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平板拖车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租用平板拖车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服务要求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某单位租用平板拖车 |
遴选供应商保障平板拖车运输 |
详见 附件 |
25.2 |
2025年1月 |
|
遴选供应商提供平板拖车保障我单位车辆拖运,路线自福州市至厦门市或福州市至厦门市,单线行程约300公里,时间自2025年1月份至10月份,每趟运送车数若干,总计运送车数不高于72次。我单位至少提前2天通知供应商每趟所需车数,供应商于装载前一天18:00前将每趟所需平拖车送达至我单位指定地点(福州市或厦门市),按照既定路线(福州市-厦门市或厦门市-福州市)进行运输。
一、公示期限:2025年1月6日-2025年1月10日(8:00-18:00),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单位反馈(以申请材料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响应时间之外递交,我单位将不再接受。
二、材料递交方式:采购平台反馈或网上邮件递交,邮件递交要求如下:
邮件主题:某单位租用平板拖车+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参与意向及意见建议。
邮件附件:将下述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照序号1至2的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邮箱(邮箱电话联系)。
1.营业执照;
2.参与意向、意见建议等。
三、相关说明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同时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项目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不作书面回复。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汪先生
电 话:17859515787
联 系 人: 朱先生
电 话:17859511200
附件:1.技术要求、商务要求
2.采购意见、建议反馈函
某单位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