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0兆瓦新能源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采购(一标段)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123-zb1155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崔洲石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邓鹏18009595853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9
公告正文
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0MW新能源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采购一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0123-ZB1155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 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0MW新能源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采购一标段(招标项目编号:0123-ZB1155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0MW新能源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采购一标段
2.2项目类型:设备采购
2.3项目概况:本工程新能源总装机容量为1200MW,其中包括风电1000MW,光伏200MW。本工程配套建设两座220kV升压站。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境内,场址在东经109°25′31.394180″~109°32′26.333324″,北纬41°58′56.573761″~42°08′00.218796″之间。场址地势南高北低,海拔在1250m~1450m之间,东南方向距达茂旗直线距离约85km。
2.4项目地点:施工现场
2.5招标范围:
(1)投标人应按合同要求完成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至现场及车板交货、现场开箱验货、指导安装、现场试验、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运行人员的培训及质保期内的维修和保养,负责风电机组调试和指导试运行工作。
(2)供货范围主要包括: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易耗品、其他设备、技术服务等。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交货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交货方式以具体使用单位要求采购订单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1.2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1.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3.1.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需对此进行承诺。
3.1.5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投标人需对此进行承诺。
3.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2.1 业绩要求:提供(2020年至今已签订国内合同为准)5.XMW以上台数不少于300台,其中6.XMW以上至少20台风机通过240小时试运行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合同封面、签字页、签订日期页等,以及通过240小时试运行证明等内容)。
3.2.2设计与型式认证:投标时提供投标机型设计认证,供第一台投标机型前应提供中国电力科学院、中国船级社、北京鉴衡认证中心等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认证。投标时出具型式认证具体时间承诺函。
3.2.3涉网性能:并网前投标机型必须满足国家能源局《风电机组并网检测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0】433号)要求(检测内容包括风电机组电能质量、有功功率/无功功率调节能力、低电压穿越能力、电网适应性(高频率/电压适应性和抗干扰能力)、电气模型验证等),并取得国家风电技术与检测研究中心(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等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高、低电压穿越能力认证证书和并网检测报告,投标人需对此进行承诺。
3.2.4体系认证:主机制造商应具有有效的GB/T 19001或ISO 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和GB/T 24001或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满足各标段单机容量、总容量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11-03 09:00至2023-11-13 17: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获取流程:
1注册:
投标人登陆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2标书款支付: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支持企业网银和个人网银),不接受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价(元):2000,标书款发票我公司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发票。
3文件下载:
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己售出,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 CA购买:
CA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提交、解密,投标人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注册成功并登录,【系统管理】-【绑定CA】-【CA注册】,提交相应信息进行在线办理,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寄方式将CA寄送至指定地点,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逾期办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5帮助:
如需帮助(CA购买问题等),请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6其他:
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11-29 9:00(北京时间)
递交方法:一次递交
递交地址: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
备注:投标人须通过投标文件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CA加密后的投标文件进行网上提交。逾期递交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请投标人提前半小时登录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开标后在用CA完成解密、签名确认后方可退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方式:网上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此公告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2温馨提示:如投标人存在下述情形,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1.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投标保证金汇入本项目其他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账户;
4.由同一人办理本项目不同投标人的购标手续;
5.本项目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相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纪委工作部(联系人:苏女士;电话:0472-6936270;邮箱:btlyjw123@163.com)。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新能源项目部
联系人:崔洲石
电话: 13948527376
电子邮件:217580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邓鹏
电话:18009595853
电子邮件:283469980@qq.com
平台客服热线:400-616-6629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CA办理热线:010-58103599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0123-ZB1155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 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0MW新能源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采购一标段(招标项目编号:0123-ZB1155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0MW新能源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采购一标段
2.2项目类型:设备采购
2.3项目概况:本工程新能源总装机容量为1200MW,其中包括风电1000MW,光伏200MW。本工程配套建设两座220kV升压站。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境内,场址在东经109°25′31.394180″~109°32′26.333324″,北纬41°58′56.573761″~42°08′00.218796″之间。场址地势南高北低,海拔在1250m~1450m之间,东南方向距达茂旗直线距离约85km。
2.4项目地点:施工现场
2.5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 单机容量 | 招标容量 | 交货日期 | 其他 |
1 | 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I标段 | 7.15MW | 500MW | 合同签订后120天开始交货 | 叶轮直径≥190米、塔高≥115米 |
(1)投标人应按合同要求完成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至现场及车板交货、现场开箱验货、指导安装、现场试验、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运行人员的培训及质保期内的维修和保养,负责风电机组调试和指导试运行工作。
(2)供货范围主要包括: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易耗品、其他设备、技术服务等。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交货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交货方式以具体使用单位要求采购订单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1.2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1.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3.1.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需对此进行承诺。
3.1.5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投标人需对此进行承诺。
3.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2.1 业绩要求:提供(2020年至今已签订国内合同为准)5.XMW以上台数不少于300台,其中6.XMW以上至少20台风机通过240小时试运行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合同封面、签字页、签订日期页等,以及通过240小时试运行证明等内容)。
3.2.2设计与型式认证:投标时提供投标机型设计认证,供第一台投标机型前应提供中国电力科学院、中国船级社、北京鉴衡认证中心等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认证。投标时出具型式认证具体时间承诺函。
3.2.3涉网性能:并网前投标机型必须满足国家能源局《风电机组并网检测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0】433号)要求(检测内容包括风电机组电能质量、有功功率/无功功率调节能力、低电压穿越能力、电网适应性(高频率/电压适应性和抗干扰能力)、电气模型验证等),并取得国家风电技术与检测研究中心(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等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高、低电压穿越能力认证证书和并网检测报告,投标人需对此进行承诺。
3.2.4体系认证:主机制造商应具有有效的GB/T 19001或ISO 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和GB/T 24001或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满足各标段单机容量、总容量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11-03 09:00至2023-11-13 17: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获取流程:
1注册:
投标人登陆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2标书款支付: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支持企业网银和个人网银),不接受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价(元):2000,标书款发票我公司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发票。
3文件下载:
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己售出,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 CA购买:
CA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提交、解密,投标人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注册成功并登录,【系统管理】-【绑定CA】-【CA注册】,提交相应信息进行在线办理,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寄方式将CA寄送至指定地点,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逾期办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5帮助:
如需帮助(CA购买问题等),请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6其他:
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11-29 9:00(北京时间)
递交方法:一次递交
递交地址: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
备注:投标人须通过投标文件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CA加密后的投标文件进行网上提交。逾期递交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请投标人提前半小时登录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开标后在用CA完成解密、签名确认后方可退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方式:网上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此公告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2温馨提示:如投标人存在下述情形,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1.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投标保证金汇入本项目其他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账户;
4.由同一人办理本项目不同投标人的购标手续;
5.本项目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相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纪委工作部(联系人:苏女士;电话:0472-6936270;邮箱:btlyjw123@163.com)。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新能源项目部
联系人:崔洲石
电话: 13948527376
电子邮件:217580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邓鹏
电话:18009595853
电子邮件:283469980@qq.com
平台客服热线:400-616-6629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CA办理热线:010-58103599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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