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包头市北梁棚改现场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办公自动化设备供应商资质公开招标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4〕690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4/03/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包采公〔2014〕690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东河区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韩敏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包头市北梁棚改现场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办公自动化设备供应商资质公开招标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北梁棚改现场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办公自动化设备供应商资质公开招标
采购编号: 包采公〔2014〕690号
评审日期: 2014年03月19日
公示日期: 2014年03月20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单位和相关人员,均应到东河区人民检查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最后一部分,原件带到开标现场以备查验。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相应产品经营资格,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包头本地化独立法人;(2)具有所供产品的售后服务能力及零配件供应保障能力;(3)具备经销商品相应的维修技术能力;(4)在包头市有固定营业场所,满足采购人购买需要,并提供地理位置(5)在包头市政府采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6)具备接到采购方付货通知后,2小时内将采购物品送到指定地点,并进行安装、调试,达到正常使用的能力。(7)具备在采购方需要提供技术服务要求时,将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正常情况下在24小时内修复故障(含送修)。(8)有效期:中标时间起至2015年3月止。
采购人名称: 东河非预算单位
采购人地址: 东河区和平路192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包头市东河区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东河区和平路中段11号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经办人名称: 韩敏
联系电话: 0472-6933599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4年03月19日 包头市跃恒宇优惠率为25%、包头市广深科贸优惠率为23% 包头市跃恒宇科贸有限责任公司和包头市广深科贸有限责任公司 无价格只有优惠率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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