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疆新路公路养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械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7/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l-zc-sbcg-202307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新疆交投养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凯强
招标代理机构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顺明1509915719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新疆新路公路养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械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XL-ZC-SBCG-202307)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新路公路养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械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新疆新路公 路养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0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1标段; (002)第2标段; (003)第3标段; (004)第4标段; (005)第5标段; (006)第6标段; (007)第7标段; (008)第8标段; (009)第9标段; (010)第10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1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附件;
(002第2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附件;
(003第3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附件;
(004第4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附件;
(005第5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附件;
(006第6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附件;
(007第7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附件;
(008第8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附件;
(009第9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附件;
(010第10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29日 10时00分到2023年08月17日 20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29日10:00起至2023年8月1 7日20:00,登录“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电子平台(以 下简称“招标采购电子平台”,网址:https://zhaocai.xjjtkj.cn:8052/#/we b/home,)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逾期不售,售后不 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8日 10时30分
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新疆CA数字证书登录“招标 采购电子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文件递交时间以系统显示时间 为准。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8日 10时30分
开标地点:投标人可在开标前一个小时登录“招标采购电子平台”进行签 到并参加线上开标,直至开标环节结果确认前不得离场。
七、其他
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新路公路养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新路公路养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雅山南路664号 联 系 人:张凯强
电 话:15909006146
电子邮件:41967516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中央城9号楼六层 联 系 人: 王顺明、范晓梅
电 话: 15099157196
电子邮件: 643399416@qq.com
蘧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新疆新路公路养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械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疆新路公路养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械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新疆新路公 路养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新疆新路公路养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械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为10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见下表:
标段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 | 设备 到货 地点 | 设备最终 交货时间 | 采购数量 | ||
其中 | 共计 | ||||||
1 | 1-1 | 除雪侧铲 | ≥2600mm | 招标 人指 定地 点 | 中标通知 书发出之 日起25日 历日内 | 新路公司1个 天北公司2个 | 共计3个 |
1-2 | 中置破冰铲 | ≥3000mm | 天北公司2个 | 共计2个 | |||
1-3 | 前置重型抛雪 铲(喇叭板) | ≥3600mm | 新路公司8个 | 共计8个 | |||
2 | 多功能除雪车 | ≥280kw | 新路公司4辆 天北公司1辆 | 共计5辆 | |||
3 | 旋抛除雪车 | ≥250kw | 中标通知 书发出之 日起60日 历日内 | 新路公司1辆 | 共计1辆 | ||
4 | 打拔钻一体式 护栏抢修车 | ≥110kw | 中标通知 书发出之 日起25日 历日内 | 新路公司1辆 | 共计1辆 | ||
5 | 单排载货汽车 | ≥85kw | 新路公司1辆 天北公司2辆 | 共计3辆 | |||
6 | 道路清扫车 | 清扫宽度≥3.5m | 新路公司2辆 | 共计2辆 | |||
7 | 7-1 | 防撞缓冲车 | 100km/h | 新路公司1辆 天北公司1辆 吐哈公司1辆 | 共计3辆 | ||
7-2 | 双排防撞 缓冲车 | 70km/h及 以上 | 天北公司1辆 | 共计1辆 | |||
8 | 皮卡车(电动) | ≥120kw | 新路公司2辆 吐哈公司1辆 | 共计3辆 | |||
9 | 客货双排车 | ≥80kw | 天北公司3辆 | 共计3辆 | |||
10 | 热再生养护车 | ≥5吨/小 时 | 新路公司2辆 吐哈公司1辆 | 共计3辆 |
上述各标段采购设备内容,根据各单位所需数量,按成交设备单价,分别与 新路公司、吐哈公司、天北公司签订合同并开展供货、验收和结算等事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具备所需货物生产能力、技术能力的 制造商或制造商指定授权的代理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投标人可对本项目各标段参加投标,且可同时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29日10:00起至2023年8月17日20:00,登录“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招标采购电 子平台”,网址:https://zhaocai.xjjtkj.cn:8052/#/web/home,)下载电子招标文 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10:30,投标 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新疆CA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采购电子平台”,将加密的 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文件递交时间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5.3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8月18日10:30
6.2开标方式:不见面电子开标
6.3开标地点:投标人可在开标前一个小时登录“招标采购电子平台”进行签到 并参加线上开标,直至开标环节结果确认前不得离场。
7.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采取全流程电子方式进行,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在“招标 采购电子平台”(网址:https://zhaocai.xjjtkj.cn:8052/#/web/home)进行账号注
