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西省华众拍卖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0日(第100期)二手工程设备拍卖会
金额
44.04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2/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4.04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华众拍卖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791-8860837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受委托,我司将于2024年12月30日(周一)上午10:00起通过网络竞价方式整体公开拍卖一批布料机、托盘搬运车、三轮清洗车、装载机、电动叉车、压路机等25台工程设备,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本次拍卖标的为一批布料机、托盘搬运车、三轮清洗车、装载机、电动叉车、压路机等25台工程设备(详见“江西旧车”微信公众号),以现状进行整体打包拍卖。标的起拍价为:440461元,竞买保证金:8万元。
二、 标的展示及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26日至2024年12月27日下午16:30分前(上班时间看样,预期不再接待)。
三、标的展示地点:南昌市广州路、进贤、德安。具体地点查看各标的介绍,请提前电话预约,看样预约电话:范先生13870971311
四、报名及拍卖网址
打开中拍平台首页(https://paimai.caa123.org.cn/),点击【拍卖企业】后,在搜索栏输入【江西省华众拍卖有限公司】查找本场拍卖会,点击进入。
报名咨询电话:0791-88608371、15970618903 裘先生
五、报名条件及方式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有意竞买人应在报名期间完成中拍平台注册、点击拍卖标的进行报名,竞买人须使用本人账户向我公司如下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80000元,报名费300元(不退),于报名截止前到账。
保证金账户户名:江西省华众拍卖有限公司
账 号:791904606610701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高新七路支行
经我公司确认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将不接受报名。
六、竞买须知
拍卖人提供的文件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标的的数量、状况以现场存放为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须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并自愿承担拆装、搬运过程中的费用及风险。
江西省华众拍卖有限公司受委托,我司将于2024年12月30日(03487001734912000000中拍平台0详见拍卖公告142141735524000000
2024年12月30日(第100期)二手工程设备拍卖会竞买须知
一、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12月30日(周一)上午10:00开始。
二、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委托人和拍卖人不保证拍卖标的重量及品质优劣,不承担拍卖标的的拆装、搬运、配件不全等。
三、成交收费:
1、成交价款(成交价款为含税价,可开专票),成交价款直接转入委托方账户。
2、成交价款2%的拍卖佣金
开户名:江西省华众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高新七路支行
账 号:791904606610701
3、拍卖标的还应向中拍平台支付成交价款0.15%的软件使用费,该费用由买受人直接向中拍平台支付。
例:拍品成交价1万元,买受人则需直接向中拍平台支付平台使用费15元,以此类推。
特别说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当日,即2024年12月30日付清上述所有款项。买受人已付的参拍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充抵价款和其他费用),待标的物清运完成后七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还。
四、交付:
买受人付清成交款项、拍卖佣金后,须在拍卖成交日后7日内将成交标的搬运离场。标的的移交、搬运等工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全程接受委托方监督和管理。超过此期限,将不承担标的保管责任,灭失、毁损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且不予返还已付的竞买保证金及成交价款,并承担因违约而导致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标的的移交、拆卸、搬运等工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在拆卸、吊装、搬运或检修等过程中,须严格执行国家及有关施工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标准,并要有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标的的拆卸、搬运、检修等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意外事故及产生的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五、买受人在移交时有义务提交《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本人身份证明及缴款凭证。如任一份证明材料不全,委托人有权拒绝移交。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标的权属证明文件不全、数量误差、拆卸搬运等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事由向委托人和拍卖人提出异议,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拍卖成交后的一切法律责任及风险。
2024年12月30日(第100期)二手工程设备拍卖会拍卖规则

受委托,江西省华众拍卖有限公司将以网络竞价方式对委托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本规则专为本场拍卖会制定,并将作为拍卖人与买受人签订的拍卖成交确认书的内容。
一、拍品展示
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委托人和拍卖人不保证拍卖标的的质量及品质优劣,不承担拍卖标的的拆装、搬运、配件不全等。
二、网络竞价程序
拍卖会开始前,网络竞买人凭账号及密码进入网络拍卖厅。
1、网络竞买人应提前熟悉网络竞价系统和流程,提早进入网络拍卖大厅准备参拍,网络竞买人自行配备的竞价终端参与竞价时,应尽量选择高性能、高配置的终端拍卖标的和高宽带、高安全性能的网络环境。
2、声明:网络竞买人应对可能存在的网络不稳定情况,即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因软件突发问题等可能造成网络出价延时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等情况做好充分估计,对上述原因所导致的竞价风险以及竞买人自身操作失误、差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网络竞买人自行承担。拍卖公司及平台中心不对此做出任何承诺、保证,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拍卖人、委托人依法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更正拍卖信息、撤除撤回拍卖标的,并不受竞买人的追索。
