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上海宿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空调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公告
上海宿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对空调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公司(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空调(美的)采购项目
二、采购清单:见附件一。
三、投标报价及其他
1、请各投标单位按照采购清单进行报价,总价一次包定。报价包含空调外(主)机、内机、线控器、主辅材料、安装费、工人费、运输费、税金和各种风险费用,以及完成安装需要的附属工程、临时设施、辅材料设备机具等其他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合同起止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规定日期止。
2、本项目包含政府规定的其他费用。
3、本项目最高限价7.5万元(含税:75000元整)。
4、本项目付款方式为:安装调试完成一次性付款。(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四、投标须知
(一)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设有固定的经营地点。拥有良好的信誉、经营业绩和售后服务,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空调安装施工服务资质。
3、投标人注册地址为上海市辖区范围的空调安装施工单位;如注册地在上海市辖区外的投标人,须在上海市辖区内设有固定的空调安装施工服务点,并提供服务点照片资料及相应房屋购买或租赁证明。
4、投标人至少配备2名以上取得空调安装资格证书的安装人员;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相关费用
无需提供投标保证金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日内以书面文件送至八楼803-1(上海市闵行区泰虹路456弄22号楼),招标人有权视情况对招标活动进行澄清及修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五、投标文件编制
(一)编制须知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下列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2.招标人不接受电话、传真等形式的投标。
(二)编制要求
结合第五条第(一)条要求,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不得有缺项和漏项,否则作废标处理。所有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文件目录。
2、营业执照。
3.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4.投标人授权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在注册地外的需提供要求区域内的地点证明。
以上为资格审查文件,材料未注明原件可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6、招标标准中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
(三)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内容确认规定
1.投标文件分为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副本分别密封,不得并入一个密封袋中。袋口加贴密封条并在封条处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为部门或其他专用章)。封面处注明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2.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原则上不允许有加行、涂改,允许个别补充、修改,但补充、修改处必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六、投标文件递交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12日10时。
(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泰虹路456弄22号楼
(三)招标联系人及电话:杨艺 13162352007
七、开标
(一)开标时间:2024年 7月12日15时。
(二)开标地点:上海宿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803-1会议室
(三)上述时间和地点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招标人有权进行变更。
八、评标
(一)根据招标项目特点,由上海宿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根据招投标办法组建评标小组。
(二)被认定为废标的情形
1、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的。
2、为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密封投标文件的。
3、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未对招标文件内容作出符合要求的响应的。
4、有被认定为围标、串标、虚假投标、妨碍招标活动等行为的。
5、招标人认为废标的其他情形。
(三)评标方法和程序
1、评标小组先集体审查投标文件,看是否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
2、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3、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四)评分标准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注:本评标办法解释权属招标方和评标委员会。
九、中标
(一)中标通知
1.评标结束确定中标后,招标人将中标结果电话通知。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入档封存,恕不退还。
(二)履约保证
1.中标人须独立完成项目服务,不得分包项目,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中标人不得转让中标项目,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违规行为保留作出进一步处罚的权利。
(三)合同签订
1.中标人从收到中标通知的五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见招标书项目要求主要内容。
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其它相关事宜另行约定。
十、投标文件有效期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具有与合同相同的有效期。其它投标文件在招标人与中标的投标人签订合同后,自然失效。
上海宿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7月5日
附件一:
空调(美的)型号规格、参数及工程材料安装清单
一、空调工程设备清单 |
|||||
序号 |
名称/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MDV-56T3/BP3N1-D2F |
台 |
1 |
风管式内机-大2HP-带提升泵 |
|
2 |
MDV-36T3/BP3N1-D2F |
台 |
4 |
风管式内机-1.5HP-带提升泵 |
|
3 |
MDV-285W/DSN1-FIT(E1) |
台 |
1 |
多联机外机-10HP |
|
4 |
MDV-160W/DN1-FIT(E1) |
台 |
1 |
多联机外机-6HP(侧出风) |
|
5 |
MDV-80TQ4/BP3N1-EF |
台 |
2 |
四出风内机-大3HP |
|
6 |
线控器 |
台 |
7 |
线控器 |
|
二、空调工程材料及安装清单 |
|||||
序号 |
名称/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冷媒铜管(含保温) |
Φ12.7*Φ6.35 |
M |
35 |
铜管/中佳 |
2 |
冷媒铜管(含保温) |
Φ15.9*Φ9.52 |
M |
22 |
|
3 |
冷媒铜管(含保温) |
Φ19.05*Φ9.52 |
M |
20 |
|
4 |
分歧管(均价) |
只 |
5 |
美的 |
|
5 |
室外机分歧组件 |
只 |
1 |
美的 |
|
6 |
冷媒铜管吊支架 |
项 |
1 |
定制 |
|
7 |
冷凝水管(含保温) |
U-PVC管 De25 |
M |
50 |
浙江中财/公元 |
8 |
冷凝水管吊支架 |
项 |
1 |
定制 |
|
9 |
铁皮风箱 |
个 |
5 |
||
10 |
出风口 |
个 |
5 |
上海利方/上海殊耘 |
|
11 |
回风口 |
个 |
5 |
上海利方/上海殊耘 |
|
12 |
金属软管 |
米 |
22 |
||
13 |
风管吊支架 |
项 |
1 |
国标 |
|
14 |
信号线 双绞屏蔽线 |
0.75—1mm |
M |
68 |
上海起帆 |
15 |
屏蔽线护套管 |
M |
68 |
浙江中财/公元 |
|
16 |
制冷剂 |
R410 |
Kg |
3 |
杜邦 |
17 |
氮气、氧气、丁烷气及运输 |
项 |
1 |
||
18 |
安装辅材(焊条、胶水、胶带等) |
项 |
1 |
||
19 |
装修修顶 |
项 |
1 |
||
20 |
排内外电源线机及打洞 |
项 |
1 |
||
21 |
多联外机安装费 |
台 |
1 |
||
22 |
多联内机安装费 |
台 |
7 |
附件二:
工程内容与责任(具体以合同为准)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对不合格的质量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并有权按照约定从合同款中扣除乙方的违约金。
(二)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与合同约定不符或不能满足甲方需求的主(辅)设备及零部件。
(三)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工程施工。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设备清单、材料清单提供合格的产品,接受并配合甲方的监督和质量验收。
(二)乙方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遵守甲方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
(三)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积极配合其工程施工。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履行自己的其他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二)乙方不能按合同履行,工程质量达不到甲方的要求(因设计、施工固有问题除外),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根据情况从其工程款中扣除1-5%作为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三)乙方不按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履行职责、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如果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火灾,处理不当,导致火灾蔓延,并引发事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五)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严重不负责任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六)乙方在实施施工过程中,若因乙方安装人员处理不当,造成设备部件损坏需要更换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在施工过程中,若因自然灾害、不可抗拒因素而引起的设备事故,由乙方负责维修,需要进行设备更换的,由乙方向甲方以书面形式进行报告,取得甲方同意后,由乙方组织实施,所需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