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扬州鸿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资源化综合利用3万吨废旧鞋材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9/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工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3年8月委托江苏宣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3年9月16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扬州市高邮市临泽工业集中区。
建设规模内容:企业投资12000万元选址于扬州市高邮市临泽工业集中区,厂区占地 12.1亩(约8067平方米),建设厂房约488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可年资源化综合利用3万吨废旧鞋材。。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鸿达环保于2022年7月委托环评单位编制了《年资源化综合利用3万吨废旧鞋材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该项目于2022年8月3日取得扬州市生态环境局扬环审批[2022]02-66号文批复。2023年6月,企业投资80万元建设除尘工程扩建项目,已进行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备案号:202332108100000291)。
项目实际建设过程发生了变动,2023年8月7日,鸿达环保组织召开了《年资源化综合利用3万吨废旧鞋材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变动影响分析》专家评审会,根据评审意见,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变动后企业已重新申请了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1084MA26E3KD4Q001Q)。
扬州鸿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3年 7 月成立验收组,并于 2023 年 8 月25 日~26 日委托江苏宣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主要监测内容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根据扬州瑞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3 年 8月对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对调查收集获取的资料进行归纳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完成本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本项目自立项至竣工整个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为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0.4%。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扬州鸿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资源化综合利用3万吨废旧鞋材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评及其批复内容,本项目在实际建设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变动有:
(1)主要粉尘产污设备数量总体减少2台,,其他设备如冷却塔等虽然数量有所调整,但不增加生产规模,同时也不会新增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排放量。
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的规定,上述变动未导致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及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等,不属于重大变动。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的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年资源化综合利用3万吨废旧鞋材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并公示,以上变动内容可纳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及调试达标情况
(一)废水
厂区实行了“雨污分流”排水体系,本项目不产生工艺废水,厂区生活污水经化类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送临泽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废气
本项目破碎车间产生生产粉尘。破碎机、磨粉机及振动筛采用设备排口直连的方式引入9套脉冲除尘器进行处理后,分别通过20m 排气简(DA001、DA002)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为破碎机、振动筛、废气处理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噪声源强约为 70-90dB (A)之间。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了构筑物及厂房隔声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固废)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一般固废为废机油及其包装桶、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布袋、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依托厂区面积 2m2一般固废暂存点暂存,出售处置;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生产线;废机油及其包装桶为危险固废,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公司已建1座2 m危险废物暂存库。各类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危废库设置的标牌、标识完整并落实了相应的处置协议。企业的危险废物已纳入江苏省危险废物网上管理系统。
5、其它环保设施
(1)企业已重新申领了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1084MA26E3KD4Q001Q)。
(2)公司按规范设置排污口,定期监测。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扬州鸿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扬州市高邮市临泽工业集中区
联系人:王工
联系邮箱:354086110 @163.com
邮编:21500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附件1: 验收意见及签到表.pdf 2.5 MB , 下载次数0
附件2: 鸿达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6.5 MB , 下载次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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