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大垫高速、资乐高速、泸石高速、成乐高速扩容、南成高速扩容、久马高速等六个项目
板型材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C-2024-027)
1.招标条件
大垫高速、资乐高速、泸石高速、成乐高速扩容、南成高速扩容、久马高速等六个项目板型材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 招标人为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为非必须公开招标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实施招标活动。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S36线大竹至垫江(四川境)高速公路、资中至乐山高速公路、泸定至石棉高速公路、久马高速公路、南成高速公路扩容项目、成都至乐山高速公路扩容四期等六个项目共需中厚板约9400吨、工字钢约55790吨、H型钢约4590吨、角钢约4930吨、无缝钢管约6880吨。使用周期为2024年6月至2025年12月,具体以项目施工需求为准。
2.2 招标范围
大垫高速TJ1、TJ2、TJ3标段、资乐高速TJ2标段、泸石高速TJ6标段、成乐高速扩容TJ3、TJ4、TJ5-1标段、久马高速TJ5-2分部、南成高速扩容工程LJ4-1标。
本次招标划设5个包件。包件设置如下表: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标段 |
数量(吨) |
GZG |
工字钢 |
泸石高速TJ6标、久马高速TJ5-2分部、大垫高速TJ1、TJ2、TJ3标、南成高速扩容LJ4-1标 |
55790 |
HXG |
H型钢 |
大垫高速TJ1、TJ2、TJ3标 |
4590 |
JG |
角钢 |
成乐高速扩容TJ3、TJ4、TJ5-1标、久马高速TJ5-2分部、南成高速扩容LJ4-1标、泸石高速TJ6标、大垫高速TJ1、TJ2、TJ3标、资乐高速TJ2标 |
4930 |
GB |
钢板 |
泸石高速TJ6标、久马高速TJ5-2分部、大垫高速TJ1、TJ2、TJ3标、南成高速扩容LJ4-1标 |
9400 |
WFGG |
无缝钢管 |
泸石高速TJ6标、久马高速TJ5-2分部、大垫高速TJ2、TJ3标、南成高速扩容LJ4-1标 |
688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并提供复印件。在招标物资的营业范围、生产能力、财务能力、质量保证能力、供货业绩、履约信用等方面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3.1 工字钢(GZG包件)
3.1.1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具有工字钢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与工字钢生产厂家存在股权关系的单位、或与工字钢生产厂家的管理单位存在股权关系的单位。投标人若为与生产厂家存在股权关系的单位或与生产厂家的管理单位存在股权关系的单位则需提供其股权关系证明资料并提供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函(授权函模板见招标文件)。
3.1.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具备年产工字钢5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
3.1.3 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0万元,与生产商存在股权关系的单位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且授权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0万元。
注册资本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查验结果为准。若该网站无法查询,则采用企查查(https://www.qcc.com/)的查验结果。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检查网站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内是否一致。若存在规定网站的查验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投标人在投标期内对进行了信息变更、查询网站公示信息更新延迟等特殊情况,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内附上情况说明文件(须盖公章),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如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审计报告,或上传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年报等),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决议。若查验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且无相关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则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查验网站的查验结果作为评审依据,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1.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已获得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2021年01月01日至今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AL或CNAS章的同品种或同类物资产品检测报告并提供复印件。
3.1.5 供货业绩要求:应当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提供2022年至今的工字钢供货业绩证明不少于2个,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扫描件,可提供其代理商符合条件的业绩。
3.2 H型钢(HXG包件)
3.2.1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具有H型钢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与H型钢生产厂家存在股权关系的单位、或与H型钢生产厂家的管理单位存在股权关系的单位。投标人若为与生产厂家存在股权关系的单位或与生产厂家的管理单位存在股权关系的单位则需提供其股权关系证明资料并提供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函(授权函模板见招标文件)。
3.2.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具备年产H型钢5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
3.2.3 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0万元,与生产商存在股权关系的单位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且授权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0万元。
注册资本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查验结果为准。若该网站无法查询,则采用企查查(https://www.qcc.com/)的查验结果。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检查网站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内是否一致。若存在规定网站的查验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投标人在投标期内对进行了信息变更、查询网站公示信息更新延迟等特殊情况,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内附上情况说明文件(须盖公章),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如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审计报告,或上传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年报等),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决议。若查验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且无相关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则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查验网站的查验结果作为评审依据,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2.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已获得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2021年01月01日至今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AL或CNAS章的同品种或同类物资产品检测报告并提供复印件。
3.2.5 供货业绩要求:应当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提供2022年至今的H型钢供货业绩证明不少于2个,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扫描件,可提供其代理商符合条件的业绩。
3.3 角钢(JG包件)
3.3.1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具有角钢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与角钢生产厂家存在股权关系的单位、或与角钢生产厂家的管理单位存在股权关系的单位。投标人若为与生产厂家存在股权关系的单位或与生产厂家的管理单位存在股权关系的单位则需提供其股权关系证明资料并提供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函(授权函模板见招标文件)。
3.3.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具备年产角钢5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
3.3.3 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与生产商存在股权关系的单位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且授权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