册(具体操作详见:https://zhaocai.xjjtkj.cn:8052/#/web/announcement/notif ication?id=86&type=notification&category=system)。审核时间3个工作日(每日 上午10:00至下午20:00),注册成功后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使用CA锁进行电子 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同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投标人应按照本须 知时间要求,必须充分考虑账号办理、资料提交、账号审核时间等,确保报名截止时 间前账号申请成功。否则,由该风险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文件制作工 具:
https://zhaocai.xjjtkj.cn:8052/#/web/announcement/notification?id=92&ty pe=notification&category=toolDownload),“招标采购电子平台”支持新疆CA,办 理通知详见网址:https://zhaocai.xjjtkj.cn:8052/#/web/announcement/notifi cation?id=149&type=notification&category=system,联系人张工 0991-7675705,17323179537)。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 .com/)和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电子平台(https://zhaocai. xjjtkj.cn:8052/#/web/home)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新路公路养护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雅山南路6
招标代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
64号 中央城9号楼六层
邮编:830000 邮编:830000
联系人:张凯强
电话:15909006146
联系人:王顺明、范晓梅
电话:13209906878、15099157196
纪检监察:0991-7655195
新疆新路公路养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7月28日
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具备所需货物生产能力、技术能力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指定授权的代 理商。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1.投标人2022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大于1.0。 |
注:1.投标文件中应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 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的 复印件。
2.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 表。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第1标段: 近3年完成与所投产品相同型号的销售业绩累计销量10个以上(含10个)。 第2、4、5、7、9标段: 近3年完成与所投产品相同型号的销售业绩累计销量10辆以上(含10辆)。 第3、6、8、10合同包: 近3年完成与所投产品相同型号的销售业绩累计销量5辆以上(含5辆)。 |
注: 1.本表中的近三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2.本表中的销售业绩包含制造商的销售业绩。
3.如某一标段有多类设备的,则标段内所包含的每类设备均应满足以上要求。
4.业绩证明材料为所投产品销售合同协议书的彩色复印件或者彩色扫描件,合同中须反映产品的型号、数量、销售时间、买卖双方名称等内容。如无法反映产品的型号、数量、销售时间、买卖双方名称等内容,投标人应提供由买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辅助说明,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没有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 处罚。 2.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招标公告附件二:评标办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标因素 | 评标办法 | |
1 | 评标办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的,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 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 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 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 也相等,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 优先。 |
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和单位基本账 户开户许可证一致; |
(2)投标函 | a.投标函上填写的项目名称或标段号、与本 招标项目名称或标段号一致; b.投标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 修改和删减,且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c.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 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 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 定。 | ||
(3)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4)投标文件组成 | a.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 写;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是否有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
(5)投标文件的签字盖 章 | 凡招标文件中要求盖章或签字处,按要求加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字。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 构代码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 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3)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3.5.2项规 定 | ||
(4)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3.5.3项规 定 | ||
(5)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3.5.5项规 定 | ||
(6)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条款号 | 评标因素 | 评标办法 | |
(7)制造商授权 |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 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 ||
(8)不存在禁止投标的 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 任何一种情形。 | ||
2.1.3 | 响应性评 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投标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包括大写金额和 小写金额); b.投标报价未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 价; c. 投标函中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 体数值; d.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 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e.其它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 规定。 |
(2)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款规定; | ||
(3)交货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款规定; | ||
(4)交货地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款规定; | ||
(5)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款规定; | ||
(6)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款规定; | ||
