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奇台10万千瓦风电项目场内35kV集电线路杆塔材料采购
35kV集电线路杆塔材料
35kV集电线路杆塔
线路杆塔材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5/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ner-jt-wz/2024010g
预算金额
-
招标公司
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
曾由美
招标代理机构
新能源研究院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
-
标书截止时间
2024/05/31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6/06
公告正文
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奇台10万千瓦风电项目场内35kV集电线路 杆塔材料采购 (招标编号:NER-JT-WZ/2024010G)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奇台10万千瓦风电项目场内35kV集电线路杆塔 材料采购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新疆新 能源研宄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内容和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奇台10万千瓦风电项目场内 35kV 集电线路 杆塔材料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奇台10万千瓦风电项目场内 35kV 集电线路 杆塔材料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 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认证。 3、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有国家认可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及产品合格证等证书。 4、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有3项单次供货业绩100万以上业缋,以上业缋要求良好运 行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 接管和冻结。 6、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无重大安全记录、未被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 任公司和其他企业列入黑名单。 7、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 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但须提供银行出具 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并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叽新成立单 位,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情况提供。 9、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处罚期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 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经营异常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 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17日10时30分到·2024年05月31日18时30分 获取方式: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1、报名时间为北京时间2024年5月17 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为北京时间2024年5月17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 本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3、有意向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款电汇至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的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乌鲁木齐迎宾路支行;账号:991903302910205;汇款用途注明:招标编号:NER-JT- WZ/2024010G。另将单位投标意向函(汇款单位请在投标意向函联系方式内填写项目联系人 姓名、联系方式及接收招标文件的有效E-mail地址,格式自拟)、企业资质文件(包括但不 限于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等)、银行汇款凭证、开发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信息 及开户行、账户、开户行号、税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并注明需要增值税发票性质: 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以E-mi1形式发送至新能源研 究院招标中心邮箱:xjnerzb@163.com,招标中心在收到邮件中需要包含的文件内容将招标 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人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6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 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路7号博洋雅居6栋7楼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6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路7号博洋雅居6栋7楼 七、其他 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奇台10万千瓦风电项目场内35kV集电线路杆塔材 料采购已获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 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奇台10万千瓦风电项目场内 35kV 集电 线路杆塔材料采购。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 4、招标范围: 35kV集电线路杆塔材料(集电线路全长为24.088km, 全线单、双回路混合架设,其中单回 路全长9.59km, 双回路全长14.498km),包括但不限于线路铁塔、砼杆、底盘、拉盘、拉 线组装、铁件及配套螺栓及备品备件供货,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和质保期1年服务等(详见图 纸)。 5、计划供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6、交货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认证。 3、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有国家认可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及产品合格证等证书。 4、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有3项单次供货业绩100万以上业绩,以上业绩要求良好运 行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 接管和冻结。 6、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无重大安全记录、未被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 任公司和其他企业列入黑名单。
7、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 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但须提供银行出具 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并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单 位,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情况提供。 9、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处罚期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 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经营异常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 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报名时间为北京时间2024年5月17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上午10:30~13:30 下午 15:30~18:30)。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2024年5月17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上午10:30~13:30 下午15:30~18:30)。本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有意向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款电汇至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 限责任公司的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迎宾路支行;账号:991903302910205, 汇款用途注明:招标编号: NER-JT-WZ/2024010G。另将单位投标意向函(汇款单位请在投标 意向函联系方式内填写项目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接收招标文件的有效 E-mail地址,格 式自拟)、企业资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等)、银行汇款凭证、开发 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信息及开户行、账户、开户行号、税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表,并注明需要增值税发票性质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加盖公章的扫 描件以E-mil形式发送至新能源研究院招标中心邮箱:xjnerzb@163.com, 招标中心在收到 邮件中需要包含的文件内容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人邮箱。 四、现场察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察勘,投标人可自行参观和考察工程所在地及周围环境,并收集一切必要
的资料。投标人自备交通工具,费用自理,并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贵。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所有投标文件(包括合格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问2024年6月6日北京时问10 时30分之前在下述地址递交给招标人,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文件递交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 拒绝。 3、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6日北京时间10时30分在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 责任公司进行公开开标(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路7号博洋雅居6栋7楼), 各投标人届时应派代表出席。 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 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 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七、联系方式 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之间的联系以书面为准。 招标人: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路7号博洋雅居6栋 联系人:曾由美 电话:0991-5506135 邮箱:xjnerzb@163.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路?号博洋雅居6栋 联系人:曾由美 电 话:0991-5506135 电子邮件:xjnerz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入下题峻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插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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