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省干线航道改善性养护疏浚工程(GH4连申线K000~K71+363、GH501盐河航道K000~K15+950)测量项目
连云港市省干线航道改善性养护疏浚工程(GH4连申线K000~K71+363、GH501盐河航道K000~K15+950)测量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连云港市省干线航道改善性养护疏浚工程(GH4连申线K000~K71+363、GH501盐河航道K000~K15+950)测量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连云港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现决定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开展本次招标工作。欢迎具备招标项目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连云港市省干线航道改善性养护疏浚工程(GH4连申线K000~K71+363、GH501盐河航道K000~K15+950)测量项目(YHSJ-CL标段)进行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的意见》(苏政发〔2023〕24号)之(五)提高水运服务保障能力(1)提升养护现代化水平,实施淤积航道安全与通航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完成省干线航道清淤疏浚。拟启动连云港市省干线航道改善性养护疏浚工程测量工作,根据《江苏省内河航道养护疏浚管理办法》,本次航道养护疏浚为改善性养护疏浚,是为恢复或改善航道技术状况,在较长时期内改善航道通航条件,按照养护年度计划安排进行的专项疏浚,主要内容为GH4连申线K000~K71+363(烧香河闸~武障河闸段)里程71.363km、GH501盐河航道K000~K15+950(武障河闸~平安河桥段)里程15.95km,以上合计87.313km省干线航道的测量。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测量招标设1个标段,即YHSJ-CL标段,招标范围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上述疏浚范围内航道的单波束测量,30m一个断面,提交航道测量原始dat数据、航道分幅平面图、航道实测断面数据(平面图标注)、土方计算表,坐标系统采用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控制点需采用江苏省网CORS中心数据解算并留存原始数据,按技术规范要求及业主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成果文件,为疏浚施工提供基础资料。
2.3 测量周期初步安排:合同签订后30天。在此期间须根据业主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成果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包括工程测量或海洋测绘专业)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2 业绩要求: 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水下测量工作业绩;
注: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8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下同。
3.3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2018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已完水下测量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注: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8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竣工时间,下同。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5 其他要求
3.5.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3.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3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报表对应表格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视为缺失。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 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本项目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连云港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
招标人地址 | : | 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北路209号 |
联系人 | : | 邱 工 |
电话 | : | 0518-81765178 |
招标代理 | : |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6楼 |
邮政编码 | : | 210019 |
电话 | : | 025-87715121 |
传真 | : | 025-87715110 |
: | js86531176@126.com | |
联系人 | : | 薛晓春、孙文工、伏泽宇 |
8、其他
8.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4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9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5 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202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