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宁乡市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事务中心2020年—2022年宁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涉及的房屋与构筑物拆除工程定点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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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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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4/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CS-F202002260044-3
发包人(全称):  宁乡市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事务中心  (甲方)
承包人(全称):  长沙恒鑫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2020年—2022年宁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涉及的房屋与构筑物拆除工程定点采购项目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020年—2022年宁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涉及的房屋与构筑物拆除工程定点采购项目  
(2)工程地点:2020年—2022年宁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涉及的房屋与构筑物
(3)资金来源:国有配套资金
(4)工程内容:2020年—2022年宁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涉及的房屋与构筑物拆除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5)工程承包范围:

2020年—2022年宁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涉及的房屋与构筑物拆除工程定点采购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0-04-03
计划竣工日期:2022-04-03
工期总日历天数:730 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3600000
本项目中标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区(县市)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为准。承包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承包人遗漏谈判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承包人自负,发包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付款方式及验收:

所承包的项目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支付工程款。


其他说明:

工期:乙方承接房屋拆除工程业务的同时,与甲方另行签订《房屋拆除承包协议》,根据项目的实施情况约定规定工期,如因甲方原因延期施工,则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施工方案、安全措施方案等进行拆除施工,督促乙方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切断通往被拆除区域内的水源、电源、燃气、通讯等线路管道。

3、及时支付工程款。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具备从事本施工内容的法定资质(拆除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负责编制施工方案,制定安全、环保措施。

2、自觉接受城管、市容环境等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3、认真贯彻执行有关部门对建筑施工提出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做到文明、安全施工,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4、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施工作业。

5、负责机械及人员的安全,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防范措施,确保施工中万无一失;并负责其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险,对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承担法律、经济责任、

6、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监理人员的监理。

7、严禁将工程转包、分包他人作业,如有违规行为,则甲方依照《招标文件》约定的事项取消承包资格,不再另行安排拆除项目,并今后不得参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定点拆除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报名。


3.合同价格形式:房屋拆除工程承包总价款按19元/平米结算,不负责场地平整、建筑垃圾的清运。
4.付款人: 宁乡市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事务中心 通过双控帐户支付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阮强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双方签章后生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宁乡市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事务中心办公室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0年3月10日生效

十三、其他条款

发包人(全称): 宁乡市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事务中心(公章) 承包人(全称): 长沙恒鑫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 12430124591049809Q 组织机构代码: 91430124799114788J
地址: 玉潭镇花明南路160号(原水务局) 地址: 宁乡经开区二环东路华夏中小企业园湘天科技大楼四楼
法定代理人: 喻向红 法定代理人: 欧旭峰
委托代理人: 喻向红 委托代理人: 欧旭峰
电话: 0731-87805767 电话: 0731-87877755
传真: 0731-87805767 传真:
账号: 605457351335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县东沩路支行

附件列表
  1. 施工合同.docx
  2. 成交通知书.docx
  3. 分项价格表.docx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html/2/placard/municipal/after/contract/1883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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