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鲤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28941.21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6/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泉建招字[2023]064号
预算金额28941.21万元
招标公司泉州市鲤城区卫生健康局
招标联系人黄工1377482010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章工1505915758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泉建招字[2023]064号的鲤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泉州市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泉鲤发改审〔202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泉州市鲤城区卫生健康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和单位自筹等,招标人为泉州市鲤城区卫生健康局,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投资概算28941.21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鲤城区金龙街道高山社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一栋地上15层地下2 层的医疗综合楼(建筑高度59.3m,为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及配电、消防、污水处理等相应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39236㎡,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 25136㎡,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14100㎡,主要为综合性门诊、病房医护区及行政办公区,项目建成后,新增病床位210床。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2.3.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3.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3.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1)施工图设计:根据已审批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图设计及各项专项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以及施工期间指导和配合服务、竣工验收及竣工图绘制等后续设计服务。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红线之内,设计时应考虑到与本项目的供水、供电、污水、雨水、网络(通信)、监控、有线电视、消防、天然气等与本项目的互联互通连接与衔接,必须满足项目整体的全部使用功能。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①基坑支护工程、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建筑工程(含结构及装修工程、门窗栏杆工程、外墙涂料/石材幕墙/铝单板工程、人防工程、地坪漆及标识标牌等)、安装工程(含电气及照明、消防弱电系统、给排水、消防水系统、通风排烟系统、智能化桥架及预埋管盒、空调系统、地下室人防、柴油发电机组、抗震支架、电梯、充电桩、光伏发电系统、室外电气、室外绿化灌溉、室外给排水雨污管网、景观照明、海绵城市、污水处理站等)【不含配电工程、智能化工程、医疗系统、医疗床铺、柜体、办公家具、二次装修(具体范围详图设计)等】;
②装配式建筑一体化设计(含预制构件深化设计),装配式建筑一体化设计,按照《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2020〕4号)文、《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三部门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通知》(泉建规〔2022〕3号)文及现行最新的工业化建筑认定办法规定要求进行设计,并通过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证;
③地下室及装配式建筑应用BIM 技术指导施工图设计;
④绿色建筑设计(包括其相应的第三方服务如土壤氡检测等);
⑤发包人要求中所列的其他设计内容;
⑥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内容。
(3)施工: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所载明的基坑支护工程、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建筑工程(含结构及装修工程、门窗栏杆工程、外墙涂料/石材幕墙/铝单板工程、人防工程、地坪漆及标识标牌等)、安装工程(含电气及照明、消防弱电系统、给排水、消防水系统、通风排烟系统、智能化桥架及预埋管盒、空调系统、地下室人防、柴油发电机组、抗震支架、电梯、充电桩、光伏发电系统、室外电气、室外绿化灌溉、室外给排水雨污管网、景观照明、海绵城市、污水处理站等)【不含配电工程、智能化工程、医疗系统、医疗床铺、柜体、办公家具、二次装修(具体范围详图设计)等】,预制构件生产安装一体化任务,应用 BIM 技术指导地下室建筑施工;以及按照国家现行有关建设工程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和项目整体全部使用功能要求必须配套完成的工作内容,做到通过验收整体移交。
(4)采购:标的范围内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工程主要材料及设备的采购或订货需在实施前报发包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5)其他: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本工程项目总承包范围内相关的竣工备案验收及归档材料。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协助发包人办理规划、建设相关的所有审批、报建手续;涉及本项目的供水、天然气、通信、广电、白蚂蚁防治等建设申请及安装调试事宜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按项目实际进度要求负责办理,涉及费用需报发包人同意后由建设单位另行支付。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69212553.00元(含暂定金额38471844.00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167276271.00元,设计费为1936282.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730个日历日(工期含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备案完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完成之日止);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范围和内容进行全部投标。
2.7.质量要求:
2.7.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应达到福建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设计成果文件须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装配式建筑设计阶段须按《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的规定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装配式建筑评价认定。
2.7.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应达到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装配式建筑须按《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装配式建筑评价工作指引(试行)>(2021版)的通知》(泉建筑〔2021〕75号)的规定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定。
2.7.3采购及安装质量标准:须满足设计文件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符合资格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或主体工程设计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投标人或主体工程施工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推荐1个中标候选人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30日08时00分00秒至2023年07月10日17时00分00秒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公布的“海迈电子标书制作软件”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捌拾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7月28日10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3履约担保期限: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公告内容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公告内容为准。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鲤城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庄府巷24号区政府大院9号楼403室
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 /
电话:13774820103
传真:/
联系人: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213室)
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fjzbzxb@126.com
电话:15059157580
传真:0591-28059631
联系人:章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 100 号东海大厦 A 幢 4 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5-221355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市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泉州市鲤城区庄府巷鲤城区机关大院内 4 号楼
