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项目编号:JYDX2018-04
二、 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
三、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8米纯电动公交车 | 7 | 4200000 | 辆 | ||
2 | 6.5米纯电动公交车 | 3 | 1350000 | 辆 | ||
3 | 8米后置柴油客车 | 2 | 860000 | 辆 |
四、 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6.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要求: 6.2具有工商管理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6.3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相应技术、安全和环保等标准。 6.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有投标资格。
五、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
1. 发售时间: 2018-12-24至2018-12-27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六、 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12-27 09:00:00
七、 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址:缙云县汇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会议室(缙云县汽车站二楼)
八、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12-27 09:00:00
九、 谈判地址:缙云县汇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会议室(缙云县汽车站二楼)
十、 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谈判保证金(元):
第一包:人民币捌万元整;
第二包: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
第三包:人民币贰万元整
2、交付方式:转账、汇票、本票
3、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缙云分公司
4、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缙云县支行
5、银行账号:396158683598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其他事项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578-3316115
传真:0578-3316115
地址:缙云县紫薇苑15幢11号
2、采购人名称:缙云县汇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578- 3122877
传真:
地址:缙云县汇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缙云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联系人:胡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8-3319297
传真:
地址:缙云县财政局
附件信息:
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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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汇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纯电动公交车(8米及6.5米)和柴油客车(8米)采购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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