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安徽省产权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寿县国投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决定以挂牌方式出租下列资产租赁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寿县户外LED显示屏广告位经营权租赁项目基本情况
名称 |
标的物概况 |
用途 |
租赁 年限 |
参考价(万元/年) |
参考总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幅 (万元)/次 |
寿县户外LED显示屏广告位 经营权租赁项目 |
位于寿县寿春镇境内,本次租赁的广告位经营权共3处,主要包括:1、春申广场户外LED显示屏(型号为P16,屏幕面积约178㎡);2、宾阳大厦户外LED显示屏(型号为P10,屏幕面积约160㎡);3、寿县汽车客运站户外LED显示屏(型号为P10,屏幕面积约40㎡),具体详见展示期间现状。 |
合法经营 |
3 |
10.80 |
32.40 |
3.2 |
0.1 |
二、竞租人资格。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不接受自然人),具备承接广告位经营等相关能力。
三、竞租登记。竞租人可于2023年10月9日后登录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jy.ggj.huainan.gov.cn/)自行下载寿县户外LED显示屏广告位经营权租赁项目挂牌文件。并于2023年11月6日15时00分至15时30分(其他时间不接受竞租登记)携相关资料(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竞租保证金票据、具备承接广告位经营能力的证明文件)到寿县寿州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业务三部办理竞租登记。交纳竞租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下午15时00分。
四、挂牌时间和地点。
(一)挂牌时间:2023年11月6日15时30分
(二)挂牌地点:寿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一室(寿县城投大厦5楼)
五、挂牌要求。
(一)本项目相关的所有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二)成交确认书发出后10日内签订合同,租金应按合同要求付至产权单位指定帐户。
(三)标的物勘察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挂牌截止时间前一天(工作时间内),意向竞租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凡参加竞租登记的各意向竞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和确认了标的面积、使用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对标的存在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应有充分的认识,竞租成功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标的的详情为由提出疑义(包含但不限于水、电、路等硬件设施及周边邻里情况须竞得人自行解决),委托人(挂牌单位)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次租赁项目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最终报价必须超过或等于参考价,否则不成交。
(五)本项目赠送一个月试运营期。
六、保证金缴纳。本次挂牌竞租保证金通过转账汇入寿县寿州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的下列任一银行帐户(单位竞租的需从竞租单位银行账户将竞租保证金汇入寿县寿州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的下列任一银行帐户),不接受现金缴款(在汇入保证金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和标段号)。
寿县寿州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竞租保证金账号一览表
户名 |
开户行 |
账号 |
联系电话 |
寿县寿州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县寿春支行 |
12144101040008560 |
0554-4022667 |
中国银行有限公司 寿县寿春支行 |
188773892917 |
0554-4022649 |
|
寿县联合村镇银行营业部 |
361012100004034908 |
0554-2785892 |
备注:竞得人保证金在成交确认书签发后五日内转入出租人指定账户,作为承租人租赁价款(不足部分由承租人补齐),未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挂牌结束后五日予以退还。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包从洋(寿县国投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54-3127137
杜 雷(寿县寿州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54-275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