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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JCR2024-190(开平2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08
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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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平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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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JCR2024-190(开平2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广东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以及《江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受开平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平分中心将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编号为JCR2024-190(开平2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计价结算币种为人民币;计价结算单位为元):

(一)基本情况:江门市JCR2024-190(开平29)号地位于开平市马冈镇虎山路6号,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建设用地面积出让面积23978.55平方米,具体红线范围见用地红线图。土地使用年限:50年,自土地移交之日起计。

(二)规划条件:按《规划设计条件书(开平市马冈镇虎山路6号地块)》要求执行。容积率:2.0<容积率≤4.0,建筑系数:40%<建筑密度≤70%,绿地率:5%<绿地率≤20%,建筑高度控制≤40M。

(三)其他要求:1.建设项目须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及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和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竞得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在动工期内取得环保部门批准建设的批复,如因未能取得环保部门批准建设批复而导致动工期延误或土地闲置的,按照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处理。

2.本宗地产业类型为食品产业,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项目达产后年创税额不低于20万元/亩。土地竞得人如未按以上要求履行的,按《开平市工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有关规定处理。

3.为履行新增工业项目用地准入申请的投资承诺,竞得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七年内不得进行股权转让交易(公司股东内部股权调整的除外)。若公司内部股权调整,需确保准入时的产业类型及投资承诺不改变,马冈镇人民政府要做好后续的项目监管。

二、报价/竞价规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以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增价幅度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设有挂牌底价。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08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24万元,最低增价幅度为人民币20万元/次,竞买保证金可抵作成交款。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得人如非开平市区注册的公司的,取得该土地使用权后,须在开平市设立独立核算公司和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禁止存在闲置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参加土地竞买。如竞得人存在闲置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竞得资格,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申请竞买人在进入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申请竞买人如非开平市区注册公司的或申请竞买人(含联合申请的)拟在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交易系统报名时,勾选“成立新公司”,并按交易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

五、竞买要求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采用网上竞价方式实施。竞买人参加网上报价/竞价活动务必遵循以下流程:1.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注册账户;2.进入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子系统激活交易系统账户;3.通过网上申办方式或到数字证书江门办理点现场办理CA数字证书并绑定交易系统账户;4.提交竞买申请;5.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6.须使用CA数字证书验证后进入交易系统报价/竞价。

六、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27日;

(二)竞买申请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6日16时;

(三)交纳保证金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6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9日9时30分;

(五)网上限时竞价时间:2024年12月9日9时30分起。

七、成交确认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以先网上报价/竞价,后核验竞买资格、确认成交的程序进行。网上报价/竞价结束后后,竞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平分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具体流程详见本次《交易须知》。

八、合同签订要求

1.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与马冈镇人民政府签订《开平市工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件。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开平市工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可取消其竞得资格,并依法没收竞买保证金。

2.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合同条款详见挂牌文件。

九、出让价款支付时间与方式

(一)竞得人必须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清成交款,并划入出让人指定的账户。

(二)本次挂牌交易成交价仅为地价款,竞得人须在成交价款外按税法有关规定缴纳地块出让相关税费(含契税等)。

十、土地移交

(一)移交条件:宗地红线外五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讯),红线内场地平整。

(二)移交时间: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移交,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

十一、建设进度要求

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动工,自约定动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并投产,竣工须取得竣工验收报告,项目投产后两年内须达产。竞得人如未按约定开竣工的,每延期一日,竞得人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成交地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

十二、资料获取及联系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相关挂牌文件,有意竞买人可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下载并请认真阅读。

CA数字证书咨询:0750-3412454;

网上交易系统咨询:0750-3509004;

交易业务咨询:0750-2277383;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平分中心地址: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4楼;

开平市自然资源局咨询:0750-2257701;

开平市自然资源局地址:开平市新海东路1号。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平分中心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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