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年产12万盒病原体检测试剂盒多种单克隆抗体试剂产品项目7号楼、8号楼净化装修工程
金额
738.21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8/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01-220175-04-01-408371
预算金额738.21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立国13756940011
招标代理机构中慧力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巨权0431-8054429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3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HLX-JLGS-2308-0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产12万盒病原体检测试剂盒多种单克隆抗体试剂产品项目7号楼、8号楼净化装修工程已完成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项目代码
为:2201-220175-04-01-408371,招标人为长春博迅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净化装
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年产12万盒病原体检测试剂盒多种单克隆抗体试剂产品项目7号楼、8号楼净化装修工程。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3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4建设地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内,长春市成达街以西。
2.5计划工期:2023年9月19日-2023年11月30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最高投标限价:738.2103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企业出具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项目经理签字),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半年内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
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
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
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
人的业绩通过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信息登记相关规定。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3.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3.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 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半年内1个 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18日08时30分起至2023年8月24日16时00分前,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 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 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9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 收。
5.3本项目开标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远程解密开标,(#腾讯会议:310-350-767)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改名为“投标人+被授权人”。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 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 前进行远程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 标无效。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 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 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 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博迅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北区新浦路285号
联系人:陈立国
电 话:13756940011
招标代理机构:中慧力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城开小区后侧独栋小二楼
联系人:梁巨权
电 话:0431-80544299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城开小区后侧独栋小二楼
联系人:梁巨权
电 话:0431-80544299
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0431-81188058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