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水北四路1号乐安居2单元13层05号房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jb2024-693
预算金额92.8万元
招标联系人谢文燕0752-2808362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交易信息 (成交)
标的名称: 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水北四路1号乐安居2单元13层05号房组织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
公告编号: 惠公易产市直[2024]124号报价开始时间:2024-11-28 08:30:00
交易编号:GJB2024-693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2024-12-26 16:00:00
底价(万元): 92.8竞买保证金(万元): 4.6
报价幅度(万元): 0.5报名截止时间: 2024-12-26 09:00:00
成交时间: 2024-12-26 16:00:00
成交人: 李慧成交价: 92.8万元


交易条件说明

市级人才房交易条件说明

一、交易标的内容

本次交易标的为惠州市惠城区江北堤下路1号惠安楼2层02号房等87宗不动产,采用每一宗资产单独挂牌出售的形式挂牌交易,具体信息详见附表《惠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度87宗人才房处置基本信息情况汇总表》。

备注:上述汇总表中信息获取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本项目以当前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请竞买人自行调查核实。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交易标的之现状,并对自己的竞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有权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权属人为惠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竞买人条件(请认真阅读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符合以下三种条件之一即可获得竞买资格,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参与竞买的,竞得结果无效,且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1)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惠州市高层次人才,包含特级人才、A类人才、B类人才和C类人才。

2)符合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但尚未进行人才认定的惠州市高层次人才。

3)惠州市工作一年以上(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2个月)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型人才或高级工及以上技能型人才。

竞拍后,成交候选人按类别提供相应材料:1、符合第(1)条件的成交候选人无需提供材料;2、符合第(2)条件的成交候选人,需到惠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绿色通道办理相应的资格认定手续;3、符合第(3)条件的成交候选人,需递交个人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或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个人承诺函及要求的其他资料。以上资格具体由惠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采取事后审核方式进行审核,所有成交候选人应在竞价结果公示期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主动向惠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递交个人相关材料,取得惠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成交资格确认函后,方可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成交手续;逾期不办理资格审查手续(视为自动弃标)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取消成交资格,且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惠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系人:谢文燕、联系电话: 2245255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文华二路84号市民服务中心12号楼413(正常工作日:8:30 - 12:00,14:00 - 17:30)。       

四、挂牌期限

本次竞拍首次挂牌公告期限统一为20个工作日;首次挂牌未成交的,再自动延长挂牌1个周期(5个工作日)。

五、挂牌底价

第三方机构出具资产评估价的8折为挂牌底价。具体详见《惠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度87宗人才房处置基本信息情况汇总表》。

六、竞价保证金

竞买人需按交易标的挂牌价格的5%缴纳竞价保证金,具体详见《惠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度87宗人才房处置基本信息情况汇总表》。若无违规竞价行为,竞价成交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价失败的,竞价保证金于交易标的交易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原额原路返还。

七、竞价成交后的付款方式

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须按本说明第八大项第8小点规定的期限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成交手续,缴清成交款。个人融资需求的买受人可直接联系广发银行惠州分行(联系人及电话:洪木群13553449096、邱燕飞18003048038)、工商银行惠州分行(联系人及电话:阮翡13927336755、吴长青13829911000)等金融机构

八、特别说明

1、本次所拍交易标的限售限期为3-5年(从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入库之日起算),其中:特级人才和A类人才锁定期限为3年;B类和C类人才锁定期限为4年;我市工作一年以上(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2月)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型人才或高级工及以上技能型人才锁定期限为5年。限售期内所购房产须竞买人自用,不得对外出租出售。

2、交易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交易标的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拖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等,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实为准。交易标的登记建筑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的,以实际面积为准。惠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交易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必须仔细审查交易标的,调查核实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交易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现场,实地看样。凡参与竞买的,即视为对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竞买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4、惠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法律规定有权中止或撤回交易。

5、根据税收法定原则,出让方和受让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各自承担土地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土地出让金由出让方承担

6、竞价成交后签署的合同为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的《项目成交合同》(范本),请竞买人在参与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项目成交合同》中的全部条款,明白全部合同条款的含义,清楚其中的法律风险,一旦参与竞价,视为对合同范本全部条款内容的确认。

7、交易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费用,属办理房屋实物移交手续前产生的,由惠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自房屋实物移交给买受人之日起,上述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及负责

8、项目中标后,请竞得候选人先等待3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为公示日(以网上成交日起计),若3个公示日内无质疑或投诉,则公示期满后的一个月内自行汇款成交款到指定的收款账户,然后携带证件前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成交手续;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成交方必须持成交通知书与转让方签订《项目成交合同》;持《项目成交合同》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产权交易鉴证书》。逾期未办理成交手续或未签订《项目成交合同》的视为自动弃标,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凡提供虚假人才资格及学历证明,一经查实取消竞买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竞得人自出具《产权交易鉴证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交易标的自买受人应当办理过户手续之日起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9、交易标的能否成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出让方未披露存在产权问题、交易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被占用等原因,在6个月内不能完成权属变更手续的,全额退还竞价中标款。

九、声明

竞买人在参与竞价前务必再次仔细阅读本说明,保证清楚理解本说明全部内容的正确含义,知晓其中的法律风险。一旦实际参与竞价,即视为竞买人对本说明全部内容进行了正确解读及确认。中共惠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惠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本说明享有最终解释权。

十、相关图片点击实物图”查看。成交合同、87宗人才房处置基本信息情况汇总表、成交款收款账号、办理成交手续需要携带的证件等请点击“交易文件”查看。

    十一、如需查看标的物请致电委托方(惠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方联系人:杨宋辉,电话:0752-2808362 (正常工作日接听:8:30-12:0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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