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信息\吉洋绿储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吉洋绿储20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6/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信息\吉洋绿储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洋绿储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 项 目 代 码:2302-640105-04-01-909352) 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中标人带资,招标人为宁夏吉洋绿储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吉洋绿储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本项目采用AGM铅碳电池技术路线。
2.2 建设地点:银川市西夏区文昌路街道。
2.3 EPC 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 (但不限于) :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供应,建筑 (五通一平) 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试运、培训,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移交生产,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全过程的项目EPC总承包工作。
勘察设计 本工程勘察设计范围为吉洋绿储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阶段的全过程勘察设计及相关服务
设备及材料采
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包括但不限于电池储能系统、储能铅碳电池及其相关管理系统、交直流转换系统、安全系统、消防系统、输变电系统等,相关主副设备及消耗品的采购、运输、技术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负责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开展本标段全部抽检试验测试等工作,承担相关费用,单体电池应在组装前完成抽检,电芯、电池模块、电池簇抽检数量需满足相关规范标准、检测单位及业主要求,并出具检测、试验报告。本工程储能电站相关涉网设备应符合接入宁夏电网、银川市电网的相关技术要求,应能接入宁夏回族自治区省级监测平台并接受统一调度的要求,并通过电网验收。
建筑及安装、调 试内容 本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集成部分由集成厂商承担全生命周期上网调试费用;设备部分由设备厂商承担全生命周期上网调试费。
土建工程包括 (但不限于) 本标段包含的地基处理、施工测量工程、土(石)方工程 (包括土石方 开挖、回填,开挖边坡的支护等工作) 、基坑降排水、砌体工程、混凝土工程 (包括钢筋、模板、预埋件制作安装,混凝土浇筑与养护等工作) 、基础防腐、防水施工、建 (构) 筑物施工期沉降观测点和基准点设置及沉降观测、围墙工程、道路工程(含进站道路与站内道路) 、路基防护工程、基层和路面施工及修筑路面附属设施、垫层浇筑、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空调通风工程、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站区排水工程、围栏、大门、厂区照明、 消防系统、智能安防系统(储能系统区域的智能安防系统设计、设备采购、集控室施工均由投标人负责) 、防雷系统、 独立基础避雷针、监控系统、站内接地、站内混凝土沟道工程 (包含沟道复合支架、复合沟盖板施工) 、钢结构制作安装 (含钢楼梯、爬梯等) 。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装卸、保管及二次倒运、施工期内设施的维修、 维护等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含项目场外原有道路修复、沿线设备运输所有障碍的清理 (包括但不仅限于原有道路、村间影响设备运输的道路上方和两侧的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排水管沟、线路杆塔、建构筑物、树木移除、坟墓、水井等)需满足施工及运输设备要求。招标方征地范围以外的用地及采伐手续办理、协调以及补偿,障碍物清理及补偿,项目完成后临时征占地的土地复垦及植被恢复工作,范围涵盖从入场施工到并网发电、验收、交付的全过程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征地范围内施工,若施工需要临时占地,超出征地范围,投标人临时征地由投标人自行征地,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临时征地费等临时征地相关费用。
安装工程包括 (但不限于) 储能站内所有储能系统设备、电缆、预制舱、构架以及各项配套附属设施等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卸货、二次倒运、保管看护、安装、接线、试验、 定值计算、调试 (含各设备及系统的单体调试和单机试运) 、验收、与电网 公司的联调 (包括与地区电网公司、省电网公司协调、沟通、联调等相关的所有工作) 、分系统试运、整套启动 (包括并网送电过程中为保证核相、保 护相量测量等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所采取的各项措施) 等各项工作,范围涵盖从入场施工到并网发电、验收、交付的全过程。
所有安装设备 的各项调试、试 验(包括性能试 验、特殊试验) (但不限于) 负责本项目所有储能试验工作 (包含储能区工程,全项涉网性能检测, 并网后的运营试验等需完成的所有试验) ;电气一、二次设备和通讯、远动系统、网络安全监测系统和各设备 (装置) 自动化信息及各类数据信息双网 覆盖、主备调接入、满足电网关于各系统数据上传要求;储能区各类信号(含测控、PCS、BMS设备等相关信号) 、火灾报警系统、视频监控、安防系统等所需信息上传至中控室及国网宁夏电网调度中心;储能区的电气设备单体、联调及整套启动调试等相关工作;按照国家最新发布建筑工程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完成沉降观测等;负责消缺处理直至移交给招标人的全部工作;承担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检查验收试验工作等。
