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电加工自动化单元招标公告
金额
350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4/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htc-fw-2023-03012.
预算金额350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梓越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艺1898928972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1
公告正文
电加工自动化单元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电加工自动化单元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5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XHTC-FW-2023-0301
2.项目名称:电加工自动化单元
3.预算金额:350万元
4.最高限价:350万元
5.采购需求:投标人需对采购人现有2台设备进行改造,建设满足刚柔并济生产需求、具备智能排产及自动加工/检测能力的电加工自动化加工单元。单元以55种零件为加工对象,分析典型产品进行设计,通用工装设计需兼顾多品种小批量的零件特点,中等精度的中型回转类(零件重量不大于10kg)结构零件。料库能够支持无人值守(不少于8h)连续自动化生产。单元要求实现零件自动化连续生产且加工精度需满足设计要求。单元工作模式可以在自动化生产模式和人工生产模式间自由切换,并具有看板展示功能。自动化单元包含单元管控系统、仓储系统、物料转运系统、自动化加工系统和安全防护系统等。投标人需交付电加工自动化加工单元1套及相关技术资料。交付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采购人指定地点,其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6.合同履行期限:1)合同签订生效后2个月内完成系统到货;2)到货后3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培训,应用测试合格后完成验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3.2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是“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投标人不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且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
3.3不属于被列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不良记录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且在禁止期内;
3.4不属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不属于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3 年4月21 日至 2023 年 4 月 26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
3.方式:
3.1现场获取:投标人委托经办人持下列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请投标人在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并填写此表);
(2)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自然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单位介绍信);
(3)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参与的无需盖章);
(4)标书款转款凭证;
(5)投标人开票基本信息和发票邮寄地址(电子档)。
以上资料无误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
3.2远程获取:
投标人将下列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guwanqiu@xhtc.com.cn),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请供应商在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并填写此表);
(2)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自然人获取招标文件无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3)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自然人参与的无需盖章);
(4)标书款转款凭证;
(5)供应商开票基本信息和发票邮寄地址(电子档)。
以上资料无误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
注: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
4.售价:人民币300元。
获取文件的费用直接汇款到以下账户:
户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
银行账号:6232593799006947629
注:此账号只针对本次项目,请在汇款备注中注明缴费单位名称(单位对公账户转款的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5 月 11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本项目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优先购买节能产品政策、优先购买环境标志产品政策、强制购买节能产品政策、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策、《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3.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4.本公告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http://ztbxx.caep.ac.cn/)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机械制造工艺研究所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绵山路64号
联系方式:王梓越 0816-24819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室
绵阳分处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
联系方式: 何艺 18989289707(获取文件咨询)、林燕 18989289723(采购文件咨询)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燕
电话:18989289723
邮箱:guwanqiu@xhtc.com.cn
项目概况
电加工自动化单元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5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XHTC-FW-2023-0301
2.项目名称:电加工自动化单元
3.预算金额:350万元
4.最高限价:350万元
5.采购需求:投标人需对采购人现有2台设备进行改造,建设满足刚柔并济生产需求、具备智能排产及自动加工/检测能力的电加工自动化加工单元。单元以55种零件为加工对象,分析典型产品进行设计,通用工装设计需兼顾多品种小批量的零件特点,中等精度的中型回转类(零件重量不大于10kg)结构零件。料库能够支持无人值守(不少于8h)连续自动化生产。单元要求实现零件自动化连续生产且加工精度需满足设计要求。单元工作模式可以在自动化生产模式和人工生产模式间自由切换,并具有看板展示功能。自动化单元包含单元管控系统、仓储系统、物料转运系统、自动化加工系统和安全防护系统等。投标人需交付电加工自动化加工单元1套及相关技术资料。交付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采购人指定地点,其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6.合同履行期限:1)合同签订生效后2个月内完成系统到货;2)到货后3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培训,应用测试合格后完成验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3.2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是“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投标人不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且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
3.3不属于被列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不良记录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且在禁止期内;
3.4不属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不属于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3 年4月21 日至 2023 年 4 月 26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
3.方式:
3.1现场获取:投标人委托经办人持下列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请投标人在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并填写此表);
(2)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自然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单位介绍信);
(3)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参与的无需盖章);
(4)标书款转款凭证;
(5)投标人开票基本信息和发票邮寄地址(电子档)。
以上资料无误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
3.2远程获取:
投标人将下列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guwanqiu@xhtc.com.cn),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请供应商在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并填写此表);
(2)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自然人获取招标文件无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3)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自然人参与的无需盖章);
(4)标书款转款凭证;
(5)供应商开票基本信息和发票邮寄地址(电子档)。
以上资料无误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
注: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
4.售价:人民币300元。
获取文件的费用直接汇款到以下账户:
户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
银行账号:6232593799006947629
注:此账号只针对本次项目,请在汇款备注中注明缴费单位名称(单位对公账户转款的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5 月 11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本项目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优先购买节能产品政策、优先购买环境标志产品政策、强制购买节能产品政策、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策、《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3.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4.本公告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http://ztbxx.caep.ac.cn/)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机械制造工艺研究所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绵山路64号
联系方式:王梓越 0816-24819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室
绵阳分处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
联系方式: 何艺 18989289707(获取文件咨询)、林燕 18989289723(采购文件咨询)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燕
电话:18989289723
邮箱:guwanqiu@xht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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