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任丘市农村江水村村通项目经理部管网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1/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任丘市农村江水村村通项目管网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2023-SGSRQSWXM006
招标条件
本项目由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任丘市农村江水村村通项目经理部实施,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任丘市农村江水村村通项目分为两部分:地表水厂二期12万吨扩建工程建设地点为中华路与胜利路交口东北角地表水厂一期院内南侧,建筑物占地面积12768平方米,主要建筑有
格栅及进水泵站1座,混合反应沉淀间1座,砂滤站1座,清水池1座,燃气热泵房1座。管网延伸工程(DN160~DN800)450km延伸工程建设地点分布在任丘市出岸镇、石门桥镇、吕公堡镇、长丰镇
、梁召镇、辛中驿镇、麻家坞镇、议论堡乡、青塔乡、北辛庄乡、北汉乡、于村乡、中华路办事处、西环路办事处、永丰路办事处等十七个乡镇办事处内。
招标范围:管网附属工程
2.2 施工周期:20日历天。
2.3 其它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在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注册的“ 合格劳务队伍” 或经项目部资格预审合格并在三个月内能够完成注册的公司法人或
委托人,在其企业资质规定的范围内参与项目投标。
3.3 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
3.4 业绩要求
具有类似施工业绩,投标时须提供有效合同的复印件;
3.5 信誉要求:合同履约率100%;
3.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同一标包中同时投标;
3.7 所有入围单位若要承揽本项目工程,必须满足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准入要求方可承建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详见平台相应时间节点要求)。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详见平台相应时间节点要求)。
4.2 招标文件获取
4.2.1 费用:收取标书成本费及评审费0元每套。
4.2.2 线上获取
第 1 步:鲁班网注册,潜在投标人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 400-6010-100),注册成功并须通过审核。
第 2 步:鲁班网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 供方交易系统(二期)” →点击“ 采购信息” →在“ 最新公告” 中点击招标项目→点击相应“
包件编号” →点击“ 响应” →填写“ 联系人、联系方式” 点击“ 确认” ,即响应成功。
第 3 步:费用缴纳、标书费用(如有)和保证金费用。
第 4 步:下载招标文件。
注:潜在投标人完成上述程序后,方可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应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上完成“
响应、澄清提问(如有)、澄清补遗确认(如有)、报价、递交标书” 等工作。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平台相应时间节点要求);
投标保证金:1万元。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北省任丘市农村江水村村通项目经理部;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如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未在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寄到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并签收,视为投标无效。
2.验收应在甲乙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
3.乙方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或者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乙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
生的所有费用。
五、付款方式
甲方货物验收通过后,收到正式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向乙方支付100%合同款项。
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延期交货或甲方延期付款,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合同金额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
逾期超过5日,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七、保密
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
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八、解决纠纷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九、其他
1.本合同一式 1 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甲方联系人:钟青
联系电话:18102726543
单位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环城东路38号(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清远校区)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3-11-20
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3-12-21
乙方(盖章):广州心联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州番禺支行
银行账号:0314014170006075
乙方联系人:谢志成
联系电话:13380027417
单位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东环路429号13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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