办理相关审查、 验收手续包括 (但不限于) 完成本项目并网前、后的各项验收手续 (包含政府、招标人组织的各类验收、取得西北能监局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备案、质监部门按照规定工程阶段进行质监并通过质监验收、 监理监测验收、消防验收) 并取得相应报告;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 (含政府、 电网、消防等相关部门施工图审查、备案) 、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计算;负责办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防雷、消防等最终备案及最终验收工作;水土保持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负责依照评审通过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所涉及的防治水土流失、防治环境污染、土地复垦及治沙等相关措施的实施,达到验收标准。
负责储能场区内的电池舱基础、一体机基础、进场及场区道路用地 (含林地、草地等) 红线内建设用地手续办理和征地工作及相关协调事项,承担征地补偿费及相关协调费用并取得补偿协议书。
负责办理本项目:储能区建设用地报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工程规划 验收合格证,土地使用权证 (电池舱、一体机基础等) 、不动产权证、 电力业务许可证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负责站用电设备及站用电外引线路、生活用水引入、污水排放点,负责本项目储能区所有监控信息通过电力专用通信通道接入至电场集控室内的网络延伸工程网络安全备案等相关工作,并办理政府和电网审批手续并承担本项目所有涉及的审查及验收相关费用。
负责设备系统标示牌 (包括安全警示牌) 制作及安装,满足相关国家标准要求,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以上所涉及的由投标人办理的相应手续和协助配合招标人办理的相关手续的各项费用及相应手续办理的协调费用,除招标公告中明确由招标人承担的除外,其余均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工程移交生产验收节点 按照储能工程相关国家验收标准及国家电网公司相关验收标准开展验收。本项目全部设备带电并网运行72h(若发生设备、系统异常或故障,则运行时间重新计算);同时,移交生产验收应包括:检查工程整套启动验收中所发现的设备缺陷消缺处理情况,设备状态应良好;检查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完好齐全且检验合格;检查图纸、资料记 录和试验报告合格;检查安全标识、安全设施、指示标识、设备标牌,各项安全措施应落实 到位;检查设备质量情况等。所有工程消缺在2023 年12 月 31日前完成闭环。
本工程属于交钥匙工程 所有本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建筑、设备、材料、施工及服务等均由投标人提供,不论招标文件是否提及、投标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竣工投产、工程检查、档案验收、竣工结算、工程验收、整体竣工验收等各种工程验收的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均属于投标方的工作范围;投标总价是投标人全面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规定项目的所有责任和风险的总和,项目实施期间不因工程量增加、物价上涨、疫情防控费用 (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恶劣天气(雨雪大风施工措施费)、冬季施工特殊措施费用等非不可抗力因素而增加中标合同金额。本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投标人应承担的责任。
分界点 本工程35kV储能设备与35kV公共母线连接处为分界点,投标人负责将外线引接至 110kV 升压站高压间隔(升压站详见招标文件),光纤引入连接到 110kV升压站通讯设备;储能项目和进场道路交汇处为分界点,投标人负责从储能项目交汇处至感应式电动大门间进场道路的铺设;本项目储能区及110kV输变电工程所有监控信息通过电力专用通信通道接入至电场集控室内的网络延伸工程的分界点为电场集控室;分界点的所有材料、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标示牌等均在本工程范围内。
质保期内服务 本工程质保期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通行规定,在设备质保期内,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 (包含备品备件) 。
工程资料移交 投标人按照国家标准,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组卷、归档、验收工作,于项目验收后,2023年12 月 31 日前完整移交招标人。
办公 在施工期为招标人及监理单位提供必要的办公设施。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须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应同时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4 投标人拟任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证书。
3.5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 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6 依据宁建 (建) 发【2019】29 号文件规定,各投标人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 档案查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最多接受三家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以一个投标人的身 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专业工作能力。
