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NCZ(WZ)000629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局农村教师“暖心工程”设备采购项目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局农村教师“暖心工程”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
金额
115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4/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 2024NCZ(WZ)000629 | 项目名称: | 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局农村教师“暖心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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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名称: | 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局农村教师“暖心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 分包类型: | 货物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1150000.00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1 | 无 |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
甲方指定地点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验收完成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12个月后支付剩合同价款的10%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货物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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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是否进口 | 标的详细参数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备注 |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
1 | A02102100-教学仪器 | 暖心工程货物 | 批 | 1 | 1150000.00 | 否 | 标的1-教学仪器:详细参数,以招标文件为准。 | 否 | 否 | 否 | 否 |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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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doc |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货物类
标的物
暖心工程货物
履约保证金
无
甲方责任
提供安装场地,
乙方责任
按期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供货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合同签订后40日历日
违约责任
按照合同约定
不可抗力
按照合同约定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
按照合同约定 (验收方案附件):验收管理办法.docx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
甲方指定地点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按照合同约定
售后服务
投标人需结合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符合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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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30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分值。(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于高于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投标。 |
2 | 技术部分 | 60 | A 起评分: 有效供应商的起评分为35分。 (1)重要技术参数(本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带★号标注的部分),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从起评分中扣除5分。扣完为止。 (2)一般技术参数(本招标文件技术部分非带“★”标注的部分),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从起评分中扣除1分,扣完为止。 B 样品(15分) [实物评审]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样品,从现场测量尺寸、外观、质量、款式、技术参数等方面进行横向比较,优秀得15分,良好得10分,一般得5分,不符合得0分。 C 检验报告(10分) 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原材料和成品检验报告: 1.封边条:符合QB/T 4463-2013《家具用封边条技术要求》标准。检测项目包含:甲醛释放量≤0.1mg/L。 2.桌面:符合QB/T 4371-2012《家具抗菌性能的评价》、LY/T 2230-2013《人造板防霉性能评价》标准。检验内容包含:抗菌性能、防霉性能,检验结果为:抗菌率(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99%,防霉性能:防霉质量分级(黄曲霉)达到0级)。 3.椅子塑料部件:符合GB/T 32487-2016 《塑料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38295-2019 《塑料材料中铅、镉、六价铬、汞限量》标准。外观要求:塑料件外观无裂纹、明显变形、缩水、针孔,无凹陷、飞边、皱褶、疙瘩,无气泡、杂质、伤痕、白印,表面光洁,无划痕、毛刺、拉毛、污渍,无明显色差,其它外观在接触人体或收藏物品的部位无毛刺、刃口或棱角;铅(Pb)、镉(Cd)、汞(Hg)、六价铬(CrVI)等未检出。 4.衣柜:检验依据为GB/T 3324-2017 《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 18584-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检测项目包含:软、硬质覆面耐冷热循环、耐干热、耐湿热、耐划痕、耐污染性能、耐磨性、耐光色牢度,搁板定位试验,搁板弯曲试验,顶板、底板的持续加载试验,顶板和底板静荷载试验,挂衣棍支承件强度试验,搁板稳定性,结构安全性要求,木制件甲醛释放量均检验合格。 5.书桌:符合GB/T 3324-2017《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 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检测项目包含:外观要求、表面理化性能要求、力学性能、甲醛释放量、可溶性重金属均合格。 以上检验报告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10分。 |
3 | 商务部分 | 7 | 1.投标人或者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的售后服务认证证书(五星级)。 2.投标人或者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十环)。 3.投标人或者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或者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或者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的GB/T28001或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投标人或者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的环保等级认证证书。 7.投标人或者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的家具防火阻燃质量等级认证证书。 以上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7分。 |
4 | 售后服务 | 3 | 投标人需结合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符合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中需明确针对本项目所能提供的相关服务内容、服务机构、地址、联系人、服务年限等,有具体的服务体系的得3分,售后服务方案简单,服务内容不够具体,无具体的服务体系的得1分。 |
合计: | 100 |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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