注册资本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查验结果为准。若该网站无法查询,则采用企查查(https://www.qcc.com/)的查验结果。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检查网站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内是否一致。若存在规定网站的查验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投标人在投标期内对进行了信息变更、查询网站公示信息更新延迟等特殊情况,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内附上情况说明文件(须盖公章),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如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审计报告,或上传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年报等),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决议。若查验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且无相关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则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查验网站的查验结果作为评审依据,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3.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已获得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2021年01月01日至今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AL或CNAS章的同品种或同类物资产品检测报告并提供复印件。
3.3.5 供货业绩要求:应当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提供2022年至今的角钢供货业绩证明不少于2个,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扫描件,可提供其代理商符合条件的业绩。
3.4 钢板(GB包件)
3.4.1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具有中厚板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与中厚板生产厂家存在股权关系的单位、或与中厚板生产厂家的管理单位存在股权关系的单位。投标人若为与生产厂家存在股权关系的单位或与生产厂家的管理单位存在股权关系的单位则需提供其股权关系证明资料并提供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函(授权函模板见招标文件)。
3.4.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具备年产板材15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或年产中厚板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
3.4.3 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0万元,与生产商存在股权关系的单位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且授权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0万元。
注册资本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查验结果为准。若该网站无法查询,则采用企查查(https://www.qcc.com/)的查验结果。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检查网站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内是否一致。若存在规定网站的查验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投标人在投标期内对进行了信息变更、查询网站公示信息更新延迟等特殊情况,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内附上情况说明文件(须盖公章),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如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审计报告,或上传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年报等),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决议。若查验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且无相关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则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查验网站的查验结果作为评审依据,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4.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2021年01月01日至今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AL或CNAS章的同品种或同类物资产品检测报告并提供复印件。
3.4.5 供货业绩要求:应当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提供2022年至今的中厚板供货业绩证明不少于2个,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扫描件,可提供其代理商符合条件的业绩。
3.5 无缝钢管(WFGG包件)
3.5.1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具有无缝钢管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与无缝钢管生产厂家存在股权关系的单位、或与无缝钢管生产厂家的管理单位存在股权关系的单位。投标人若为与生产厂家存在股权关系的单位或与生产厂家的管理单位存在股权关系的单位则需提供其股权关系证明资料并提供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函(授权函模板见招标文件)。
3.5.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具备年产无缝钢管1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
3.5.3 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与生产商存在股权关系的单位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且授权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
注册资本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查验结果为准。若该网站无法查询,则采用企查查(https://www.qcc.com/)的查验结果。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检查网站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内是否一致。若存在规定网站的查验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投标人在投标期内对进行了信息变更、查询网站公示信息更新延迟等特殊情况,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内附上情况说明文件(须盖公章),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如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审计报告,或上传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年报等),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决议。若查验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且无相关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则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查验网站的查验结果作为评审依据,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5.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已获得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2021年01月01日至今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AL或CNAS章的同品种或同类物资产品检测报告并提供复印件。
3.5.5 供货业绩要求:应当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提供2022年至今的无缝钢管供货业绩证明不少于2个,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扫描件,可提供其代理商符合条件的业绩。
4. 履约信用要求:
履约信用良好,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需提供履约信用承诺)。
5. 其他要求:
5.1 投标人须在“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上提交供应商准入申请并通过审核。
5.2 投标人须具备提供招标物资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按招标人的采购计划及时、保质、保量供应。
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6.1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查询投标人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6.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投标人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
6.3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查询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4 截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近两年内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
6.5 截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近两年内曾因重大质量问题受到处罚或清退;
