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73.03万元
招标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翔0591-8767937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18
公告正文


景弘集团智算中心项目采购需求调查公告

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景弘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景弘集团智算中心项目”采购需求进行调查,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市场主体单位前来参与,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景弘集团智算中心项目
二、采购单位:景弘集团有限公司
三、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预算: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873.03
采购包最高限价(万元): 873.03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1

环境改造

1


49.86


1-2

暖通系统

1


268.98


1-3

电气系统

/

/

243.22

/

1-3-1

配电屏和配电箱

1


26.20


1-3-2

UPS系统

1


96.00


1-3-3

锂电池

1


66.00


1-3-4

电源系统电力电缆、接地及其他配套

1


55.02


1-4

给排水系统

1


41.06


1-5

智能化系统

/

/

96.07

/

1-5-1

显示系统

1


44.33


1-5-2

动环系统

1


27.40


1-5-3

安防监控系统

1


15.69


1-5-4

门禁、入侵系统

1


5.93


1-5-5

综合布线系统

1


2.72


1-6

微模块系统

/

/

173.84

/

1-6-1

配电柜系统

1


27.50


1-6-2

机柜系统

1


66.34


1-6-3

封闭通道系统

1


63.00


1-6-4

微模块动环监控

1


17.00



采购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1079.00
采购包最高限价(万元): 1079.00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预算金额
(万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2-1

云平台软件

1


392.34


2-2

云安全

1


118.66


2-3

存储资源池

1


478.00


2-4

备份系统

1


90.00



采购包3: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1977.75
采购包最高限价(万元): 1977.75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预算金额
(万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3-1

网络资源池

/

/

251.91


3-1-1

网络接入部分

1


107.46


3-1-2

核心交换部分

1


114.45


3-1-3

统一运维管理系统

1


30.00


3-2

计算资源池

/

/

959.00


3-2-1

管理节点服务器

1


50.00


3-2-2

计算服务器

1


700.00


3-2-3

GPU服务器

1


120.00


3-2-4

数据库服务器

1


70.00


3-2-5

国产操作系统

1


19.00


3-3

安全体系

/

/

195.60


3-3-1

专线接入区下一代防火墙

1


14.60


3-3-2

专线接入区入侵防御

1


12.60


3-3-3

政务外网接入区下一代防火墙

1


8.00


3-3-4

互联网接入区下一代防火墙

1


8.00


3-3-5

服务交换系统-外交换系统

1


10.25


3-3-6

服务交换系统-内交换系统

1


9.25


3-3-7

网络数据安全交换系统

1


30.20


3-3-8

视频安全传输系统

1


16.00


3-3-9

语音安全传输控制系统

1


17.05


3-3-10

边界安全运维管理系统

1


11.20


3-3-11

探针

1


11.00


3-3-12

边界安全管理探针系统

1


2.10


3-3-13

网闸

1


16.80


3-3-14

管理防火墙

1


8.00


3-3-15

堡垒机

1


7.20


3-3-16

漏洞扫描

1


3.60


3-3-17

日志审计

1


4.50


3-3-18

数据库审计

1


4.50


3-3-19

设备利旧

1


0.75


3-4

商用密码池

1


182.20


3-5

网络租赁

1


188.00


3-6

系统集成和培训

1


201.04



采购包4: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48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万元): 480.00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4-1

数据资源平台

1


200.00


4-2

数据治理开发服务

1


280.00


2.项目采购需求描述:详见附件1。
四、采购需求调查内容及要求:
1.参与需求调查的潜在市场主体单位须提供相关调查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和Word格式各1份,其中PDF格式应为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相关产业发展情况:(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每个采购包的现状及分析);
2)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
3)其他相关情况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的意见及建议)。
2.参与需求调查的潜在市场主体单位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上述要求提供的材料后附格式,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可通过电子邮件或现场递交方式进行提交,未能参与现场调查会的潜在市场主体单位可将上述材料盖章后在递交材料截止时间前发送至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邮箱(741679106@qq.com),有参与现场调查会的潜在市场主体单位可将上述材料盖章后在递交材料截止时间前送达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五、采购需求调查须知:
1.参与需求调查的潜在市场主体单位参加本次需求调查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2.所有参与需求调查的潜在市场主体单位提交的需求调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电子文件)在提交后不予退回。
3.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景弘集团有限公司及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对采购需求调查将开展供应商现场调查会,各递交材料的潜在市场主体单位均可参与本次调查会(各潜在市场主体单位参与现场调查会的人员不超过2人)。
、时间及地址要
1.递交材料时间截止时间:2024年4月18日17:30(北京时间)前递交,逾期不予受理。
2.采购需求现场调查会时间:2024年4月19日09:00(北京时间)开始。
3.递交材料地址及现场调查会地址: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福三路20号华润万象城一期S2栋四层)。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景弘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杨桥中路146号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591-87020113
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三路20号华润万象城一期S2栋四层
电话:0591-87679372、87679352
联系人:周翔、林榕华、马光锦
电子信箱:741679106@qq.com

景弘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5日
附件1:

景弘集团智算中心项目招标需求方案
一、项目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下表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单位授权书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③投标人若为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允许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若上述行业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投标的,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承诺分支机构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总公司承担。

