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石化分公司技改技措项目
设计服务(2017年-2019年)框架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扬子石化分公司主要包括水厂、电厂等公用工程装置,为保障供应,确保生产装置“安、稳、长、满、优”运行,并在节能减排、能效提升、安全环保隐患治理方面满足国家、地方及中石化的要求,每年均需进行技改技措改造建设,经批准,拟对扬子石化分公司技改技措项目设计服务(2017年-2019年)框架进行公开招标,现已具备招标条件,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扬子石化分公司技改技措项目设计服务(2017年-2019年)框架
本次框架招标内的项目是指固定资产投资三类项目,总投资小于3000万元。根据下达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实际情况,项目数量可能会进行调整,有增加或减少,具体以书面委托为准。
2.2项目地点:扬子石化生产区域内 。
2.3招标范围:
1.范围:主要包括水厂、电厂等公用工程装置固定资产投资三类项目设计服务。
2.内容:基础设计、详细设计、竣工图编制。
3.框架协议有效期:2018年3月16日至2020年3月15日。
4.框架协议内单项合同价格不超过200万元。
5.框架协议内,两年设计服务费用总金额暂估800万元。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拟对标段(设计)内容公开招标,选取中标候选人3人,其中排名第一中标人的合同份额不低于整个标的50%,排名第二中标人的合同份额不高于整个标的30%,排名第三中标人的合同份额不高于整个标的20%。
2.4 设计原则和主要规定: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行业各类规范,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各项目在各设计阶段中应遵循和执行的设计原则和设计规定。
2.5 设计范围是项目内容涉及的各专业全部内容,包括工艺、设备、电气、自动控制、信息工程、总图、土建、储运、公用工程、消防、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卫生等。按照具体项目的书面委托及项目申请书内容,对基础设计、详细设计、竣工图编制中一个阶段或几个阶段内容提供服务。
2.6 基础设计的内容和深度达到《石油化工装置基础设计工程设计内容规定》;详细设计的内容和深度达到《石油化工装置详细设计工程设计内容规定》;竣工图编制依据《建设项目竣工图编制管理规定》。上述规定有新版本时,按新版执行。
2.7 根据甲方要求委派现场设计代表进行设计交底,配合施工,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问题。
2.8 参照2002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各标段选取排序前3家设计单位签署相应的框架协议。
2.9 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当在满足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关于招标条件的相关要求后,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签订框架协议下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3.2 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3.3 甲级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专业至少包括石化、化工、炼油、建筑,服务范围至少包括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可研报告。
3.4具有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
3.5 投标人须在近5年内完成过3个及以上化工石油装置工程设计项目(附合同)。
3.6取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取得HSE体系认证证书或《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7 近2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提供近两年审计报告。
3.8 提供书面承诺:企业未被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在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期间。
3.9 提供当地检察院或南京检察院出具的犯罪行贿查询确认证明(也可网上查询)。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8年1月10日—1月15日
(2)购买地点:扬子石化招标中心(南京市沿江工业开发区新华路778号原HSE楼2楼)。
5.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招标人不邮购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现金。招标文件购置费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招标人账号:
招标人开户名称: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扬子石化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市大厂支行
账号:4301014929100184451
5.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纳税人识别号。
注:需提交的证件(所有复印件等)须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 投标保证金
6.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元整。
6.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开始时间: 2018年1月30日8:30
7.2截止时间:2018年1月30日10:20。
7.3递交地点: 扬子石化招标中心(南京市沿江工业开发区新华路778号原HSE楼2楼)。
8. 开标
7.1开标时间:2018年 1月 30日10:30。
7.2开标地点:扬子石化招标中心(南京市沿江工业开发区新华路778号原HSE楼2楼)。
9. 其它
9.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9.2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勘察,投标人应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发生费用自理。
9.3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10. 招标人
招标人: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扬子石化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沿江工业开发区新华路777号
邮编:210048
联系人:张宏
电 话:(025)58560962 / 13813852488
电子邮箱: zhanghong.yzsh@sinopec.com
1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上发布。
12. 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特别提醒:
本项目在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https://ebidding.sinopec.com)上进行电子招标,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企业CA,成功申领企业CA,并在相应招标项目上报名。报名成功并及时按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后,可在交易系统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招标人: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扬子石化分公司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