6.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6.7 被蜀道集团禁止参加招投标等采购活动;
6.8 存在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事实真相等情况。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获取时间(逾期无法获取)
自 2024年6月28日9时00分 至 2024年7月9日17时00分。
8.2 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通过“投标人登录”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8.3 招标文件费
工字钢GZG包件:叁仟元整(¥3000.00);
H型钢HXG包件:贰仟元整(¥2000.00);
角钢JG包件:贰仟元整(¥2000.00);
钢板GB包件:贰仟元整(¥2000.00);
无缝钢管WFGG包件:贰仟元整(¥2000.00)。
注意事项:汇款时请注明“ 大垫高速、资乐高速、泸石高速、成乐高速扩容、南成高速扩容、久马高速等六个项目(可简写)板型材采购XX包件招标文件费”。
温馨提示:投标人应通过其单位账户转账至招标文件费专用账户,若投标人未严格按照前述方式正确转账导致购买招标文件失败的,后果自负,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7月1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招标人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9.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2024年7月10日9时30分至 2024年7月10日10时00分。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10.1 开标时间
2024年7月10日9时30分
10.2 开标地点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服务中心开标室(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11层)。
11.投标保证金
11.1 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现金:
工字钢GZG包件: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H型钢HXG包件: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角钢JG包件: 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钢板GB包件: 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无缝钢管WFGG包件: 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24年7月9日17时00分前通过其单位账户转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注意事项:汇款时请注明“ 大垫高速、资乐高速、泸石高速、成乐高速扩容、南成高速扩容、久马高速等六个项目(可简写)板型材采购XX包件投标保证金”。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 蜀道集采平台”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
11.2 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通过“投标人登录”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11.3投标保证金退回
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进行退还。
12.履约保证金
12.1 本次招标的中标人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12.2 缴纳时间
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足额且正确缴纳履约保证金。
12.3 缴纳方式
12.3.1 工字钢GZG包件
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进行缴纳:
(1)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缴纳金额:贰佰万元整(¥ 2000000.00元)。
(2)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缴纳金额:肆佰万元整(¥ 4000000.00元)。
12.3.2 H型钢HXG包件
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进行缴纳:
(1)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缴纳金额:贰拾万元整(¥ 200000.00元)。
(2)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缴纳金额:肆拾万元整(¥ 400000.00元)。
12.3.3 钢板GB包件
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进行缴纳:
(1)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缴纳金额:肆拾万元整(¥ 400000.00元)。
(2)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缴纳金额:捌拾万元整(¥ 800000.00元)。
12.3.4 角钢JG包件
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进行缴纳:
(1)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缴纳金额:贰拾万元整(¥ 200000.00元)。
(2)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缴纳金额:肆拾万元整(¥ 400000.00元)。
12.3.5 无缝钢管WFGG包件
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进行缴纳:
(1)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缴纳金额:叁拾万元整(¥ 300000.00元)。
(2)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缴纳金额:陆拾万元整(¥ 600000.00元)。
12.3.6 当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时,履约保证金须从中标人的单位账户转账至招标人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成都科技园支行
账 号:22804801040023235
注意事项:汇款时请注明“ 大垫高速、资乐高速、泸石高速、成乐高速扩容、南成高速扩容、久马高速等六个项目(可简写)板型材采购XX包件履约保证金”。
12.4 履约保证金退回
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进行退还。
13.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 、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上发布。
14. 其他
14.1 合同履行期限:按双方合同约定。
14.2 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请各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自主踏勘,未现场踏勘和未提岀疑义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已踏勘并认同釆购项目要求的内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4.3 评审地点: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服务中心评标室(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11楼)。
14.4 评审原则: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对通过形式、资格、响应性、报价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经过评审的各投标人有效报价由低到高依序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但明显低于成本价的除外。经评审的有效报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4.5 数字认证、投标人注册和投标流程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进行下载,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联系平台首页技术支持。
14.6 异议的提出:提出形式: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提出,逾期将不予处理。
14.7 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提出,逾期将不予处理。
14.8 注册、登录
本项目通过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 提供数字认证、注册、购买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递交响应性文件、澄清说明和补正等功能。
14.9 监督
监督部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28-85151406。
15. 上传投标文件注意事项
各投标人在平台中填写投标物资报价信息时填写的报价不影响评审,评审时以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为准。各投标人在填写投标物资报价信息时各项报价均填写0。
16. 联系方式
招标人: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28楼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28-86521292
电子邮件:SDJCGS1228@163.com
17. 温馨提示
17.1 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17.2 数字认证证书用于确保招标过程响应性文件的合法性和保密性,登录平台后,系统会自动弹出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提示窗口,办理CA数字证书需要3-5天。由蜀道集团档案科技分公司办理CA业务,联系电话:028-85228046、028-86668210;
17.3 开票
(1)投标人申请开具CA证书费发票请联系蜀道集团档案科技分公司;
(2)投标人申请开具标书费发票由招标人在开标结束后3日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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