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法库县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4/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2-210124-00007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5/06
公告正文
序号 | 对象类别 | 改造类别 | 项目名称 | 具体内容 |
1 | 重度失能且长期 卧床老人 | 卧室改造 | 配置 护理床 | 帮助失能老年人完成起身、侧翻、上下床、吃饭等动作,辅助喂食、处理排泄物等。 |
2 | 配置防 压疮垫 | 避免长期乘坐轮椅或卧床的老年人发生严重压疮,包括防压疮坐垫、靠垫或床垫等。 | ||
3 | 其他老人 | 门改造 | 安装闪光 振动门铃 | 供听力视力障碍老年人使用。 |
4 | 地面改造 | 防滑处理 | 在卫生间、厨房、卧室等区域,铺设防滑砖或者防滑地胶,避免老年人滑倒,提高安全性。 | |
5 | 高差处理 | 铺设水泥坡道或者加设橡胶等材质的可移动式坡道,保证路面平滑、无高差障碍,方便轮椅进出。 | ||
6 | 卧室改造 | 安装床边护栏 (抓杆) | 辅助老年人起身、上下床,防止翻身滚下床,保证老年人睡眠和活动安全。 | |
7 | 如厕洗浴设备改造 | 安装扶手 | 在如厕区或者洗浴区安装扶手,辅助老年人起身、站立、转身和坐下,包括一字形扶手、U形扶手、L形扶手、135°扶手、T形扶手或者助力扶手等。 | |
8 | 配置 坐便椅 | 辅助卫生间为蹲便设施的老年人如厕。 | ||
9 | 配置 淋浴椅 | 辅助老年人洗澡用,避免老年人滑倒,提高安全性。 | ||
10 | 老年用品配置 | 手杖 | 辅助老年人平稳站立和行走,包含三脚或四脚手杖、凳拐等。 | |
11 | 轮椅 /助行器 | 辅助家人、照护人员推行/帮助老年人站立行走,扩大老年人活动空间。 |
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
配置清单(自费类项目)
序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具体内容 | |||||
1 | 地面改造 | 平整硬化 | 对地面进行平整硬化,方便轮椅通过,降低风险。 | |||||
2 | 安装扶手 | 在高差变化处安装扶手,辅助老年人通过。 | ||||||
3 | 门改造 | 门槛移除 | 移除门槛,保证老年人进门无障碍,方便轮椅进出。 | |||||
4 | 平开门改为推拉门 | 方便开启,增加通行宽度和辅助操作空间。 | ||||||
5 | 房门拓宽 | 对卫生间、厨房等空间较窄的门洞进行拓宽,改善通过性,方便轮椅进出。 | ||||||
6 | 下压式门把手改造 | 可用单手手掌或者手指轻松操作,增加摩擦力和稳定性,方便老年人开门。 | ||||||
7 | 如厕洗浴设备改造 | 蹲便器改坐便器 | 减轻蹲姿造成的腿部压力,避免老年人如厕时摔倒,方便乘轮椅老年人使用。 | |||||
8 | 水龙头改造 | 采用拔杆式或感应水龙头,方便老年人开关水阀。 | ||||||
9 | 浴缸/淋浴房改造 | 拆除浴缸/淋浴房,更换浴帘、浴杆,增加淋浴空间,方便照护人员辅助老年人洗浴。 | ||||||
10 | 厨房设备改造 | 台面改造 | 降低操作台、灶台、洗菜池高度或者在其下方留出容膝空间,方便乘轮椅或者体型矮小老年人操作。 | |||||
11 | 加设中部柜 | 在吊柜下方设置开敞式中部柜、中部架,方便老年人取放物品。 | ||||||
12 | 物理环境改造 | 安装自动感应灯具 | 安装感应便携灯,避免直射光源、强刺激性光源,人走灯灭,辅助老年人起夜使用。 | |||||
13 | 电源插座 及开关改造 | 视情进行高/低位改造,避免老年人下蹲或弯腰,方便老年人插拔电源和使用开关。 | ||||||
14 | 安装防撞护角 /防撞条、提示标识 | 在家具尖角或墙角安装防撞护角或者防撞条,避免老年人磕碰划伤,必要时粘贴防滑条、警示条等符合相关标准和老年人认知特点的提示标识。 | ||||||
15 | 适老家具配置 | 比如换鞋凳、适老椅、电动升降晾衣架等。 | ||||||
16 | 老年用品配置 | 放大装置 | 运用光学/电子原理进行影像放大,方便老年人近用。 | |||||
17 | 助听器 | 帮助老年人听清声音来源,增加与周围的交流,包括盒式助听器、耳内助听器、耳背助听器、骨导助听器等。 | ||||||
18 | 自助进食器具 | 辅助老年人进食,包括防洒碗(盘)、助食筷、弯柄勺(叉)、饮水杯(壶)等。 | ||||||
附件2沈阳市家庭养老床位信息化建设及服务指导目录 | ||||||||
统一建设 项目 | 区级家庭养老床位管理运营信息系统(需与沈阳市养老事业服务管理平台对接) | |||||||
基础服务(必选) | 信息化建设指导目录 | 服务内容 | ||||||
针对全体服务对象 | 1.数据网关设备 | 用于串联所有智能设备,实现各设备与平台稳定互联,保证数据传输稳定。 | ||||||
2.语音或视频互联设备 | 用于开展日常主动关爱服务,包括呼叫应答、天气提醒、防范宣传、心理疏导、政策解答、出行路线协助等服务。 | |||||||
3.紧急呼救设备 | 支持一键呼入服务中心调度室;服务中心根据老人需求进行解答、指导;代为联系子女及其他紧急联系人;必要时进行120代叫服务。 | |||||||
4.烟感报警、燃气报警、浸没报警(已安装“智能三表”不再重复安装相关设备) | 根据设备功能选择安装于客厅、卧室、厨房等场所,实时烟雾火情监测、燃气泄漏监测、漏水报警监测,防止危险发生。 | |||||||
5.健康情况数字化管理 | 上传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及日常体检数据等,掌握老年人身体状况,进行用药提醒。 | |||||||
个性化精准服务(根据不同人群配置) | 信息化建设指导目录 | 服务内容 | ||||||
重度失能 | 长期卧床 | 1.生命体征监护设备 | 对服务对象生命体征进行实时监测,包括心率、呼吸频率、睡眠监测,异常报警,进行应急干预等服务。 | |||||
失智 | 2.电子围栏 | 通过智能穿戴设备,主要针对失智老人设置电子围栏和定位,防止老人意外走失。 | ||||||
中度失能 | 1.红外人体感应设备 (主要针对能活动的部分失能老年人,有同住人的不适用) | 感应人体活动,采集行动数据,分析久卧不起、摔倒等异常状态,进行应急干预等服务。 | ||||||
2.电子围栏(主要针对行动自由但中度失智老人) | 通过智能穿戴设备,主要针对失智老人设置电子围栏和定位,防止老人意外走失。 | |||||||
