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心城区公共停车泊位智慧化改造升级项目设备采购
发布时间:2021-11-17 17:4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市中心城区公共停车泊位智慧化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名称)
设备采购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市中心城区公共停车泊位智慧化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标段已由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110-510800-99-05-556799】FGQB-012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元城投智慧城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元城投智慧城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磁+PDA+后台系统、高位视频+ETC+后台系统、平板车位锁等智慧化停车设备及相应辅助设备(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110-510800-99-05-556799】FGQB-012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R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交货地点:广元市中心城区。
2.2招标范围:具体数量及技术规格详见清单和供货要求。
2.3项目概况:在市中心城区智慧化升级改造5300余个公共停车泊位,拟采购安装:地磁+PDA+后台系统、高位视频+ETC+后台系统、平板车位锁等智慧化停车设备及相应辅助设备
2.4交货期:12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标段。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R近3年(限定在3年以上)(多项选择:R已完成 □新承接 □正在供货)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电子与智能化类似业绩。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限定在3年以上)(多项选择:□已完成 □新承接 □正在供货)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R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R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②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 2家(含牵头人);③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是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地磁、平板车位锁、高位视频等。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18日00时00分至2021年11月22日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10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企业数字证书制作的加密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开标现场自愿递交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作为备份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中心(广元市利州区玉潭路50号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区三楼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元城投智慧城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南河街道北京路石马郡211号
邮 编:/
联 系 人:向老师
电 话:0839-2207016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高科技产业园蜀西路52号珠宝中心2A栋707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崔淋
电 话:028-61393605
传 真:028-61393605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1年11月09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生产、制造等方面的规定。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合同额、供货数量、技术规格等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采购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