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鸿跃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旅游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苏州旅游总入口”动车组列车视频广告投放项目组织政府采购。根据本项目的特殊情况及采购人的申请,苏州鸿跃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22日对其拟采用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论证,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1、论证人员名单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专业 |
秦怀平 |
苏州市工商局 |
经济师 |
服务 |
王炳坤 |
苏州市物价局 |
经济师 |
服务 |
吴小波 |
苏州市文广新局 |
工程师 |
服务 |
何桂林 |
苏州大学 |
编审 |
法学 |
季宇平 |
苏州市职业大学 |
经济师 |
服务 |
2、采购内容
(1)采购项目简介:动车组列车视频广告覆盖北京、上海、天津、山东、安徽、江苏、浙江、福建等多条高铁线路的途经区域,受众人群广泛,宣传定位精准,运用这一广告载体,能很好地满足“苏州旅游总入口”的传播效应,有效扩大“苏州旅游总入口”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本次视频广告项目的投放为上海铁路局所属的152个车次,涉及路线包含:京沪高铁、沪宁高铁、宁杭甬高铁、沪昆高铁;发布周期为12个月;播出频次为每小时1次;发布内容为时长1分钟的宣传视频;每日使用的屏幕共计11211块;每日受众达到194420人,月计可达5715400人,在春节、国庆等假期受众人数更将爆发性增加。
(2)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伍拾贰万元整(¥1,520,000.00元)。
(3)标的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苏州旅游总入口”动车组列车视频广告投放项目 |
车次 |
152 |
(4)发布周期:12个月。
3、论证意见
(1)考虑到铁路系统内部运行自成体系,具有一定的封闭性、独立性,其广告发布也完全按照《上海铁路局客运站车广告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管理和运作。《实施细则》第五条明确规定,上海铁路局动车组列车视频广告的经营及管理权由上海铁路文化广告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文广)全权负责。现上海文广授权北京高和誉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高和)独家拥有上海铁路局动车组列车视频广告媒体节目制作和插播广告的经营权。因此,“北京高和”是唯一能够承办该项目的主体单位,具备采购的“唯一性”。由“北京高和”独家进行该项目的运作,能确保采购方所投放的广告标的物不受外界影响,配套服务也能够保持延续和连贯的特性,满足整个采购过程的“一致性”需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2)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认为,鉴于该项目的特殊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的形式进行采购。
(3)拟定的唯一供应商为“北京高和誉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80号通正国际大厦7层702室。
4、公示期限
本公示期自2018年1月22日起至2018年1月31日止。如对以上公示内容存有异议,请于上述公示期限内携书面材料向苏州鸿跃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出,在此期限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5、联系事宜
单位名称 |
联系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苏州市旅游局 |
苏州市十全街 |
李文倩 |
0512-65302371 |
苏州鸿跃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3号捷嘉电子5号楼201室 |
管舒宇 |
0512-65113583 |
6、有关说明
本公示在以下媒体发布:
(1)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2)苏州市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