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深圳市坪山区司法局购置公务用车竞价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7.99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scg2023000197
预算金额17.99万元
招标联系人谭朝文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0755-89310713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
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PSCG2023000197

项目名称:深圳市坪山区司法局购置公务用车竞价采购

三、竞价供应商名单及实质性响应情况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是否实质性响应

未实质性响应的原因

1

深圳市简维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2

深圳粤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3

深圳市东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四、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报价名单: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竞价报价(元)

1

深圳市简维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179950.00

2

深圳粤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179980.00

3

深圳市东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179900.00

五、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市东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成交)金额:179900.0000;

竞价供应商报价信息

货物名称

品目

数量

控制单价(元)

成交单价(元)

小计(元)

新能源汽车

轿车

1

180000.0

179900.00

179900.00

成交金额(元)

179900.0000;

六、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新能源汽车;

品牌:比亚迪;

规格型号:比亚迪E9商务版;

数量:1;

总价:179900.0000;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八、公示期限

2023-09-22至2023-09-25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2.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www.szggzy.com/globalSearch/details.html?contentId=1211037)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质疑材料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金牛西路11号益科大厦A座办公12层。质疑咨询电话:0755-8931071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十、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深圳市坪山区司法局
详细地址:坪山区坪山大道5041号深港1栋

项目联系人:谭朝文
联系方式:

2.采购实施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由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组织实施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金牛西路11号益科大厦A座办公12层
联系方式:0755-89310713

十一、附件

1. 竞价采购需求明细网页链接:点击查看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开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供应商应答文件)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详见竞价供应商报价信息)

4.投标供应商资格响应文件。(详见竞价供应商报价信息)

序号

单位名称

响应文件

1

深圳市简维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简维PSCG2023000197应答文件.docx

2

深圳粤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PSCG2023000197应答文件粤速.docx

3

深圳市东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PSCG2023000197应答文件.doc

 

 

 

深圳市坪山区司法局 2023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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