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清华中学2#楼北侧广场维修硬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7/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p2024072500027
预算金额18万元
招标联系人田军15952111066
招标代理机构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工1322527232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XZP2024072500027
项目名称: 清华中学2#楼北侧广场维修硬化项目
建设单位:徐州市铜山区清华中学
招标条件
清华中学2#楼北侧广场维修硬化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徐采公(2024)JQGL072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8万元,招标人为;徐州市铜山区清华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 清华中学2#楼北侧广场维修硬化项目;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08-14 09:30
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其他
清华中学2#楼北侧广场维修硬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清华中学2#楼北侧广场维修硬化项目(项目编号:徐采公(2024)JQGL0725)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发布公开招标公告。一、采购人1.名称:徐州市铜山区清华中学2.联系人:田军 电话:15952111066二、采购代理机构1.名称: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地址:徐州市云龙区绿地领海3号楼1705室3.联系方式:132252723234.采购项目联系人:胡工三、采购项目概况1.名称:清华中学2#楼北侧广场维修硬化项目(项目编号:徐采公(2024)JQGL0725)2.采购需求:清华中学2#楼北侧广场台阶砌筑、场地整平、混凝土面层浇筑等。详见招标文件中项目要求(采购需求)。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8万元。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1)供应商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6、其他6.1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6.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6.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六、获取招标文件1.本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7月31日;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同公告发布时间,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4.招标文件的获取:采购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加盖鲜章):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邮箱:343501522@qq.com,邮箱发送报名资料后,应电话告知采购代理单位以便获取付款方式。七、招标文件的递交及招标信息:1.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招标时间:2024年8月 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3.招标文件递交地点:徐州市云龙区绿地领海3号楼1705室开标室八、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九、终止招标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十一、询问和质疑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十二、本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上发布,敬请留意,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徐州市铜山区清华中学
地址:
徐州市铜山区交警大队南100米
联系人:
田军
电话:
1595211106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徐州市云龙区绿地领海3号楼1705室
联系人:
胡工
电话:
13225272323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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