021202201601
投标报价 0.020000% 1.220000% 1.000000%
工程工期 2023年12月21日-2026年12月21日(1096日天) 2023年12月21日-2026年12月21日(1096日天) 2023年12月21日-2026年12月21日(1096日天)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质量和深度应满足要求,并通过工程主管部门组织的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统一标准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质量评定结论为合格。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质量和深度应满足要求,并通过工程主管部门组织的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统一标准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质量评定结论为合格。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质量和深度应满足要求,并通过工程主管部门组织的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统一标准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质量评定结论为合格。
企业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行业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
评审得分 81.26 80.21 77.38
企业业绩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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