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厂内车辆吊装运输(第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9/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厂内车辆吊装运输(第二次)
公开 投标函 (招标编号 ZYYL-ZB2022106
  1. 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公开招标形式,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厂家参加投标,并提交密封投标书
  2. 招标内容:
  • 招标项目名称:厂内车辆吊装运输
  • 招标项目涉及的车型:
拖拉机平板车、三轮自卸车、 渣土运输车、 9.6米双桥平板车、13.5米半挂平板车、超低爬梯平板车、8/12/16/2 5/50/70/100/130/200吨吊车,30/60/80/150/220/240型挖掘机、30/60/80/150/220/240破碎机(挖掘机带破碎锤头)、30/50装载机、3.5T/20T/22T压路机、3.5T/5.0T叉车、3.2T随车吊。
  • 具体的施工内容:承包人负责冶炼厂内的临时车辆使用,主要包括日常生产期间的外雇车辆使用,日常点检及临时停车期间的车辆使用。公司大修期间的车辆使用不含在其中。如果遇到冶炼厂大修(大修指熔炼系统或吹炼系统单独或同时停车视为大修,大修每年最多一次)需要用车辆时可根据实际需要自由选择是否使用,价位参照合同签订的最终价格。
签订承包合同后,试用期一个月,一个月内不支付任何施工费用。如出现以价格低或其它理由不积极履行承包合同,导致一个月内屡次出现施工方面问题或车辆无法到位或到位不及时、安全管理不能达到冶炼厂相关要求的,冶炼厂有权随时解除承包合同。因上述原因解除承包合同的,发包人不仅不支付试用期间的工程款,也不退还履约保证金,也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而且将其列入“不良记录”,三年内不得参加 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 的所有工程投标。
如果与中标第一名终止合同,发包人可选择直接与中标候选人第二名签订合同,依次类推或重新招标。
3 、说明:
3.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均可能导致投标文件不被接受,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 2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壹万 整( 电汇至我公司招标保证金专用账户,须在转帐单上写清所参加投标项目编号和 项目 名称。若投标单位中标,投标保证金 自动 转履约保证金)。
3.3 招标最高限价: 人民币 10200 (含税)
3 . 4 所有投标 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须 2022 9 23 9 :00 北京时间) 前按以下要求内容及顺序向招标人提交有效资质证明文件( 一份,胶粘成册,单独密封并盖章 ,要求必须为扫描后彩色复印件 ):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章,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2 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人签字 原件)
3 安全 生产许可证及其 关资质证书 ( 复印件 盖章 ) 非实行许可证制度的无此项;
4 )近三年 承揽同类工程 业绩表(盖章);
5 )投标 项目 所涉及车型的 车辆行驶证及车检报告
6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双面) 授权投标代表 本人有效身份证 盖章复印件 (双面)
4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4.1 发售时间 2 022 9 2 日至 20 2 2 9 21
每日 9:00-11 00 14:00-16 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 发售地点:河南三门峡市 产业集聚区 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
4.3 招标文件费: 人民币 300 / 。招标文件售出概不退还,文件费不开具发票与收据。
4 .4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将招标文件费及投标保证金电汇至我司账户,并将电汇底单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 zyylzbb@163.com 逾期付款者,视为放弃参加本次招标会。
5 、投标时间和地点:
5.1 投标 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2 9 23 上午 9 : 00 ( 北京时间 )
5.2 投标 文件递交 地点:河南省三门峡产业集聚区209国道南侧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 4 417
6 、开标时间和地点:
6.1 开标时间: 2022 9 23 上午 9 : 30 ( 北京时间 )
6.2 开标地点:河南省三门峡产业集聚区209国道南侧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 4 419
6.3签到地点:河南省三门峡产业集聚区209国道南侧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 4 417
7 、凡是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者请与下列人员联系:
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
同丽娟
0398-2 756601
8、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以下账户(请在备注中标明所要投标的招标编号及名称):
单位名称 :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省三门峡市工行三门峡分行
1713 0229 0920 0076 156
9、标书费电汇至以下账户(请在备注中标明所要投标的招标编号及名称):
单位名称 :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省三门峡市工行三门峡分行
1713 0229 0920 0076 156
请分别将各项费用电汇至对应账户,并在汇款中说明用途,并将电汇底单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zyylzbb@163.com。因电汇账户出错,我公司未收到相关费用,视投标文件无效。各项费用必须在 202 2 9 21 下午 4:00 点前 电汇至对应账户,并电话通知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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