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济宁】邹城市千泉职业教育学校项目总承包(EPC)工程资格预审更正公告
金额
6200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2/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708830671000396001
预算金额62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金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经理13863747210
标书截止时间2022/02/1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邹城市千泉职业教育学校项目总承包(EPC)工程资格预审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E3708830671000396001 信息来源:济宁公共资源

    开标记录

    中标候选人公示

    交易结果公告

    招标/招标文件澄清

    资格预审结果

    2022-02-14 16:36:46
邹城市千泉职业教育学校项目总承包(EPC)工程资格预审更正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2-02-14 16:22:13

邹城市千泉职业教育学校项目总承包(EPC)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邹城市千泉职业教育学校项目总承包(EPC)工程已由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111-370883-04-01-328348(批文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本级资金,其余由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邹城市城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编号: E3708830671000396

2、工程名称:邹城市千泉职业教育学校项目总承包(EPC)工程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工程概况:

邹城市千泉职业教育学校项目总承包(EPC)工程,新建教学楼、新建综合辅助楼、原有教学楼改造、室外活动场地及附属配套工程设施等。,投资估算额:6200万元。

5、本次招标范围内计划工期:320日历天。

6、本项目质量目标: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7、招标人:邹城市城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联系地址:邹城市孟子湖新区

(2)联系人:金主任

(3)联系电话:0537-5276778

8、招标代理机构: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什坊院6号60幢30层3001-01

(2)联系人:王经理

(3)联系电话:13863747210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其中,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施工资质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等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 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 6 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工程投标);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最多不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备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其中,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9、申请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通过“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120.224.81.15:21433/JNJW_WEB/f)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若是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通过注册验证)

四、资格预审方法

当经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七家时,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七家;少于七家(含七家)时按合格制。

五、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22年2月7日—2022年2月18日09时00分

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从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ining.gov.cn/ZouCheng)公告下方免费下载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关于异议

1、申请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2、申请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

开标室”提出,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3、申请人对资格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期间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

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4、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招标人联系人:金主任 联系电话:0537-5276778

八、重要说明

各投标企业在投标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类企业注册流程》(具体详见网站首页“企业注册流程”)。

资格预审文件一经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nggzy.jnzbtb.cn/ZouCheng)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申请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各申请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nggzy.jnzbtb.cn/ZouCheng)下载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请各申请人关注本公告下方的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起止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下载后才可获取保证金交纳账号。

2022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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