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保定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采购卷烟货物运输险项目
金额
66.64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7/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6.64万元
招标联系人高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6
公告正文
河北省烟草公司保定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 采购卷烟货物运输险项目
招标人:河北省烟草公司保定市公司
投资金额:66.64万元
开标时间:2023-08-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烟草公司保定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采购卷烟货物运输险项目招标人为 河北省烟草公司保定市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对全区烟草配送项目中所运输货物(卷烟)的保险服务,包含:①卷烟物流配送中心配送至直送区所属区域内终端零售户过程中的卷烟;
②卷烟物流配送中心配送至各对接点后,各对接点停留、装卸、配送至所属区域内终端零售户过程中的卷烟;
③上述所有因故未送达返回物流配送中心或各对接点过程中的卷烟。
2.2运输车型:卷烟运输车辆共计86辆,包含2015年江铃全顺3辆,2016年江铃全顺26辆,2018年江铃全顺26辆,2023年江铃全顺31辆。
具体车牌号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由招标人提供,如在保险期内,招标人因工作需要更换车辆而导致车牌号发生变更的,由招标人提供更换车牌号相关信息,中标人应积极配合并及时更换保单中相关车辆信息,不得存在因更换相关信息不及时,导致招标人存在财产损失无法获得理赔的风险。
2.3运输范围:卷烟物流配送中心配送区域包含一个直送区及五个对接点,其中一个直送区包括:顺平卷烟营销部、望都卷烟营销部、定兴卷烟营销部;
五个对接点分别为:阜平对接点、曲阳对接点、高碑店对接点、蠡县对接点、涞源对接点。
阜平对接点包括阜平卷烟营销部;
曲阳对接点包括曲阳卷烟营销部、唐县卷烟营销部、定州卷烟经理部;
高碑店对接点包括高碑店卷烟营销部、涿州卷烟营销部、易县卷烟营销部、涞水卷烟营销部;
蠡县对接点包括蠡县卷烟营销部、安国卷烟营销部、高阳卷烟营销部、博野卷烟营销部;
涞源对接点包括涞源卷烟营销部。
2.4保险额及免赔额相关要求
车型
数量
(辆)
保险额
(万元)
保险总额
(万元)
免赔额
(元)
其它要求
备注
轻型厢式运输车
86辆
单车单日最高保险额上限为40万元
所有车辆单日保险总额为3440万元
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不得高于2500元人民币,此项一律使用免赔额进行投标,不得使用免赔率及其它形式
投标人不得设置全车失窃/失踪的免赔条款,全车失窃/失踪需按照招标人要求计算损失
2.5其他要求
2.5.1如发生事故,投标人赔偿卷烟标准按照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北省公司印发的《河北省在销卷烟价格目录》中零售指导价执行。
2.5.2在保险期限内,招标人所投保车辆的单车单日事故理赔额及单年累计理赔额在不超过40万元,以及所有投保车辆全年累计额在不超过保险总额(即3440万元)的前提下,不论招标人的全部卷烟在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任何车辆运输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中标人均应当全部理赔,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限制或变相限制理赔次数和理赔金额。
2.5.3事故发生后,无论招标人在事故中作为主责方还是受损方,只要影响到招标人销售的卷烟,投标人均应按照零售指导价负责全额赔偿。
2.6招标险种及保险责任
2.6.1招标险种:国内公路运输保险。
2.6.2保险责任:
由于下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和费用,投标人负责赔偿:
(1)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地震、地陷、崖崩、突发性滑坡、泥石流;
(2)由于运输工具发生碰撞、倾覆或隧道坍塌;
(3)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4)因碰撞、挤压而造成货物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的损失;
(5)因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6)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7)因挤压、碰撞或者掉落等原因造成货物变形、受损等,从而影响货物销售的损失;
(8)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造成货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2.7项目最高限价:两年金额为66.64万元(大写金额为人民币陆拾陆万陆仟肆佰元整),单年金额为33.32万元(大写金额为人民币叁拾叁万叁仟贰佰元整),本项目采用定车定额方式投保。
2.8保险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自保险生效之日起两年(即24个月),保单根据保险内容与保险期限每三个月出具一次。
2.9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国内经营财产保险资格的全国性保险机构或其分支机构。
3.2投标人为法人机构(总公司)投标的,具备:《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且保险业务范围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
3.3投标人为被授权的分支机构投标的,具备:①投标人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且保险业务范围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
②投标人的法人机构(总公司)出具的唯一投标授权书。
3.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凡是被政府、公检法等部门列入违法失信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我单位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关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不得参与我单位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6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查询时以以下两种检索条件分别查询:①投标人名称、行贿;
②投标人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行贿,查询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7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3.8凡是被烟草行业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止区域和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9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招标文件中“前三年”是指自开标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7月24日至 2023 年7月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营业执照、《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唯一投标授权书(仅分支机构报名时提供)、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承诺书、资格要求中的截图。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8 月 16 日 9 时30分,地点为保定市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报名前邮箱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bm66@126.com
(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和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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