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部荣誉墙(长廊)建设项目招标公告(2023-JLBF10-G1001)(第1包)
金额
67.48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1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lbf10-g1001
预算金额67.48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洪静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6
公告正文
某部荣誉墙(长廊)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3-JLBF10-G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部荣誉墙(长廊)建设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部,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工程名称:某部荣誉墙(长廊)建设       
(二)建设地点:吉林省白山市
(三)建设规模:装饰改造工程,电气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674888.51元。                     
(四)计划工期:45日历天。
(五)招标范围:某部荣誉墙(长廊)建设,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通过军队和国家相关验收标准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六个月(2023年5月-2023年10月)的社会保险证明资料。
(三)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0年、2021年、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2022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四)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业绩。
(五)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的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名单和供应商暂停名单。③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六)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和其它材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招标人的认可,不能向第三方提供。未经招标人或需求部门允许,中标方不得将此项目作为业绩对外宣传,并对施工管理全过程负责,防止泄露内部秘密及信息。投标人和中标人如违反上述要求,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八)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九)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1日,每日上午08:30至下午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投标人需将报名资料向招标代理机构(邮箱869684578@qq.com)和某部(对外传真:0439-5732857或者电子邮箱:pla32117@126.com)同步递交。
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869684578@qq.com。
注:投标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登记不具资格审核效力,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在项目评审时进行。
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1)企业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近六个月(2023年5月-2023年10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5)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6)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7)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8)未被列入本公告第三条第(五)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9)保密承诺书。
(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须以公司账户电汇或转账方式交纳标书款。交纳标书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 410002000030702   
开户银行: 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注:各投标人在电汇标书款时需备注本项目招标编号。请将电汇或转账凭证反馈至邮箱:869684578@qq.com。标书款汇款成功后联系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浑南区沈本一街国际软件园A区A05栋一楼)。
(二)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部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776790158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沈本一街国际软件园A区A05栋一楼
联系人:孙洪静、郑佳音
电话:024-23301666-8008
电子邮箱:869684578@qq.com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人:胡先生
电话:17767901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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