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324.68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十六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中 标 通 知 书 360729202410310101-SG001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 二0一七年 全南县裕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决定全南县城镇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工 程)工程总承包(EPC)工程由你单位中标承建,希望双方按照招标、 投标文 件确定的条件,积极配合 ,共同努力完成此项建设工程。 请在接到本通知书15天内,到招标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工程项目现场组织结构表
姓名证号
注册建造师兰辉辉赣1362020202102006
技术负责人何舒萍20230010SZC001114147
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施工员黄志鹏0362410100104000067
质量员李锦欣0362410600104000060
安管员(C证)刘嘉苏建安C3(2023)0008896
标准员//
材料员李明璋0362411100104000043
机械员//
劳务员//
资料员//
特此通知! 招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章) 经办人:林亮 联系电话:19979467707 2024年12月10日 中标工程主要约定条件和经济技术指标
工程名称全南县城镇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建筑面积33802.51平方米建筑结构/层数框架/地下0层,地上2层
工程类别1类中标工期730 日历天
招 标 控 制 价53246827.07 元设计费372600.00 元,建安费52874227.07元
竞争条件下浮让利系数β=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
中 标 总 造 价50393362.81元设计费372600.00 元,建安费 50020762.81 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质量等级合格
中标工程 范 围 1、全南县城镇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为改建9处农贸 市场:改建总用地面积为34071.65平方米,其中陂头镇圩镇农贸市场约 3316.74 平方米、龙源坝镇龙源坝村农贸市场约473.01平方米、龙源坝 镇圩镇农贸市场约2250.28平方米、南迳镇罗田开发区农贸市场1约 1565.31平方米、南迳镇罗田开发区农贸市场2约1784.01平方米、南迳 镇万寿营旁农贸市场约477.73平方米、社迳乡圩镇农贸市场约2271.20 平方米、城厢镇车站西路农贸市场约1384.79平方米、中寨乡卫生院北 侧农贸市场约20548.5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33802.51平方米。主要 建设内容包括主体结构加固、内外装饰装修、拆除工程、安装工程、室 外工程、充电桩配置、智慧管理系统及防疫消毒设备配套、货运电梯、摊位设施及配套工程完善等。 2、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协助招 标人办理设计施工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 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 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 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工程质量 创优奖罚 措 施/
工 程 款 支付办法 (1)设计费: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后支付 至合同总价(设计费)的 60%,主体验收合格后且县财政出具财审意见 后,支付设计费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总价(设计费)的 100%。 (2)施工工程价款:每月按按建设、监理单位审核后的实际完 成工程量的80%进行拨付,工程款原则上按月申报(增幅必须在总工程 量的10%以上)。工程初验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工程量的80%;工程竣工验
工 程 款 支付办法100%。 (2)施工工程价款:每月按按建设、监理单位审核后的实际完 成工程量的80%进行拨付,工程款原则上按月申报(增幅必须在总工程 量的10%以上)。工程初验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工程量的80%;工程竣工验 收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工程量的90%;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取得县审计部 门出具的审计结算报告后支付至预留保证金后的比例,工程质量保证金 预留比例由 3%降为1.5%,信用评价 90 分和 80分(含)以上建筑业企业 的质量保证金可分别下调 50%和 30%。 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 格后满二年无质量问题,按要求退还质量保证金。
中标人 诚 信 承 诺详见投标文件
投标人对 招标人的 优惠措施 及其他条 件 说 明
备注1.联合体成员单位:浙江新中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2..拟派设计单位人 员: 设计负责人:柏丽,证书编号:证书编号:20193302613;建筑专业: 金昊,证书编号:20233304044;结构专业:廖军荣,证书编 号:S113302487:给水排水专业:文敏证书编号:CS143300763:暖通专业: 周金品,证书编号:CN143500116;电气专业:张振国,证书编 号:DG124400584;3. 施工单位另一名安全员:夏海燕,证书编号:赣建安 C3(2024)0006640
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
履 约 担 保担保金额合同金额的 10%
担保期限按全府办字【2022】3号《关于对全县工程项目履约保证金实行 统托管的通知》文件执行。
担保方式银行转账或保函等法规允许的担保。
支 付 担担保金额
担保期限
担保方式
付 担 保
担保期限
担保方式
合 同 补 充 条 款 1.综合评估法中的“招投标人须知”为施工合同的补充条款。
其 他 需 要 说 明 的 问 题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订立背商合同 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无效:2,签订合同时限以招标文件为准:3,中标人应按招标文 件要求墩纳履约保证金,
招 标 单 位 意 见招标单位:单位章: 法定代表 人: 2024年12 月10日招 投 标 监 管 机 构 签 收招投标监管机构: 单位章: 签收人: 2024年12月10日
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