2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景弘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黑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10

联合体协议(若有)

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2、特定条件:
采购包1、2、3、4:无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2、3、4:不接受
二、项目概况
1.本次招标为景弘集团智算中心项目,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货物技术规格、数量和服务要求,选择具有最佳性能价格比的产品前来投标,以充分显示贵公司的竞争实力。
2.中标人负责本项目的深化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软硬件系统的部署与调试、设备与材料的维修维护、配合招标人和监理单位完成项目各项验收工作等该项目中标合同中约定的服务工作。
3.招标人有权根据设计及项目的具体情况,对本项目所需的设备及运行维护服务做适当的调整,项目中设备最终位置等需要中标人进行进一步现场复核和深化设计。
4.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且须通过相关部门的检验。
5.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及其配套使用的相关软件,必须是正版的、合法的。
6.招标文件未规定的内容参见国家及行业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图纸、参数要求,向招标人提供其应用成熟和技术先进的产品,并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在产品性能、技术指标、业务功能等方面均符合或优于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提供产品的兼容性要求,包括监控、暖通、动环等系统的衔接,完成系统调试,并通过第三方机构对整体项目测试,协助招标人获得数据中心相关评级认证。
7.原则上本项目采用的设备和器件选用大型公共建筑或数据中心常用的成熟型号与品牌,不应使用家用型号与品牌。
8.中标人应协调各供货厂家开放接口及负责完成系统间的接口对接与调试工作,特别是消防系统对接以及与已建设的系统进行对接和调试。系统集成、接口开放与系统对接所产生的软件及硬件费用包含在本次项目实施金额内,不另行增补费用。
9.中标人须保证整体系统的兼容性,包括数据传输、存储、平台等各个系统的兼容性并实现无缝对接。项目中涉及平台/系统对接所需的软硬件均由中标人统一考虑,不再支付额外的费用。
10.中标人应接受招标人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与实施细则的管理,接受招标人对建设方案进一步优化的要求。
11.中标人提供的设备和施工工艺应充分考虑当地自然条件,采用有效的防腐蚀保护措施,避免设备锈蚀及故障,保障机房环境健康。若无法满足相关验收要求,应立即整改。
12.本项目设计荷载均满足原建筑各功能区荷载要求。施工过程中应合理计算与分配存放物资,禁止重物超载运输与叠放。施工过程中做好成品保护。
13.中标人提供的设备与材料必须保证为所投标厂家的合格正品,具有完备的出厂证明与检验资料,并在设备到货前提供给招标人查验,如提供的设备与材料为假货或具有质量问题,招标人有权进行处罚。
1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应进行合理的设计深化,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资料中遗漏、错误或因为设备选型产生增加的材料及工序应进行补充和修正,所增加的软硬件及材料费用包含在项目总价内,投标人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因设计资料中的遗漏、错误或因为设备选型产生增加的材料及工序应进行补充和修正,并经过项目相关单位审核;所增加的配套软硬件及材料费用包含在项目总价内,招标人不另行增加费用。投标人应保证在进行以上调整的情况下,不增加招标人支出费用和工期,按时完工上线,不影响项目系统功能的实现。
15.投标人所投采购包1的打印机、壁挂分体空调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最新的、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并打印(或截图)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认证的有效性按“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且型号应与节能产品认证证明材料所列的对应型号保持一致,并在所提供的材料中做出标注。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其投标无效。
16.该项目均为总价包干合同,本项目包括深化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软件、备件、配件、包装、税费、运杂(到位)、保险、管理、售后维保服务、维护、人员培训、初步验收及竣工验收(检测费用除外)、招标代理服务费等项目过程中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应考虑项目所包含的管线材料价格浮动 (招标文件另有说明的除外)及其它所有必要辅材的供货及合同所包含的风险、责任等。未予提及而又为项目建设需要的所有管线主材、辅材等都包含在报价范围内,中标后不予增补。上述要求中明确或未明确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人应根据自身项目实施经验进行项目报价。
17.采购包1、2、4:投标人须承诺如若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应严格遵守采购包3中标人的管理要求,包括现场、进度、安全、质量等服从采购包3中标人的管理,如果不遵守采购包3中标人的合理管理要求,导致工期延误、安全事故或质量问题,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须提供专项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否则投标无效。
采购包3: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中应负责整个项目(含采购包1、2、4)的管理,包括现场、进度、安全、质量等,若投标人因管理不当,导致工期延误、安全事故或质量问题,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须提供专项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否则投标无效。
18.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的所有设备均满足合同和投标文件响应的要求,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设备的生产和供货能力,不得以设备生产和供货无法满足工期要求调换其他品牌型号的设备,若因设备的生产或供货导致无法按期交付,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须提供专项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否则投标无效。
19.采购包3的核心产品为序号3-2-2计算服务器,核心产品若出现提供相同品牌,按照“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第5.4条第(2)款第①规定处理。
三、技术和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
四、商务要求
详见附件。

采购公告附件:
  • 采购需求调查的公告-附件.docx (md5:396e2e689543827571c52cc34e9493e7)
  • (附件)技术、商务要求及评分标准.docx (md5:2eed9f62e809ba07bbfb0405a4d3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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