(7)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款规定; | ||
(8)权利义务 |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 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买方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 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验收、计量、支付办 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 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
(9)技术性能指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款规定; | ||
(10)投标设备及技术服 务和质保期服务 |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 件; | ||
(11)技术支持资料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3项规定。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商务部分:19分 技术部分:51分 投标报价:3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评标价 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 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 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 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 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 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投标报价-评 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3 位小数 | |
2.2.4(1) | 商务评 分标准 | 对投标人履约能力的评价(4分) | 提供了相关证明资料(如投标人的各 项资质证书、主要产品的各项专利证 书(制造厂商)),合同履行能力较好,得2.5分; 提供了相关证明资料(如投标人的各 项资质证书、主要产品的各项专利证 书(制造厂商)),合同履行能力优良,得2.5-4分(不含2.5分); |
对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响应 程度(5分) |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招标文件要求的 主要设备实物照片、检测报告、3C产 品认证书(如有)、国家工信部公告及 公告所附的货物技术参数(如有)的复 印件,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可得 基本分3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招标 文件要求的主要设备实物照片、检测 报告、3C产品认证书(如有)、国家工 信部公告及公告所附的货物技术参数(如有)的复印件,清晰完整,优于招 标文件要求的得3-5分(不含3分); | ||
投标人的业绩(10分) | (1)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标准的,得6分; 第2、4、5、9标段: (2)在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标准 的基础上,2020年1月1日至今,每增 加2辆与所投产品相同型号的销售业 绩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 第1、7标段: |
(2)在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标准 的基础上,2020年1月1日至今,每类 设备均增加2个(辆)与所投产品相同 型号的销售业绩的,得1分,本项最多 得4分。 第3、6、8、10标段: (2)在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标准 的基础上,2020年1月1日至今,每增 加1辆与所投产品相同型号的销售业 绩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 | |||
2.2.4(2) | 技术评 分标准 | 对投标设备整体评价(15 分) | 投标人在应标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用户 需求,在产品选型过程中,提供性能 优良、功能先进、满足招标文件技术 参数和技术规格要求的产品,满足用 户对产品功能、质量、使用、操作等方 面的需求。评审时根据以上情况,同 时结合产品内容等情况进行综合打分,综合评价满足要求得基本分9分,综 合评价较好的得9- 12分(不含9分),综合评价优的得12-15分(不含12分)。 |
2.2.4(2) | 技术评 分标准 | 投标设备质量标准的响应 程度(15分) | (1)满足招标文件中所有标注“*”号的 技术参数和技术规格要求的产品,得 基本分10分; (2)满足招标文件中所有未标注“*”号 的技术参数和技术规格要求的产品,得5分;所投产品每有1项不满足招标 文件中未标注“*”号的技术参数和技 术规格要求的,扣1分,本项最多扣5 分。 |
产品运输计划(8分) | 本项目交货地点遍及多地,根据投标 人所提供产品运输方案(包括不限于 供货时间安排、供货进度计划、转车 分装计划、供货保障)、工作流程,科 学有效的管理、运输配送体系齐全等,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上情况进行综合 评分,一般得基本5分,较好得5- 8分(不含5分)。 | ||
增值服务(5分) | (1)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的得基本 分1分,每增加1年加1分,此项最多加 2分。 (2)除招标人要求的相关承诺和硬性 |
需求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实质性 承诺对招标人提供其他增值服务,根 据所提出的增值服务必要性、增值服 务价值性,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上情况 进行综合评分0-2分。 | |||
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8分) | 售后服务承诺满足用户要求(供货期 产品质保期、服务响应时间、备件供 应、售后服务技术人员、售后培训等 方面),一般得5分;售后服务承诺周 到得5-8分(不含5分)。 | ||
2.2.4(3) | 投标报价评 分标准 | 偏差率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投标报价-评 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3 位小数 |
投标报价得分(3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30- 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 价,则评标价得分=30+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 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招标人 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 设置E1、E2,但E1应大于E2。 本项目E1=0.5;E2=0.25 | ||
2.2.4(4) | 其他因 素评分 标准 | / | /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 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 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 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 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 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 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 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 中。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A;(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B;(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4)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 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 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 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 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 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 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 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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