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招标编号:CHDTDZ017/17-SG-186)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基建项目华电环县毛井风电场增建30万千瓦光伏项目光伏场区建安工程五标段已由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构成。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甘肃省庆阳市环县 项目规模:甘肃华电环县毛井风电场增建30万千瓦光伏电站项目位于甘肃省庆阳市环县西偏北约63.8km的毛井乡境内的毛井一期及二期风电场场区内。场址东距211国道约63km,西距S203(宁夏)省道约21.6km,场区周边有县级道路通过,交通运输较便利。场址地貌单元为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丘陵、沟壑、梁峁交错纵横。范围总体地势东南高、西北低,海拔在1650~2089m之间。本工程光伏场址规划总用地面积约758.534hm2,其中光伏区占地约755.134hm2,扩建升压站、箱变及线路杆塔占地约3.4hm2。本工程交流侧容量为300MW,逆变器设计出力为299.925MW,根据每个光伏区域主要布置容量为1.2/1.4/1.8 MVA三种箱式变压器,同时在部分地块较大区域,设置2.5MVA与3.15MVA箱式变压器,减少箱变工程投资。直流侧光伏组件装机容量为361.193MWp,采用540Wp多主栅单晶双面半切组件,支架采用固定式35°。光伏组件串由26块光伏组件串联组成,在支架上采用竖放2行13列排布方式,每个支架放置1个组串。容配比约为1.2。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 2.2.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标段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4月1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3年6月10日 2.3.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光伏场区建安工程五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至少2个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建安施工业绩(或施工合同的施工范围包括光伏场区施工,施工业绩不得为屋顶光伏项目),所有业绩须提供合同封面、签字页及其他关键页的扫描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3-11 14:00到2023-03-21 12:00。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注册及申请服务。请未注册及申请平台服务的潜在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完成平台注册和平台集团级服务办理。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客服咨询电话:010-62228787-1,非工作日(09:00-17:00)值班电话:18601069326。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等信息。 第三步:标书购买。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勾选项目,点击“标书购买”,在线支付完成后,将自动开通招标文件的下载权限,投标人自行下载标书,标书费用售后不退还。请投标人提前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购买招标文件仅接受网银在线支付(CFCA)付款方式。 第四步:移动数字证书申请。安装移动数字证书APP(华电E盾企业版)后,请按照“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在加密上传投标文件、提交招标质疑、开标签到、回复评标质疑等环节须进行扫码签名,否则无法完成相关操作。(APP下载路径:安卓系统的手机终端APP需要进入“服务中心”--资料下载--点击“华电E盾企业版APP(安卓版)”;IOS系统的手机终端APP需要在苹果应用商店中搜索“华电E盾企业版”下载安装。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下载路径:平台首页“服务专区”或进入“服务中心”--操作指南版块。)。 第五步:标书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业务主页”,下载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前,请在“维护开票信息”菜单填写开票信息。 第六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投标客户端下载”,下载投标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为避免影响投标,投标人应在购买标书成功后,及时下载投标客户端及办理移动数字证书,并在投标截止2个工作日前完成投标测试(投标成功后可撤回投标文件),确保可通过投标客户端软件正常投标。 第七步: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或投标保证保险(被保险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除以上形式外,其他形式不予受理。 以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购买方式为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电子招投标菜单—参与的项目—业务主页—保证金信息(目前系统仅接收此方式购买的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限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保及保单发票事宜联系华信保险公司,咨询电话:010-83568910、18710239654。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点击进入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下载标书及供应商评价活动请咨询物资(招标)公司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入会咨询请与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联系):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010-62228787-1、非工作日(09:00-17:00)18601069326,其他同上。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04-03 09:00。 5.2 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方式: 电子开标。 6.2 开标时间: 2023-04-03 09:00。 6.3 开标地点: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七、 其他 无。
八、 异议提出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间提出。本招标项目仅接受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异议,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招标异议)→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九、 监督部门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进行投诉。本招标项接受仅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投诉,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十、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A座8层 联 系 人:庄岩 电 话:010-63918137 电子邮件:zhuangyan@chec.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号 联 系 人:杨海 电 话:010-83565840 电子邮件:yanghai@chdt.com.cn 项目经理无法联系时,可在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拨打物资(招标)公司统一客户服务电话010-62228787-1。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