4、加价幅度
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每次竞拍加价幅度为500元,每次加价金额应为加价幅度的整数倍。
5、网络竞价周期
每个拍卖标的的网络竞价分为自由竞价周期和限时竞价周期两个阶段。
自由竞价周期:每个拍卖标的自由竞价周期为30分钟,在此期间竞买人可随时出价,自由竞价周期开始时间以本批次《拍卖公告》为准。在自由竞价周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周期。
限时竞价周期:限时竞价时长为3分钟,若在3分钟内又有新的报价出现,则从新的报价时间起再延长3分钟的竞价时间,如此循环往复直到某个限时周期结束没有新的报价出现,则竞价结束。
上述时间以技术支持方的服务器时间和服务器接收出价的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
如果竞买人在竞价期已经对某标的实际出价,应当在竞价结束前及时关注出价和成交情况。
6、竞价成交
竞价结束时,系统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报价及买受人,并自动弹出成交提示信息。
7、拍卖成交时,网络买受人即达成与拍卖人之间的买卖交易协议,网络买受人即同意授权我公司人员代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作为该项交易的书面确认。
三、成交收费:
1、成交价款(成交价款为含税价,可开专票),成交价款直接转入委托方账户。
2、成交价款2%的拍卖佣金
开户名:江西省华众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高新七路支行
账 号:791904606610701
3、拍卖标的还应向中拍平台支付成交价款0.15%的软件使用费,该费用由买受人直接向中拍平台支付。
例:拍品成交价1万元,买受人则需直接向中拍平台支付平台使用费15元,以此类推。
特别说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当日,即2024年12月30日付清上述所有款项。买受人已付的参拍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充抵价款和其他费用),待标的物清运完成后七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还。
四、付款时间及方式
1、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当日,即2024年12月30日付清全额成交价款、拍卖佣金等相关费用。拍卖会前买受人已付的针对该成交标的的参拍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充抵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待买受人于规定期间安全提取拍卖标的后七个工作日内退还至买受人帐户。
2、买受人可选择以下方式付款:
实际应付款项总金额可咨询我司财务人员(联系电话:0791-88605703)。
(1)刷卡缴纳:到江西省南昌市洪都北大道1218号,江西省华众拍卖有限公司财务部刷卡缴纳(刷卡手续费由买受人承担,储蓄卡20元/笔,信用卡按刷卡金额的0.6%缴纳);
(2)转帐支付:须使用本人账户转出,并于规定时间到帐。
收款账户如下:
户 名:江西省华众拍卖有限公司
账 号:7919 0460 6610 701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高新七路支行
五、违约责任
买受人不依本规则按时足额支付款项的,视为买受人违约,已付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按逾期天数收取成交价款滞纳费(按成交价款2%每日收取)。同时,我司有权依照《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委托人、拍卖人无需违约人同意即可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买受人、委托人需交纳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
六、交付
1、买受人付清成交款项、拍卖佣金后,须在拍卖成交日后7日内将成交标的搬运离场。标的的移交、搬运等工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全程接受委托方监督和管理。超过此期限,将不承担标的保管责任,灭失、毁损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且不予返还已付的竞买保证金及成交价款,并承担因违约而导致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2、买受人在移交时有义务提交《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本人身份证明及缴款凭证。如任一份证明材料不全,委托人有权拒绝移交。
3、拍卖成交后,标的的移交、拆卸、搬运等工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在拆卸、吊装、搬运或检修等过程中,须严格执行国家及有关施工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标准,并要有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标的的拆卸、吊装、搬运、检修等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意外事故及产生的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标的权属证明文件不全、存在质量安全、重量误差、数量误差、拆卸搬运等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事由向委托人和拍卖人提出异议,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拍卖成交后的一切法律责任及风险。
5、实物移交过程中,委托人可根据需要委派其财务、采购等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监督,成交标的经清点后,由买受人、委托人相关人员在《成交标的移交确认单》签字确认,一式叁份,买受人、拍卖人与委托人各持壹份。
6、《成交标的移交确认单》三方签字确认后,成交标的的风险转移至买受人承担,此后标的的安全保管及其他责任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
七、退还保证金
保证金不计利息,竞买未成功的,保证金将在拍卖会后七个工作日内退还;
竞买成功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安全提取拍卖标的后七个工作日内退还。
八、本次拍卖的各种文件、表格资料和系统中所涉及的金额均为人民币。
九、本次拍卖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制定。
十、参加本次拍卖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拍卖前的拍品说明内容知悉,并对本拍卖细则完全认可。
十一、本拍卖规则的解释权归江西省华众拍卖有限公司。


江西省华众拍卖有限公司
江西省华众拍卖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0日(第100期)二手工程设备拍卖会2024年12月26日至2024年12月27日下午16:30分前(上班时间看样,预期不再接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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