联系电话:0595-22138808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泉建招字[2023]064号的鲤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泉州市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泉鲤发改审〔202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泉州市鲤城区卫生健康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和单位自筹等,招标人为泉州市鲤城区卫生健康局,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投资概算28941.21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鲤城区金龙街道高山社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一栋地上15层地下2 层的医疗综合楼(建筑高度59.3m,为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及配电、消防、污水处理等相应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39236㎡,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 25136㎡,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14100㎡,主要为综合性门诊、病房医护区及行政办公区,项目建成后,新增病床位210床。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2.3.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3.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3.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1)施工图设计:根据已审批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图设计及各项专项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以及施工期间指导和配合服务、竣工验收及竣工图绘制等后续设计服务。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红线之内,设计时应考虑到与本项目的供水、供电、污水、雨水、网络(通信)、监控、有线电视、消防、天然气等与本项目的互联互通连接与衔接,必须满足项目整体的全部使用功能。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①基坑支护工程、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建筑工程(含结构及装修工程、门窗栏杆工程、外墙涂料/石材幕墙/铝单板工程、人防工程、地坪漆及标识标牌等)、安装工程(含电气及照明、消防弱电系统、给排水、消防水系统、通风排烟系统、智能化桥架及预埋管盒、空调系统、地下室人防、柴油发电机组、抗震支架、电梯、充电桩、光伏发电系统、室外电气、室外绿化灌溉、室外给排水雨污管网、景观照明、海绵城市、污水处理站等)【不含配电工程、智能化工程、医疗系统、医疗床铺、柜体、办公家具、二次装修(具体范围详图设计)等】;
②装配式建筑一体化设计(含预制构件深化设计),装配式建筑一体化设计,按照《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2020〕4号)文、《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三部门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通知》(泉建规〔2022〕3号)文及现行最新的工业化建筑认定办法规定要求进行设计,并通过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证;
③地下室及装配式建筑应用BIM 技术指导施工图设计;
④绿色建筑设计(包括其相应的第三方服务如土壤氡检测等);
⑤发包人要求中所列的其他设计内容;
⑥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内容。
(3)施工: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所载明的基坑支护工程、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建筑工程(含结构及装修工程、门窗栏杆工程、外墙涂料/石材幕墙/铝单板工程、人防工程、地坪漆及标识标牌等)、安装工程(含电气及照明、消防弱电系统、给排水、消防水系统、通风排烟系统、智能化桥架及预埋管盒、空调系统、地下室人防、柴油发电机组、抗震支架、电梯、充电桩、光伏发电系统、室外电气、室外绿化灌溉、室外给排水雨污管网、景观照明、海绵城市、污水处理站等)【不含配电工程、智能化工程、医疗系统、医疗床铺、柜体、办公家具、二次装修(具体范围详图设计)等】,预制构件生产安装一体化任务,应用 BIM 技术指导地下室建筑施工;以及按照国家现行有关建设工程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和项目整体全部使用功能要求必须配套完成的工作内容,做到通过验收整体移交。
(4)采购:标的范围内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工程主要材料及设备的采购或订货需在实施前报发包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5)其他: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本工程项目总承包范围内相关的竣工备案验收及归档材料。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协助发包人办理规划、建设相关的所有审批、报建手续;涉及本项目的供水、天然气、通信、广电、白蚂蚁防治等建设申请及安装调试事宜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按项目实际进度要求负责办理,涉及费用需报发包人同意后由建设单位另行支付。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69212553.00元(含暂定金额38471844.00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167276271.00元,设计费为1936282.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730个日历日(工期含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备案完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完成之日止);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范围和内容进行全部投标。
2.7.质量要求:
2.7.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应达到福建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设计成果文件须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装配式建筑设计阶段须按《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的规定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装配式建筑评价认定。
2.7.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应达到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装配式建筑须按《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装配式建筑评价工作指引(试行)>(2021版)的通知》(泉建筑〔2021〕75号)的规定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定。
2.7.3采购及安装质量标准:须满足设计文件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符合资格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或主体工程设计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投标人或主体工程施工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推荐1个中标候选人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30日08时00分00秒至2023年07月10日17时00分00秒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公布的“海迈电子标书制作软件”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捌拾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7月28日10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3履约担保期限: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公告内容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公告内容为准。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鲤城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庄府巷24号区政府大院9号楼403室
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 /
电话:13774820103
传真:/
联系人: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213室)
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fjzbzxb@126.com
电话:15059157580
传真:0591-28059631
联系人:章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 100 号东海大厦 A 幢 4 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5-221355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市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泉州市鲤城区庄府巷鲤城区机关大院内 4 号楼
联系电话:0595-22138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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