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用海监管审查及海域海岛监视监测技术支撑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用海监管审查及海域海岛监视监测技术支撑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服务内容(范围):
1.协助开展用海技术审查与技术支持
(1)协助开展项目用海技术审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新增围填海、养殖用海、构筑物用海、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用海等,协助核实项目用海位置和范围,核实与周边利益相关用海权属情况,以及海岸线占用情况、无居民海岛保护情况、生态红线及相关规划符合性等,出具技术审查意见;
(2)协助开展项目用海现场踏勘工作,出具现场踏勘报告或记录表;
(3)协助日常海洋行政管理、检查、审计、出具意见建议等用海技术支撑的工作。
2.协助开展海域海岛监视监测
(1)协助以内业形式开展海岸线、海岸带、在建围填海项目、养殖用海、构筑物用海、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海域使用疑点疑区等动态监视监测工作;
(2)协助开展海域使用状况监视监测,利用遥感等手段结合海域使用权属数据,完成海域使用现状变化监测,提交年度海域使用现状变化情况报告及图件;
(3)协助海域海岛日常管理工作中相关图件编绘、矢量数据处理等;
(4)协助开展国家、省市等上级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海域海岛相关统计等任务。
3.提供海域海岛管理相关咨询服务
(1)用海用岛相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等咨询服务;
(2)协助开展项目用海审批审核等有关程序性文件编制等;
(3)协助开展海洋相关预算编报等。
以上事项主要以室内内业工作形式开展,涉及到需要开展外业调查、测绘、巡查等另行合同委托。
(二)服务要求:
1.提供服务的所有基础数据(海岸线、规划红线等)需采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有效合法数据;
2.所提供的技术服务应按照相关技术规程(《海籍调查规范》《海城使用分类遥感判别指南》《海域卫星遥感动态监测技术规程》《建设项目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工作规范(试行)》《海域使用疑点疑区监测核查工作规范(试行)》《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测量规范》《全国海岸线修测技术规程》《围填海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等)要求,按时完成相关数据采集处理、成果编制及提交,成果资料应符合《海洋调查观测监测档案业务规范》相关要求;
3.提供服务方应在业主下达委托后6小时内及时给予响应。
(三)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内。
(四)服务成果:
在服务范围内及时有效完成甲方所需用海技术支持,并按要求提交文字、表格、图件等相关成果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审查意见、现场踏勘记录表/报告、海域/海岛动态监视监测年度报告、相关图件、矢量数据、图表等成果资料。
(五)项目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且乙方提供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价款的50%;合同到期且乙方提供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价款剩余50%。
2.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具有有效期内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包括海洋测绘)(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见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7月17日上午9:00至2024年7月19日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办:nynchyyyj_hyyyk@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仁和楼1栋3楼
项目联系人:钟工
联系方式:0755-22091687
附件:报价单模板.docx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服务内容(范围):
1.协助开展用海技术审查与技术支持
(1)协助开展项目用海技术审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新增围填海、养殖用海、构筑物用海、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用海等,协助核实项目用海位置和范围,核实与周边利益相关用海权属情况,以及海岸线占用情况、无居民海岛保护情况、生态红线及相关规划符合性等,出具技术审查意见;
(2)协助开展项目用海现场踏勘工作,出具现场踏勘报告或记录表;
(3)协助日常海洋行政管理、检查、审计、出具意见建议等用海技术支撑的工作。
2.协助开展海域海岛监视监测
(1)协助以内业形式开展海岸线、海岸带、在建围填海项目、养殖用海、构筑物用海、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海域使用疑点疑区等动态监视监测工作;
(2)协助开展海域使用状况监视监测,利用遥感等手段结合海域使用权属数据,完成海域使用现状变化监测,提交年度海域使用现状变化情况报告及图件;
(3)协助海域海岛日常管理工作中相关图件编绘、矢量数据处理等;
(4)协助开展国家、省市等上级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海域海岛相关统计等任务。
3.提供海域海岛管理相关咨询服务
(1)用海用岛相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等咨询服务;
(2)协助开展项目用海审批审核等有关程序性文件编制等;
(3)协助开展海洋相关预算编报等。
以上事项主要以室内内业工作形式开展,涉及到需要开展外业调查、测绘、巡查等另行合同委托。
(二)服务要求:
1.提供服务的所有基础数据(海岸线、规划红线等)需采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有效合法数据;
2.所提供的技术服务应按照相关技术规程(《海籍调查规范》《海城使用分类遥感判别指南》《海域卫星遥感动态监测技术规程》《建设项目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工作规范(试行)》《海域使用疑点疑区监测核查工作规范(试行)》《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测量规范》《全国海岸线修测技术规程》《围填海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等)要求,按时完成相关数据采集处理、成果编制及提交,成果资料应符合《海洋调查观测监测档案业务规范》相关要求;
3.提供服务方应在业主下达委托后6小时内及时给予响应。
(三)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内。
(四)服务成果:
在服务范围内及时有效完成甲方所需用海技术支持,并按要求提交文字、表格、图件等相关成果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审查意见、现场踏勘记录表/报告、海域/海岛动态监视监测年度报告、相关图件、矢量数据、图表等成果资料。
(五)项目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且乙方提供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价款的50%;合同到期且乙方提供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价款剩余50%。
2.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具有有效期内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包括海洋测绘)(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见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7月17日上午9:00至2024年7月19日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办:nynchyyyj_hyyyk@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仁和楼1栋3楼
项目联系人:钟工
联系方式:0755-22091687
附件:报价单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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