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洛阳市孟津区会盟镇人民政府雷河村搬迁安置农宅室外及±0以下工程项目-结果更正公告
金额
364.8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9/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孟津竞磋-2024-69
预算金额364.8万元
招标公司洛阳市孟津区会盟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冯先生1513636129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女士13003645016
中标公司河南吉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64.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孟津竞磋-2024-69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孟津区会盟镇人民政府雷河村搬迁安置农宅室外及±0以下工程项目 | ||||||||||||
3、首次公告日期(结果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1日 | ||||||||||||
二、更正信息 | ||||||||||||
1、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 ||||||||||||
2、更正内容: | ||||||||||||
|
||||||||||||
因成交供应商河南中原杰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愿放弃成交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顺延本项目的第二成交候选人河南吉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 | ||||||||||||
3、更正日期:2024年09月12日16时10分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洛阳)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洛阳市孟津区会盟镇人民政府 | ||||||||||||
地址:洛阳市孟津区会盟镇 | ||||||||||||
联系人:冯先生 | ||||||||||||
联系方式:1513636129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宏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仲景街道孔明大道建业凯旋广场20号楼11层1102室 | ||||||||||||
联系人:赵女士 | ||||||||||||
联系方式:13003645016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 ||||||||||||
联系方式:13003645016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