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服务的公告
金额
9.37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3/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37万元
招标联系人廖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关于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服务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

根据《“垃圾分类季度考核”指标评分标准》的要求,为进一步提升辖区垃圾分类工作成效,不断提高辖区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完成光明区垃圾分类考核。

一、项目选址

    项目选址:光明街道辖区内(待确定)。                                                        

二、工作内容

    1.结合垃圾分类的热点、亮点工作,如:基层治理工作,《条例》实施三周年、垃圾减量日等主题,组织辖区各社区、各物业及各单位开展宣传,提高辖区居民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程度,同时扩大影响力,开展4场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并在区级以上媒体进行报道。

    2.组织辖区各社区、各物业及各单位开展宣传,提高辖区居民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程度,同时扩大影响力,开展1次线上直播执法活动,并在区级以上媒体进行报道。

三、项目期限

自合同签订起至2024年12月31日。

项目预算金额:93750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光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

地址: 光明街道环卫综合大楼(光翠路北73号)

联系人: 廖工

联系电话: 29099376                                                                                     

公告日期: 2024年319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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