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京杭运河浙江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杭州段(新开挖航道段)黄家门桥第JL-01标段施工监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0/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先生0571-87825213
标书截止时间2020/10/13
投标截止时间2020/10/27
公告正文

京杭运河浙江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杭州段(新开挖航道段)黄家门桥

第JL-01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杭运河浙江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杭州段(新开挖航道段)黄家门桥已由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2020〕238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宁市龙舟港航技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助与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海宁市龙舟港航技贸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http://hn.jxzbtb.cn) 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浙江海宁

2.2 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本项目位于浙江海宁市;项目西侧起于杭州市余杭区与海宁市交界处,起点桩号为K1+676.586,路线自西向东上跨京杭运河二通道(内河限制性III级航道),跨航桥梁中心桩号为K2+000,终于海宁市规划景树街线位周介石桥附近,并与现状小路顺接,终点桩号为K2+500,路线全长823.4米。

本招标项目路线全长823.4米,其中新建黄家门桥长626.3米/1座,跨径分布为8×25+(55+90+55)+9×25,上部结构为连续箱梁和T梁,下部结构为实体墩、柱式墩、桩基础;桥梁接线长207.1米。

项目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双向四车道二级公路并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26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值,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相关规定。

2.3 计划总工期:20个月。京杭运河浙江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杭州段(新开挖航道段)黄家门桥施工设1个标段。第TJ标段:里程桩号K1+676.6~K2+500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交叉、改河改路、交通安全设施、照明设施、市政管线等的施工完成、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责任,主要结构物包括新建桥梁626.3米/1座(上部结构采用T梁/现浇连续箱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台/实体墩,桩基础。

2.4 招标范围:

本次监理招标为第JL-01监理标段。第JL-01监理标段:里程桩号K1+676.6~K2+500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交叉、改河改路、交通安全设施、照明设施、市政管线、绿化、环保等工程的施工监理。

2.5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

京杭运河浙江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杭州段(新开挖航道段)黄家门桥施工监理计划招标1个监理标段,即第JL-01标段;第JL-01标段监理服务期:45个月,施工阶段监理21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监理1个月,施工及交工验收期监理20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监理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20年9月30日上午9时至2020年10月13日9:00时止,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网”,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网上投标平台”自主登记。(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要求注册办理)。

4.2招标文件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网上投标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2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http://hn.jxzbtb.c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龙舟港航技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海宁市海州西路85号

邮编:314400

电话:0573-87232609

传真:0573-87222521

联系人:邱先生

招标代理: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昌化路18号

邮编:310000

电话:0571-87825213

传真:0571-87831861

联系人:陈先生

海宁市龙舟港航技贸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9月30日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条件)

标段:第JL-01监理标段

项 目

条 件

备 注

资 质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

标段:第JL-01监理标段

项 目

要 求

备 注

业 绩

自2015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监理合同段在二级及以上公路中完成过一个单跨跨径60米及以上桥梁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

注:

1、监理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1)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2)发包人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或经项目主管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监理项目评定书。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上述资料中的监理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监理人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工程规模解释顺序为:监理项目评定书、交工验收证书、合同协议书;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的,投标人还应提供由项目发包人出具并经项目行业主管部门或项目主管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有关数据信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要求)

标段:第JL-01监理标段

序号

监理岗位

资格要求

数量

备注

1

总监理

工程师

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专业)资格或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专业)监理资格,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单跨跨径60米及以上桥梁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或副总监(或只设置一级监理机构的驻地或副驻地)职务1周年[1]及以上,年龄60周岁及以下。

1

自有

人员

注: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主要监理人员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监理资格证书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扫描件),以上信息按规定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公开,并提供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结果含水印的打印件,不公开或不一致或未附查询结果含水印的打印件的,以上信息不予认可。

2、主要监理人员的监理经历按规定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公开,并提供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结果含水印的打印件,未提供含水印信息公开的打印件或提供的信息公开打印件不一致的,其监理经历不予认可。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还应提供监理经历证明文件(监理项目评定书或执业管理手册或项目发包人出具的并经项目交通主管部门或项目交通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书面材料),未提供监理经历证明文件的,其监理经历不予认可。

3、自有人员指在投标人岗位登记的人员。投标人自有人员应提供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结果含水印的打印件,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其作为投标人自有人员情况不予认可。

4、企业法定代表人(如为监理甲级资质,则还包括其资质证书(副本)上列明的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不能在本项目任职。“在建项目”的起止时间界定:监理合同段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合同段所辖施工标段均通过交工验收之日(或监理合同解除之日)止。如总监理工程师已经更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项目业主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并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更新完成该人员登记,否则更换前后的总监理工程师均视为有“在建项目”。

5、主要监理人员均须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监理行业协会核发的《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合格证书》、《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合格证书》,其中2012年1月1日以后获得交通运输部监理资格证书的监理工程师无须提供《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合格证书》、《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合格证书》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

6、主要监理人员根据交通运输部最新信用评价结果,监理工程师个人评价周期内累计扣分在24分(不含)以下。

7、投标人可登陆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进行监理企业用户注册,并按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要求报送有关信息。登录网址为:http://jlsccx.zjt.gov.cn/,联系电话:0571-83789631。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

标段:第JL-01监理标段

项 目

要 求

备注

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 近年(自20177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的日期为准)。

注:招标人定标前,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投标人无须提供。


[1] 主要监理人员监理经历要求一般为1周年,附属工程为0.5年。

濮燕平 签于 2020/09/30 17:09:44
岳增东 签于 2020/09/30 17:07:43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