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y2023gc0196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阜阳市同创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董工0558-216619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7
公告正文
阜阳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新建、阜阳市委党校(阜阳行政学院)扩建项目设计
(项目编号: FY2023GC0196 )
 阜阳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新建、阜阳市委党校(阜阳行政学院)扩建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电子招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主采招项目)。本招标项目 阜阳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新建、阜阳市委党校(阜阳行政学院)扩建项目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阜阳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新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关于阜阳市委党校(阜阳行政学院)扩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阜发改投资〔2023〕272号、阜发改投资〔2023〕27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 中国共产党阜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阜阳市委党校  ,招标人为 中国共产党阜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阜阳市委党校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霞光大道和人民西路交口东南侧。  
2.2 建设规模:  阜阳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新建:总用地面积约为15.39 亩,总建筑面积约为28232㎡,地下建筑面积约为5222㎡,建设内容包括南、北侧综合楼及裙房等,配套完善道路、给排水、电气、绿化、景观等市政公用工程及相关设备;阜阳市委党校(阜阳行政学院)扩建:总用地面积约为15.97 亩,总建筑面积约为12308㎡,均为地上建筑,建设内容包括宿舍楼、室内健身馆等,配套完善道路、给排水、电气、绿化、景观等市政公用工程及相应设备。最终规模以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  
2.3 设计服务期限:   80日历天 (不含报规、报审时间)  
2.4 招标范围: 针对本次设计任务,设计单位应承担以下工作:
1、包括但不限于勘察、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深化及优化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配合竣工图编制(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及验收等过程中的技术服务等工作,且满足相关部门审批需求)等;
2.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范围内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防雷、装饰设计,室外工程设计(包括景观绿化、道路、围墙、运动场、室外照明等)及室外各类管线与管线综合,智慧化设计(含通信、安防、停车管理、综合布线、能耗监测系统以及甲方需求的系统及其子系统)、光伏发电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设计;
(2)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人防、基坑支护、绿色建筑设计(绿建二星)、钢结构、减隔震、幕墙、楼宇照明(含泛光照明)、雨水收集系统、污废水处理、标志标线标牌、高低压配电、燃气、光伏发电等。规划设计应考虑燃气管道接入路径。
(3)满足国家及安徽省、阜阳市相关规定要求的建筑节能评估报告及评价、绿色建筑评价(需提供绿色建筑设计专篇和评审报告)、交通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按环保部门要求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对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估)、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等建筑设计所需相关咨询评价工作。
3.满足上述设计需要的勘察(含初勘、详勘、技术资料、后勤服务及补勘)、物探、测绘成果(地形图测绘、定位测量等)。
4.配合招标人进行项目报规、报建、报审、档案移交,并提供所需资料及设计图纸,由投标人承担相关配合费用以及各类评审费用(不含按规定应由建设单位承担的相关规费)。(投标报价含各类评审费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后期不再增加费用,后期如因规划或发包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等原因导致建筑面积增加或减少,费用相应增加或减少,发包人不保证最小的设计面积、风险由承包人自行考虑。)
5.协助图纸送审(设计审查等所有需要的审查以及节能审查和设计),配合建设单位办理初设批复、报当地消防、人防、规划窗口审核、智能化、强电等报批、评审工作。
6.参加各项设计技术交底、验收、专家评审工作。即前期与施工阶段、使用阶段的服务;阶段性的设计成果或专项汇报材料编制、汇报工作、各专业设计方案应与建设单位充分和沟通;按照政府职能部门的要求对相关的成果文件进行报、评审、验收;
7. 提供足额份数的文件资料,包括提供必要电子版资料和纸质版资料。具体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5其他: 设计标准: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同时具有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③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方式
3.2.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可自主选择以下方式提交:①使用传统影印件上传;②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交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证照库管理系统等接口获取政务数据。
3.2.2同一证明材料使用两种方式重复提供时,以传统影印件为准。
3.2.3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投标人应当自行核验政务数据的准确性,并对引用的政务数据承担责任。在最终生成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3.2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3.3.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3.4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3.5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3.6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  3  家。
3.4按照财政部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   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   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   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通过联合体形式实现的,应该在联合体协议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通过明确分包形式实现的,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投标时需提供落实促进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承诺。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不得设置如企业(人员)业绩、企业(人员)奖项、企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认证、水平评价类证书(职称证书除外)等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http://jyzx.fy.gov.cn/FuYang/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1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优质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本项目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
 ■是。开标地点:开标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否。开标地点:                 地址                 。
注:疫情期间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即可,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http://ggzy.ah.gov.cn 发布。
8.联系方式(本次招标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共产党阜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阜阳市委党校
法定代表人:章绍伟、朱洪亮 
地    址:阜阳市清河西路242号、阜阳市颍州区颍河西路1801号
邮    编: 236000  
联 系 人: 孙主任、王主任  
电    话: 0558-2202763、0558-2551256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阜阳市同创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程维锋  
地    址: 安徽省阜阳市三清路666号市民中心二楼8号2厅 
邮    编:  236000
联 系 人:   董工  
电    话:  0558-2166196(备用电话0558-2166013)
传    真:              
电子邮件: 544635978@qq.com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9.其他要说明的事项
9.1 本项目招标采用“评定分离”。
 
 
   2023 年 10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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