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杨和镇纳家户村小双渠砌护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6/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lb-2023-02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政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利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耿晋茹1829563010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03
公告正文

杨和镇纳家户村小双渠砌护工程
(招标编号:NXLB-2023-021)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杨和镇纳家户村小双渠砌护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 56.120274 万元,招标人为永宁县杨和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砌护小双渠纳家户村段渠道 1285 米,配套各类渠道建筑物 34 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杨和镇纳家户村小双渠砌护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杨和镇纳家户村小双渠砌护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 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建造师须具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证和注册证(外地进宁企业须提供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 B 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拟投入的 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两证,上岗证及考核证)。
3.3 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名单。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同时,开标当天通 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 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6 根据国发<2014>20 号和最高法释<2013>17 号文件规定,凡列入各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zhixing/)。
3.7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 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 定生效之日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6 月 09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6 月 16 日 18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报名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7 月 03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中世 e 招电子交易平台银川平台(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 20 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7 月 03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中世 e 招电子交易平台银川平台(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 20 层)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杨和镇纳家户村小双渠砌护工程已由杨镇(批)发〔2023〕2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宁县杨和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永宁县杨和镇纳家户村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砌护小双渠纳家户村段渠道 1285 米,配套各类渠道建筑物 34 座。
2.3 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2.4 计划工期:30 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建造师须具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证和注册证(外地进宁企业须提供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 B 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拟投入的 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两证,上岗证及考核证)。
3.3 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名单。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同时,开标当天通 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 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6 根据国发<2014>20 号和最高法释<2013>17 号文件规定,凡列入各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zhixing/)。3.7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 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 定生效之日起)。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文件获取时间 2023 年 06 月 09 日 至 2023 年 06 月 16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 午 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利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邮箱:493750920@qq.com)
方式:邮箱报名(请将招标公告附件中报名回执单、资格审查条件中资料 1-3 项(复印件加 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邮箱内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变更补遗”公告 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 公告栏 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 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4.5 本次项目不召开投标答疑会;
5、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 年 07 月 03 日 14 时 30 分 地点:中世 e 招电子交易平台银川平台(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 20 层)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宁县杨和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利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永宁县杨和镇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金花园 A 区东 19# 邮 编:750103 邮 编:751100
联系人:张政 联 系人:耿晋茹
电 话:13389581871 电 话:18295630100
传 真:/ 传 真:/
2023 年 06 月 09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宁县杨和镇人民政府
地 址:永宁县杨和镇
联 系 人:张政
电 话:1338958187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利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吴忠市利通区金花园 A 区东 19 幢 521 室 联 系 人: 耿晋茹
电 话: 18295030100
电子邮件: 49375092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