4.网上登记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5日起至 2023年6月12日 18:00 止,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向邮箱发送相关报名资料。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投标单位发送招标文件,文件售价伍佰元整(¥5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编号::NXCY- GC-202303;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6月26日上午10时00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hzb77@126.com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洋绿储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 项 目 代 码:2302-640105-04-01-909352) 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中标人带资,招标人为宁夏吉洋绿储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吉洋绿储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本项目采用AGM铅碳电池技术路线。
2.2 建设地点:银川市西夏区文昌路街道。
2.3 EPC 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 (但不限于) :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供应,建筑 (五通一平) 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试运、培训,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移交生产,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全过程的项目EPC总承包工作。
勘察设计 本工程勘察设计范围为吉洋绿储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阶段的全过程勘察设计及相关服务
设备及材料采
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包括但不限于电池储能系统、储能铅碳电池及其相关管理系统、交直流转换系统、安全系统、消防系统、输变电系统等,相关主副设备及消耗品的采购、运输、技术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负责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开展本标段全部抽检试验测试等工作,承担相关费用,单体电池应在组装前完成抽检,电芯、电池模块、电池簇抽检数量需满足相关规范标准、检测单位及业主要求,并出具检测、试验报告。本工程储能电站相关涉网设备应符合接入宁夏电网、银川市电网的相关技术要求,应能接入宁夏回族自治区省级监测平台并接受统一调度的要求,并通过电网验收。
建筑及安装、调 试内容 本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集成部分由集成厂商承担全生命周期上网调试费用;设备部分由设备厂商承担全生命周期上网调试费。
土建工程包括 (但不限于) 本标段包含的地基处理、施工测量工程、土(石)方工程 (包括土石方 开挖、回填,开挖边坡的支护等工作) 、基坑降排水、砌体工程、混凝土工程 (包括钢筋、模板、预埋件制作安装,混凝土浇筑与养护等工作) 、基础防腐、防水施工、建 (构) 筑物施工期沉降观测点和基准点设置及沉降观测、围墙工程、道路工程(含进站道路与站内道路) 、路基防护工程、基层和路面施工及修筑路面附属设施、垫层浇筑、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空调通风工程、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站区排水工程、围栏、大门、厂区照明、 消防系统、智能安防系统(储能系统区域的智能安防系统设计、设备采购、集控室施工均由投标人负责) 、防雷系统、 独立基础避雷针、监控系统、站内接地、站内混凝土沟道工程 (包含沟道复合支架、复合沟盖板施工) 、钢结构制作安装 (含钢楼梯、爬梯等) 。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装卸、保管及二次倒运、施工期内设施的维修、 维护等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含项目场外原有道路修复、沿线设备运输所有障碍的清理 (包括但不仅限于原有道路、村间影响设备运输的道路上方和两侧的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排水管沟、线路杆塔、建构筑物、树木移除、坟墓、水井等)需满足施工及运输设备要求。招标方征地范围以外的用地及采伐手续办理、协调以及补偿,障碍物清理及补偿,项目完成后临时征占地的土地复垦及植被恢复工作,范围涵盖从入场施工到并网发电、验收、交付的全过程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征地范围内施工,若施工需要临时占地,超出征地范围,投标人临时征地由投标人自行征地,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临时征地费等临时征地相关费用。
安装工程包括 (但不限于) 储能站内所有储能系统设备、电缆、预制舱、构架以及各项配套附属设施等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卸货、二次倒运、保管看护、安装、接线、试验、 定值计算、调试 (含各设备及系统的单体调试和单机试运) 、验收、与电网 公司的联调 (包括与地区电网公司、省电网公司协调、沟通、联调等相关的所有工作) 、分系统试运、整套启动 (包括并网送电过程中为保证核相、保 护相量测量等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所采取的各项措施) 等各项工作,范围涵盖从入场施工到并网发电、验收、交付的全过程。
所有安装设备 的各项调试、试 验(包括性能试 验、特殊试验) (但不限于) 负责本项目所有储能试验工作 (包含储能区工程,全项涉网性能检测, 并网后的运营试验等需完成的所有试验) ;电气一、二次设备和通讯、远动系统、网络安全监测系统和各设备 (装置) 自动化信息及各类数据信息双网 覆盖、主备调接入、满足电网关于各系统数据上传要求;储能区各类信号(含测控、PCS、BMS设备等相关信号) 、火灾报警系统、视频监控、安防系统等所需信息上传至中控室及国网宁夏电网调度中心;储能区的电气设备单体、联调及整套启动调试等相关工作;按照国家最新发布建筑工程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完成沉降观测等;负责消缺处理直至移交给招标人的全部工作;承担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检查验收试验工作等。
办理相关审查、 验收手续包括 (但不限于) 完成本项目并网前、后的各项验收手续 (包含政府、招标人组织的各类验收、取得西北能监局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备案、质监部门按照规定工程阶段进行质监并通过质监验收、 监理监测验收、消防验收) 并取得相应报告;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 (含政府、 电网、消防等相关部门施工图审查、备案) 、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计算;负责办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防雷、消防等最终备案及最终验收工作;水土保持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负责依照评审通过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所涉及的防治水土流失、防治环境污染、土地复垦及治沙等相关措施的实施,达到验收标准。
