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dyj-2023-744011
预算金额1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3-744011
(三)预算金额:12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计量单位
1 人员要求:3
服务开始时间:2023年4月14日
一、服务内容:
(一)日常法律服务
1.为采购人有关医疗业务方面涉及到的各类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2.对采购人草拟和修改合同,对合同审查、合同履行、变更或解除提供法律意见,指导采购人合同管理部门建立合同管理档案;
3.对采购人内部规章制度等文书做合规性审查,提供补充、 修改意见,完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条款和内容;
4.为医联体的建设及双向转诊等医疗活动的开展及运行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并就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必要提示;
5.为采购人的重大事项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6.根据采购人的需要,列席重大会议,现场提供法律咨询;
7.协助采购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为采购人提供1-2次法律知识培训;
8.根据采购人的授权,对外签发律师函、律师声明、律师公告;
9.办理采购人委托的其他日常法律事务。
(二)接受采购人委托,提供专项委托事项法律服务。每个专项委托事项另签订专项委托合同,专项委托事项法律服务费用按照实际标的额比例计算,并按照《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律师收费标准在幅度内给予采购人20%的优惠。
1.为采购人追缴医疗患者欠费等纠纷提供法律服务;2.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案件,包括但不限于:
(1)代理参加医疗纠纷的和解、调解、医疗事故鉴定会、医疗损害鉴定会、仲裁或诉讼案件;
(2)代理参加行政复议、听证及行政诉讼案件等。
3.采购人委托的其他专项委托事项法律事务。
(三)服务要求
1.时间要求
(1)日常法律咨询事项,最迟在6-12小时内答复;
(2)重大疑难咨询,2个工作日内答复并根据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
(3)合同、内部规章制度等文书审核,最迟在2个工作日内答复;
(4)诉讼类应当于接到相关起诉书之日起,尽快开展资料、证据的收集工作,并于7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就该诉讼事项取得沟通,积极应诉;
(5)如出现新闻媒体不负责任或歪曲事实报道时、其他造成采购人名誉损失等情况时,供应商应在4小时之内回复,8小时之内提出相应对策,10小时内出具律师函或律师声明;
(6)紧急必要事项可不受上述时间限制,双方协商,供应商给予及时解决。
2.答复要求
(1)采用口头、微信等形式咨询的,供应商可以采用非书面形式回复法律意见;
(2)采购人要求书面回复法律意见的,供应商须采用书面方式回复。
3.履职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律师职业道德,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尽最大努力维护采购人合法利益;
(2)在接受采购人的咨询及为采购人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态度热情,积极主动,反应迅速及时,不拖延,不推诿;
(3)供应商可根据工作需要,查阅与法律顾问业务有关的规章制度、账册、报表及其他资料,向有关单位、部门及员工了解,调取证据;应当在取得采购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采购人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4)供应商在担任法律咨询顾问期间,不得为采购人的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采购人的咨询意见;
(5)供应商在涉及采购人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担任与采购人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6)供应商对其获知的采购人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采购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如因泄露给采购人造成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供应商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将案件、法律事务承办情况和结果应采购人要求向相关部门(科室)和领导汇报,做到“一案一结,一事一汇报”;
(8)供应商对采购人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采购人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每半年进行书面总结,梳理法律事务,查找法律风险源,分析法律事务处理是否妥当以及在今后工作中需要改进的地方等。
二、供应商和服务团队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供应商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2.供应商有为医疗机构提供过法律服务的经验;
3.在广东省湛江市有常驻机构或办公场所。
(二)服务团队要求
1.供应商指派3名及以上律师为采购人提供常年法律服务;
2.拟选派服务团队人员严格遵纪守法,没有受过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党纪政纪处分、行业处分等;
3.拟选派服务团队人员具有连续三年及以上法律执业经历,其中团队负责人至少具有连续10年及以上法律执业经历;
4.拟选派服务团队人员至少有一名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为医学类专业;
(2)具有临床工作背景;
(3)具有三甲及以上医院常年法律顾问工作经历。
4.拟选派服务团队人员熟悉国家医疗相关法律法规。
1

商务需求
编号 需求内容
1 考核:
采购人从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业务能力、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四个维度对供应商按月进行考核,按月考核不合格的,视为服务质量不达标,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只支付考核合格月份的日常法律顾问服务费用。每月日常法律顾问服务费计算方法为日常法律顾问服务费/12个月。因法律顾问工作质量不佳、服务不及时等原因造成采购方利益损失或名誉受损的,采购方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考核不合格的,五年内不纳入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对象。
2 服务开始时间:
1.日常法律顾问服务
服务开始时间:2023年4月14日;服务结束时间:2024年4月13日
2.专项委托事项法律服务
服务开始时间:2023年4月14日;服务结束时间:2024年4月13日或服务费用达到预算金额(以时间先到为准)。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3年03月23日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本项目为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医疗领域),预算资金12万元。其中,日常法律顾问服务预算资金为4万元,专项委托事项法律服务预算资金8万元。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0759-2369318
采购单位: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2023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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