3.睡眠检测设备 | 对服务对象睡眠时的生命体征进行实时监测,采集心跳/呼吸率/、打鼾、离床/在床等数据,异常报警,进行应急干预等服务。 | |||||||
轻度失能 | 1.红外人体感应设备 (有同住人的不适用) | 感应人体活动,采集行动数据,分析久卧不起、摔倒等异常状态,进行应急干预等服务。 | ||||||
2.门磁感应设备 | 感应入户门出入情况,开门超时报警,分析异常状态,进行应急干预等服务。 | |||||||
3.电子围栏 (主要针对行动自由但轻度失智老人) | 通过智能穿戴设备,主要针对失智老人设置电子围栏和定位,防止老人意外走失。 | |||||||
其他自费 项目 | 经与服务对象协商后,双方确定的其他服务于老年人日常生活的智能化服务设施设备及配套服务。 |
附件3 沈阳市家庭养老床位上门服务项目指导目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内容 | 结算工时 |
1 | 理 发 | 头发的修剪、清洗等,不包含焗油、染发等 | 0.5小时/次 |
2 | 助 浴 | 擦浴、淋浴等并更换衣物 | 2小时/次 |
3 | 送 餐 | 将餐饮送到指定地点(餐费另计) | 0.2小时/次 |
4 | 制作老年餐 | 入户为老年人制作“二菜一汤”套餐(不含食材) | 1小时/次 |
5 | 室内清洁 | 老年人居室的地面、桌椅、餐具、床和衣物等清洁、整理(不含擦玻璃) | 1.5小时/次 |
6 | 助 行 | 陪同老年人在住宅附近周边区域户外散步或陪同老年人就近购物、探访等 | 1小时/次 |
7 | 起居照料 | 清洁面部、口腔、手部、梳头、穿衣和如厕 | 1小时/次 |
8 | 失禁清理 | 为大小便失禁的老年人提供皮肤的清洁服务 | 0.5小时/次 |
9 | 生活自理 能力训练 | 帮助肢体活动障碍的老年人日常生活自理能力训练 | 1小时/次 |
10 | 喘息服务 | 安排护理人员上门或者将老人接到服务机构进行替代照料,为老人家属提供休息时间。 | 4小时/次 |
11 | 健康管理 | 以与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等形式,每月至少1次派出签约医护人员或护理人员入户对服务对象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 | - |
12 | 助急服务 | 配合信息化智能看护系统,为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提供相应助急服务。 | - |
其他自费项目:超出补贴范围、补贴上限、补贴时长产生的费用,由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协商议定。 |
第1包:家庭适老化改造及家庭信息化建设与智能看护服务
家庭适老化改造。由承接适老化改造的服务机构参照《沈阳市2021年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及改造清单,对服务对象住所的居室、卫生间、浴室、走廊等关键位置进行必要的适老化改造和维保。
家庭信息化建设与智能看护服务。由承接信息化建设的服务机构搭建智能看护平台,为服务对象居住场所安装必要的智能化服务设施设备,对服务对象提供主动关爱、健康监测、虚弱干预、应急救助联络等服务。
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三、服务地点: 法库县民政局(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验收程序: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 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24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4月29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5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 电子备份文件递交至法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法库县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北楼E区715)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5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法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法库县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北楼E区71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U盘、移动硬盘等介质形式)同时执行,并保持内容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以及携带解密/报价所需的电子设备,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携带解密/报价所需的电子设备导致解密/报价失败,供应商责任自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法库县民政局
地 址: 沈阳市法库县法库镇兴法东路22号
联系方式: 024-87123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允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兴顺街56号,创富中心520室
联系方式: 024-67763991
邮箱地址: shenyangyunsheng@163.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云峰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允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64301880001142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静
电 话: 024-6776399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