负责储能场区内的电池舱基础、一体机基础、进场及场区道路用地 (含林地、草地等) 红线内建设用地手续办理和征地工作及相关协调事项,承担征地补偿费及相关协调费用并取得补偿协议书。
负责办理本项目:储能区建设用地报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工程规划 验收合格证,土地使用权证 (电池舱、一体机基础等) 、不动产权证、 电力业务许可证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负责站用电设备及站用电外引线路、生活用水引入、污水排放点,负责本项目储能区所有监控信息通过电力专用通信通道接入至电场集控室内的网络延伸工程网络安全备案等相关工作,并办理政府和电网审批手续并承担本项目所有涉及的审查及验收相关费用。
负责设备系统标示牌 (包括安全警示牌) 制作及安装,满足相关国家标准要求,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以上所涉及的由投标人办理的相应手续和协助配合招标人办理的相关手续的各项费用及相应手续办理的协调费用,除招标公告中明确由招标人承担的除外,其余均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工程移交生产验收节点 按照储能工程相关国家验收标准及国家电网公司相关验收标准开展验收。本项目全部设备带电并网运行72h(若发生设备、系统异常或故障,则运行时间重新计算);同时,移交生产验收应包括:检查工程整套启动验收中所发现的设备缺陷消缺处理情况,设备状态应良好;检查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完好齐全且检验合格;检查图纸、资料记 录和试验报告合格;检查安全标识、安全设施、指示标识、设备标牌,各项安全措施应落实 到位;检查设备质量情况等。所有工程消缺在2023 年12 月 31日前完成闭环。
本工程属于交钥匙工程 所有本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建筑、设备、材料、施工及服务等均由投标人提供,不论招标文件是否提及、投标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竣工投产、工程检查、档案验收、竣工结算、工程验收、整体竣工验收等各种工程验收的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均属于投标方的工作范围;投标总价是投标人全面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规定项目的所有责任和风险的总和,项目实施期间不因工程量增加、物价上涨、疫情防控费用 (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恶劣天气(雨雪大风施工措施费)、冬季施工特殊措施费用等非不可抗力因素而增加中标合同金额。本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投标人应承担的责任。
分界点 本工程35kV储能设备与35kV公共母线连接处为分界点,投标人负责将外线引接至 110kV 升压站高压间隔(升压站详见招标文件),光纤引入连接到 110kV升压站通讯设备;储能项目和进场道路交汇处为分界点,投标人负责从储能项目交汇处至感应式电动大门间进场道路的铺设;本项目储能区及110kV输变电工程所有监控信息通过电力专用通信通道接入至电场集控室内的网络延伸工程的分界点为电场集控室;分界点的所有材料、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标示牌等均在本工程范围内。
质保期内服务 本工程质保期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通行规定,在设备质保期内,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 (包含备品备件) 。
工程资料移交 投标人按照国家标准,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组卷、归档、验收工作,于项目验收后,2023年12 月 31 日前完整移交招标人。
办公 在施工期为招标人及监理单位提供必要的办公设施。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须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应同时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4 投标人拟任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证书。
3.5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 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6 依据宁建 (建) 发【2019】29 号文件规定,各投标人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 档案查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最多接受三家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以一个投标人的身 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专业工作能力。
4.网上登记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5日起至 2023年6月12日 18:00 止,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向邮箱发送相关报名资料。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投标单位发送招标文件,文件售价伍佰元整(¥5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编号::NXCY- GC-202303;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6月26日上午10时00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hzb7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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